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东望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通知于近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监事。会议于2023年6月20日上午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任明强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二、 监事会审议情况
(一) 审议通过了《关于豁免监事会通知时限的议案》
公司全体监事同意豁免本次监事会会议通知时限要求,同意于2023年6月20日召开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与关联人共同投资影视剧方案变更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控股子公司与关联人共同投资影视剧方案变更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浙江东望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6月21日
证券代码:600052 证券简称:东望时代 公告编号:临2023-035
浙江东望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
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东望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知于近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董事。会议于2023年6月20日上午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蒋旭峰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豁免董事会通知时限的议案》
公司董事同意豁免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时限要求,同意于2023年6月20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与关联人共同投资影视剧方案变更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控股子公司与关联人共同投资影视剧方案变更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该议案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蒋旭峰先生、赵云池先生回避表决。
特此公告。
浙江东望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6月21日
证券代码:600052 证券简称:东望时代 公告编号:临2023-037
浙江东望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控股子公司与关联人共同投资影视剧
方案变更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浙江东望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东望时代”)控股子公司浙江歌画文化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歌画文化”)与东阳东控聚文文化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控聚文”)共同投资影视剧《英雄志》(暂定名,名称最终以广电总局颁发的发行许可证为准)。鉴于项目进展的实际情况,为保障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权益,歌画文化拟调整投资方案,总投资金额由2,500万元变更为2,000万元,且均按固定收益计算投资回报。
● 本次交易方案变更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东控聚文为公司关联法人,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在过去12个月内,公司与东控聚文及其控股股东东阳市金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阳金投”)除日常关联交易、本次披露的共同投资和此前已披露并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担保化解事项外,未发生其他关联交易。
● 本次交易方案变更事项已经公司第十一届第二十一次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届第二十八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本次交易方案变更的相关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 相关风险提示:本次交易涉及影视剧投资,投资过程中受宏观经济、行业周期与市场环境等外部因素的影响,可能会存在投资损失的风险。公司将充分行使相关权利,做好投资后的协同整合与风险管理工作,整合各项资源、有效降低投资风险。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鉴于影视剧项目投资存在一定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及时关注公司在指定媒体披露的信息,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一、交易概述
(一)本次交易的基本情况
浙江东望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2月25日召开第十一届第二十六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与关联人共同投资影视剧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同意控股子公司歌画文化与东控聚文共同投资影视剧《英雄志》(暂定名,名称最终以广电总局颁发的发行许可证为准),具体详见公司于2022年12月26日披露的《关于控股子公司与关联人共同投资影视剧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149)。
截至目前,歌画文化已与东阳紫骏豪迈影视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紫骏影视”)签订《影视剧〈英雄志〉之联合投资合同》及其相关补充协议,其中1,250万元的按固定收益计算的投资款项已于2023年1月13日完成支付。
鉴于紫骏影视运作《英雄志》项目的实际情况,歌画文化拟调整投资方案,总投资金额由2,500万元变更为2,000万元,且均按固定收益计算投资回报。
(二)本次交易的目的和原因
本次方案变更事项是基于影视剧项目进展的实际情况作出的决定,有利于保障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权益。
(三)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四)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东控聚文为公司关联法人,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在过去12个月内,公司与东控聚文及其控股股东东阳金投除日常关联交易、本次披露的共同投资和此前已披露并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担保化解事项外,未发生其他关联交易。
(五)本次交易方案变更事项已经公司第十一届第二十一次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届第二十八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本次交易方案变更的相关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合同主要内容和履约安排
歌画文化与项目制作方紫骏影视、曹哲夫妇、北京紫骏影视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拟签署《影视剧〈英雄志〉联合投资合同》之补充协议三,合同主要内容如下:
(一)合同主体
甲方:浙江歌画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乙方:东阳紫骏豪迈影视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丙方:曹哲夫妇
丁方:北京紫骏影视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二)合同主要内容
1、投资款
(1)原协议约定的甲方投资款及其收入分成现根据实际情况调整,甲方投资款总额调整为2000万元。其中固定收益投资调整金额为2000万元,风险回报投资调整为0元。
(2)甲方有权获得的投资收益率变更为13%(年化单利计算),并获得《英雄志》电视剧项目6.67%的著作权及署名权。
2、投资款的支付
甲方已按原协议约定于2023年1月13日支付投资款1250万元,在本协议生效后5个工作日内甲方将剩余的投资款750万元支付至乙方指定账户。
3、担保责任
丙方及丁方对原协议及其各补充协议下的所有乙方支付义务完全履行提供无限连带责任担保。
4、生效时间
本补充协议自各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成立并生效。
(三)关联方东控聚文就本次共同投资相应变更投资方案及协议。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东控聚文已与紫骏影视等签署补充协议并完成支付投资款750万元。
三、本次交易应当履行的审议程序
(一)2023年6月20日,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与关联人共同投资影视剧方案变更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审计委员会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该议案,并发表了书面审核意见。
(二)2023年6月20日,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与关联人共同投资影视剧方案变更暨关联交易的议案》,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蒋旭峰先生、赵云池先生回避表决)通过了该议案,独立董事均同意该议案内容。
(三)独立董事对本次交易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事前认可意见主要内容如下:
1、本次方案变更事项严格遵循了公平、公正、自愿、诚信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2、董事会严格执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的相关规定,确保本次关联交易事项程序合法。
3、我们同意将此事项提交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
独立意见主要内容如下:
1、本次董事会之前,公司已就本次方案变更事宜与独立董事进行了充分的沟通,提交了相关资料,独立董事一致认为该事项切实可行,同意将有关议案提交董事会讨论、表决。
2、本次公司控股子公司与关联人共同投资影视剧方案变更事项构成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在董事会上回避表决,其他非关联董事参与表决并同意本次关联交易议案,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综上,我们同意控股子公司与关联人共同投资影视剧方案变更暨关联交易事项。
四、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交易方案变更事项是为了保障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权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本次交易方案变更事项不涉及管理变动、人员安置及土地租赁等情况。
(三)本次交易方案变更事项完成后不会产生新增关联交易的情况。
(四)本次交易方案变更事项不会产生同业竞争。
五、风险提示
本次交易涉及影视剧投资,投资过程中受宏观经济、行业周期与市场环境等外部因素的影响,可能会存在投资损失的风险。公司将充分行使相关权利,做好投资后的协同整合与风险管理工作,整合各项资源、有效降低投资风险。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鉴于影视剧项目投资存在一定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及时关注公司在指定媒体披露的信息,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东望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6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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