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盛智慧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北京监管局责令改正行政监管措施决定的公告

三盛智慧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北京监管局责令改正行政监管措施决定的公告
2023年06月15日 02:06 证券时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盛智慧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6月14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以下简称“北京监管局”)下发的《关于对三盛智慧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行政监管措施的决定》(【2023】100号,以下简称“《决定书》”),具体公告如下:

  一、《决定书》主要内容

  (一)责令改正行政监管措施主体:三盛智慧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事由:

  1、2022年1至9月期间,公司原实际控制人通过子公司广东三盛智慧教育科技投资有限公司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情况,其中2022年2月福州盛百威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州盛百威)占用资金1.54亿元,于2022年3月份归还;2022年4月珠海易富利贸易有限公司占用资金2.11亿元,于2022年6月份归还;2022年7月福州盛百威占用资金2.11亿元,于2022年9月底归还。

  2、2022年11-12月期间,公司新实际控制人通过子公司湖南三盛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南三盛新能源)和控股子公司湖南三盛贸易有限公司占用上市公司资金。截至2022年12月31日,湖南省泓坤建材有限公司资金占用余额4.3亿元,湖南虹浩贸易有限公司资金占用余额2.095亿元,深圳金环商贸有限公司资金占用余额2,600万元,深圳市太力科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资金占用余额29.93万元,累计6.657993亿元。

  3、2023年3月,湖南三盛新能源在银行存入的共计4.5亿元定期存单被质押,分别为河南环利商贸有限公司、河南昭穗实业有限公司提供2亿元担保和2.5亿元担保。

  (三)责令改正措施内容

  上述行为未履行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决策程序,也未按照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第三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六条的规定,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第五十二条的规定,北京监管局决定对你公司采取责令改正的监督管理措施,你公司应尽快采取有效措施,解除资金占用、违规担保事项,改正相关违规行为,维护上市公司合法权益,并于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30日内向北京市监管局提交书面报告。

  如果对本监管措施不服,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也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与诉讼期间,上述监管措施不停止执行。

  二、相关情况说明及采取的措施

  公司收到《决定书》后,董事会和管理层高度重视,公司董事会将严格按照北京监管局的要求,认真整改,以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采取措施力争尽快消除资金占用、违规担保情形。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正式公告为准。

  本次监管措施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管理活动。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三盛智慧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零二三年六月十四日

  证券代码:300282 证券简称:*ST三盛(维权) 公告编号:2023-048

  三盛智慧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

  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盛智慧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三盛教育”)于2023年6月3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了《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3-041)。现将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有关安排再次提示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集人:三盛智慧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3、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3年6月20日14:30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23年6月20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6月20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6月20日9:15- 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以上两种方式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6、股权登记日:2023年6月13日

  7、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2023年6月13日下午15:00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上述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授权委托书式样见附件三);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等相关人员。

  8、会议地点:北京市海淀区西北旺东路10号院21号楼三盛大厦六层

  二、会议审议事项

  议案1:关于补选独立董事的议案

  议案2:关于补选公司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议案3:关于公司监事薪酬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2023年6月2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6月3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三、提案编码

  表1: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

  四、现场股东大会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现场登记或邮件、传真或信函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

  2、登记时间:2023年6月14日上午9:00一12:00;下午13:30一17:30。

  3、登记地点:北京市海淀区西北旺东路10号院21号楼三盛大厦六层证券部

  4、登记时应当提供的资料: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附件三)、法定代表人证明办理登记手续;出席人员应携带上述文件的原件参加股东大会。

  (2)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附件三)、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出席人员应携带上述文件的原件参加股东大会。

  (3)异地股东可以邮件、传真或信函方式办理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参会股东登记表》(附件二),以便登记确认。邮件和传真在2023年6月14日下午17:30前送达公司证券部。不接受电话登记。

  5、注意事项: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30分钟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本次股东大会与会股东或代理人食宿、交通费及其他有关费用自理。

  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会议的进程另行通知。

  6、联系方式

  联系人:郭宋君

  电话:010-84573455

  来信请寄:北京市海淀区西北旺东路10号院21号楼三盛大厦六层

  邮编:100193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或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http://wltp.cninfo.com.cn),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备查文件

  1、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三盛智慧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零二三年六月十四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为“350282”,投票简称为“三盛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3年6月20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9:15一9:25,9:30一11:30 和下午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6月20日9:15- 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股东参会登记表

  注:表中“*”栏为必填项

  附件三:

  授权委托书

  三盛智慧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身份证号码: )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三盛智慧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本委托书仅限该次会议使用,具体授权情况为:

  一、代理人是否具有表决权:

  □ 是 □ 否

  如选择是,请继续填选以下两项,否则不需填选。

  二、如果未作具体指示,代理人是否可以按自己的意思表决:

  □ 是 □ 否

  委托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号: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签字/盖章:

  受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代理人签名:

  2023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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