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议案。
2、本次股东大会无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5月12日(星期五)下午14:0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5月12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5月12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清远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泰基工业城1号公司办公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董卫峰先生。
6、会议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3人,代表股份151,991,641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65.2966%。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4人,代表股份149,575,441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64.2586%。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9人,代表股份2,416,2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1.0380%。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公司聘请的北京市君泽君(海口)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或列席了现场会议。
7、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了以下议案并形成决议:
1、审议通过《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151,991,54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9%;反对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639,8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62%;反对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3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2、审议通过《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51,991,54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9%;反对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639,8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62%;反对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3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3、审议通过《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151,991,54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9%;反对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639,8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62%;反对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3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4、审议通过《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51,991,54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9%;反对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639,8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62%;反对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3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5、审议通过《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151,991,54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9%;反对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639,8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62%;反对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3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6、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51,991,54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9%;反对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639,8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62%;反对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3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7、审议通过《2023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表决结果:同意151,991,54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9%;反对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639,8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62%;反对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3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8、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向商业银行申请授信并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51,991,54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9%;反对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639,8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62%;反对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3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9、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提议向下修正“豪美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51,979,24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9%;反对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627,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62%;反对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3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君泽君(海口)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赵磊、黄凌寒
3、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广东豪美新材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君泽君(海口)律师事务所关于广东豪美新材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广东豪美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5月13日
证券代码:002988 证券简称:豪美新材 公告编号:2023-058
广东豪美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豪美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豪美新材”或“公司”)于2023年5月12日以微信、电子邮件、电话的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的通知,并于2023年5月12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经全体董事一致同意,同意豁免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的通知期限。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会议由董卫峰先生召集并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参与表决人数及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表决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向下修正“豪美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
2023年5月12日,公司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提议向下修正“豪美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并授权董事会根据公司《募集说明书》的规定全权办理本次向下修正“豪美转债”转股价格有关的全部事宜。
根据《募集说明书》相关规定及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决定将“豪美转债”的转股价格向下修正为17.97元/股,修正后的转股价格自2023年5月15日起生效。
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向下修正“豪美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广东豪美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5月13日
证券代码:002988 证券简称:豪美新材 公告编号:2023-059
转债代码:127053 转债简称:豪美转债
广东豪美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下修正“豪美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转债代码:127053 转债简称:豪美转债
2、修正前转股价格:21.29 元/股
3、修正后转股价格:17.97元/股
4、修正后转股价格生效日期:2023年5月15日
一、可转债发行上市情况
(一)可转债发行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广东豪美新材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182号)核准,广东豪美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月24日公开发行了824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募集资金总额82,400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税)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813,165,660.38元。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公司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容诚验字[2022]230Z0025号)。
(二)可转债上市情况
经深交所“深证上〔2022〕196号”文同意,公司发行的82,4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将于2022年3月4日起在深交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豪美转债”,债券代码“127053”。
(三)可转债转股期限
根据相关规定和《广东豪美新材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规定,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期自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结束之日(2022年1月28日,即募集资金划至发行人账户之日)起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至可转换公司债券到期日止(即2022年7月28日起至2028年1月23日止;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息)。
(四)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情况
根据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每股现金股利D为0.22元/股,则豪美转债的转股价格由原来的21.51元/股调整为21.29元/股,具体计算过程如下:P1=P0-D =21.51-0.22=21.29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2年5月9日(除权除息日)起生效。
二、向下修正转股价格的依据及原因
根据《募集说明书》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的规定“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存续期间,当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85%时,公司董事会有权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表决”。
上述方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实施。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持有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股东应当回避。修正后的转股价格应不低于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交易日均价之间的较高者,同时,修正后的转股价格不得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和股票面值。若在前述二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及之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
2023年3月20日至2023年4月13日,公司股票已有15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21.29元/股的85%,即18.10元/股的情形,已触发《募集说明书》中规定的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三、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3年4月13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向下提议修正豪美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关于公司暂不召开股东大会的议案》,根据董事会的工作安排将上述议案连同年度报告等事项一同提交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023年5月12日,公司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提议向下修正“豪美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并授权董事会根据公司《募集说明书》的规定全权办理本次向下修正“豪美转债”转股价格有关的全部事宜。
2023年5月12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下修正“豪美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鉴于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召开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为16.51元/股,股东大会召开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为17.12元/股。修正后的转股价格应不低于该次股东大会召开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个交易日的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之间的较高者,因此本次公司向下修正后的“豪美转债”转股价格应不低于17.12元/股。
四、本次向下修正转股价格的具体内容
根据《募集说明书》相关规定及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综合考虑公司未来发展前景及价格走势等因素,董事会决定将“豪美转债”的转股价格向下修正为17.97元/股,修正后的转股价格自2023年5月15日起生效。
目前“豪美转债”已进入转股期,2023年5月15日将执行本次修正后的转股价格即人民币17.97元/股。债券持有人可以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报盘方式进行申报转股。
特此公告。广东豪美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5月13日
VIP课程推荐
APP专享直播
热门推荐
收起24小时滚动播报最新的财经资讯和视频,更多粉丝福利扫描二维码关注(sinafinan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