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批准情况
(一)深圳普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制定并实施了《深圳普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合计向激励对象授予1,380万份股票期权。其中首次授予1,255万份,预留125万份,有效期为自股票期权首次授予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全部行权或注销完毕之日止,最长不超过60个月。
(二)公司于2022年4月1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2年5月6日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同意公司实施本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三)2022年5月9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同意以2022年5月9日为首次授予日,向73名激励对象授予1,255万份股票期权。
二、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预留权益情况
根据《深圳普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预留权益的授予对象应当在本激励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内明确,超过12个月未明确激励对象的,预留权益失效。2022年5月6日,公司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本激励计划相关议案。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的125万份股票期权自激励计划经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超过12个月未明确激励对象,预留权益已经失效。
特此公告。
深圳普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5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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