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凯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辞职的公告

嘉凯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辞职的公告
2023年05月13日 01:35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证券代码:000918       证券简称:*ST嘉凯城         公告编号:2023-029

  嘉凯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嘉凯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董事李怀彬先生以书面形式提交的辞职报告。因工作安排,李怀彬先生辞去公司董事、战略委员会委员职务。辞职后,李怀彬先生将继续在公司任职。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文件规定,李怀彬先生的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时生效。截至本公告日,李怀彬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

  公司董事会对李怀彬先生在担任公司董事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嘉凯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五月十三日

  证券代码:000918          证券简称:*ST嘉凯         公告编号:2023-030

  嘉凯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嘉凯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经全体董事同意,于2023年5月12日以通讯方式发出通知,2023年5月12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公司监事和高管列席了会议。会议应到董事8人,实到董事8人,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时守明先生主持,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增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浙江国大集团系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直属子公司,持有本公司股份115,94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的6.43%,是公司第二大股东。为支持上市公司做大做强,参与上市公司科学决策,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浙江国大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提名丁玮女士(简历附后)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情况: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次补选董事后,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上的(http://www.cninfo.com.cn,下同)的《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公司于2023年5月29日(星期一)下午2:30在上海市虹桥路536号嘉凯城集团上海办公中心5楼会议室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为2023年5月22日,审议本次董事会应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之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3-031)。

  三、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嘉凯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五月十三日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如下:

  丁玮,女,1984年9月出生,中共党员,浙江万里学院经济学学士。历任中电五十二所杭州意博高科电器有限公司市场部大客户专员,浙江国大镕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行政人事经理、股权投资部投资经理、职工监事,浙江国大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战略发展部投资经理,天台国大镕丰置业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兼行政人事总监、党支部书记,天台国大镕丰置业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浙江国大镕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浙江国大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行政管理中心行政副总监,现任浙江国大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党总支委员。

  丁玮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是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浙江国大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存在关联关系。丁玮女士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任一情形,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深交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股票代码:000918        股票简称:*ST嘉凯        公告编号:2023-031

  嘉凯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

  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嘉凯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3年5月12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于2023年5月29日召开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本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3年5月29日下午2:30

  (2)网络投票时间为: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5月29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时间为2023年5月29日上午9:15至2023年5月29日下午3:00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3年5月22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于2023年5月22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1)。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地点:现场会议召开的地点为上海市虹桥路536号嘉凯城集团上海办公中心5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

  1、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嘉凯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30)。

  2、本次股东大会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3、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属于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进行单独计票并予以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直接登记或信函、传真登记;本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23年5月24日8:30-12:00和14:00-17:30。

  3、登记地点:上海市虹桥路536号嘉凯城集团上海办公中心6楼董事会办公室。

  4、登记办法:

  (1)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须持有股东账户卡,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

  (2)个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及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受委托出席的股东代理人还须持有出席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异地股东可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2。

  五、其他事项

  1、现场会议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上海市虹桥路536号嘉凯城集团上海办公中心6楼董事会办公室

  邮政编码:200030

  联系电话:021-24267786

  传真:021-24267733

  联系人:符谙、余薇

  2、参加会议的股东食宿、交通等费用自理。

  六、备查文件

  1、《嘉凯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嘉凯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五月十三日

  附件1(本表复印有效)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_______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嘉凯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姓名:

  委托人营业执照/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量:

  委托人股票账户号码: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营业执照/身份证号码:

  本公司/本人对本次股东大会各项议案的表决意见:

  ■

  注:1.对同一事项决议案,不得有多项授权指示。如果委托人对有关审议事项的表决未作具体指示或者对同一项审议事项有多项授权指示的,则视为受托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见进行投票表决。

  2.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时。

  委托人:___________________

  年     月    日

  附件2

  网络投票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程序

  1、投票代码:360918

  2、投票简称:嘉凯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的提案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本次股东大会不设总议案

  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3年5月29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5月29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3年5月29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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