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调出方名称:控股子公司辽宁爱普特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辽宁爱普特”)
● ●调入方名称:控股子公司重庆大鸿农牧机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大鸿”)
● ●本次担保调剂金额及调剂后担保额度:辽宁爱普特将未使用的担保额度525万元调至重庆大鸿,调剂后2022年度公司为辽宁爱普特提供的最高担保额度为89,675万元,公司为重庆大鸿提供的最高担保额度为2,025万元。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对外担保情况概述
禾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禾丰股份”)于2022年4月27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2022年5月20日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公司及所属子公司向金融机构及其他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为综合授信额度内贷款提供担保进行授权的议案》,于2022年8月12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2022年8月31日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为下属子公司增加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17家控股子公司自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后发生的银行综合授信提供不超过14.82亿元的保证式担保。
有关上述担保的详情参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禾丰股份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2022-020)、《禾丰股份关于2022年度公司及所属子公司向金融机构及其他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为综合授信额度内贷款提供担保进行授权的公告》(2022-027)、《禾丰股份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2-037)、《禾丰股份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2022-054)、《禾丰股份关于2022年度为下属子公司增加担保额度的公告》(2022-058)、《禾丰股份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2-063)。
二、本次担保额度调剂情况
2023年5月6日,公司披露了《禾丰股份2023年4月为子公司提供担保情况的公告》(2023-029),公司为下属子公司重庆大鸿融资提供担保金额为2,025万元。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担保格式指引等相关规定,公司在2022年度担保总额度不变的前提下,将符合担保额度调剂条件的控股子公司辽宁爱普特未使用的担保额度525万元调剂至控股子公司重庆大鸿。上述担保额度内部调剂完成后,公司2022年度为辽宁爱普特提供的最高担保额度由90,200万元调减至89,675万元,为重庆大鸿提供的最高担保额度由1,500万元调增至2,025万元。本次调剂对象均为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下的控股子公司。
三、担保调剂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对控股子公司内部担保额度调剂有利于保障控股子公司正常业务发展和资金需求。调入方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其现有经营状况良好,不存在逾期债务、资产负债率超过70%等较大的偿债风险,本次担保额度调剂风险可控,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
四、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23年5月6日,公司实际发生的对外担保余额为6.17亿元,全部为公司对下属全资或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占公司2022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8.52%。无逾期担保。
特此公告。
禾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5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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