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新发展5月22日收到山西证监局《关于对山西科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2023〕9号)、《关于对黄绍嘉、黄海平采取监管谈话措施的决定》,决定对公司采取责令改正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据查,2023年4月28日,山西科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公告》。因子公司前期对部分工程项目收入确认的会计处理存在差错,公司对2021年年报财务报告数据进行了差错更正,调增营业收入364.77万元,调增利润总额364.77万元,调增净利润273.57万元。受上述事项影响,公司2021年年报财务报告中相关财务数据信息披露不准确。黄绍嘉、黄海平作为公司时任董事长、财务总监,对上述违规事实负有主要责任,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第四条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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