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自:北京商报
北京商报讯(记者 宋亦桐)5月12日,安信信托发布公告称,根据上海维安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维安公司”)与有转让意愿的安信信托自然人投资者签署的《信托受益权转让合同》,维安公司须于2023年5月15日前支付第一笔转让款。现安信信托收到维安公司来函,确认已启动转让款支付流程。
根据《信托受益权转让合同》第3.3条约定,安信信托将在收到维安公司提交的转让申请和支付凭证后进行信托受益权转让登记工作并出具相关证明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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