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义乌发市布2022年度知识产权保护十大典型案例(上)

浙江省义乌发市布2022年度知识产权保护十大典型案例(上)
2023年05月12日 11:00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2022年,浙江省义乌市强化知识产权保护执法,全力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和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查处了一批有影响力、震慑力的典型案件。现将义乌市知识产权保护十大典型案例公布如下。

案例1

李某某等人假冒注册商标案

2020年8月以来,被告人李某某明知其未获得授权,仍购进杯身、杯盖等配件,生产经营假冒“STARBUCKS”“THERMOS”商标的保温杯,销售金额达人民币140万余元,从中获利人民币16万余元。在明知被告人李某某从事生产、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保温杯的情况下,被告人郞某某提供收款码供其收取货款并帮助记账;被告人傅某某与其共同租用仓库保管假冒商品;被告人傅某某与其妻子被告人程某某受被告人李某某雇佣共同在该仓库内进行包装加工假冒注册商标的保温杯。义乌法院审理认为,四被告人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情节特别严重,其行为均已构成假冒注册商标罪,故依法判处各被告人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违法所得予以没收,假冒注册商标商品予以没收。

【案件点评】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的,情节严重,构成假冒注册商标罪。本案需要特别指出的是,在明知他人假冒注册商标的前提下,仍提供帮助,构成共同犯罪。经营者应牢记法律的高压线不可触碰,任何形式的犯罪行为都将受到法律的制裁。

案例2

义乌市某某化妆品有限公司、陈某某、龚某某等侵害“维多利亚的秘密”商标权纠纷案

原告维多利亚的秘密商店品牌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系“Victoria’s secret”注册商标专用权人。2014年至2017年期间,被告陈某某、龚某某及其所经营的某化妆品有限公司生产并销售多款侵犯原告注册商标专用权的香水、润肤露等产品,被义乌市市场监管部门查获。2018年6月,被告陈某某、龚某某因其侵权行为被义乌法院认定构成假冒注册商标罪并判处刑事处罚。随后,原告以侵害商标权为由诉至义乌法院。

义乌法院审理认为,三被告从2014年开始实施侵权行为,多次行政处罚后仍继续生产、销售被诉侵权产品,具有侵害原告注册商标专用权的故意,且情节严重,可适用惩罚性赔偿。故判决三被告赔偿原告经济损失185万元(含合理费用)。

【案件点评】本案中被告陈某某、龚某某多次以营利为目的成立化妆品公司,生产、销售涉案侵权产品,滥用公司独立法人人格制度,侵害权利人商标权。本案“刺破法人面纱”,对法人的独立人格和有限责任进行否认,追究其实际经营者责任,判决被告陈某某、龚某某对相关涉案公司的侵权行为承担连带责任,最大限度保护权利人合法权益。

案例3

孙某誉等人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案

2021年3月,格鲁吉亚籍嫌疑人“L”向陈某吟、许某庭采购大量假冒国内外知名品牌耳机。后“L”又向陈某霞采购假冒国内外知名品牌手机电池,由梁某慧、许某冰、许某贵负责手机电池生产、组货。供应商完成订单后各自运往“L”指定的仓库,由孙某誉负责签收,并安排员工将涉假产品单独包装、制作标记。4月8日,孙某誉将该批货物发至义乌堆依齐公司仓库,由该公司老板富某新办理出口报关手续。富某新安排员工对货物进行装柜,将涉假产品藏于货柜最底部,并将集装箱运至金华货场。同日,富某新又将报关手续委托金华海悦报关代理有限公司向金华海关申报出口,后被金华海关查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规定,孙某誉等人的行为构成假冒注册商标罪和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现孙某誉等12人已被义乌市人民检察院取保候审。

【案件点评】近年来,民族品牌不断崛起,尤其是通讯信息领域的发展,彰显出中国的大国力量,本案的侦破为持续推动创新、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保障和有力支撑。同时,义新欧班列作为“一带一路”的重点,具有高效的通关效率和速度优势。本案的成功侦破,有效地阻断了一条通往欧洲的售假通道,彰显了我国政府打击侵权的决心,维护了中欧班列健康有序发展。

案例4

跨国生产、销售假冒品牌化妆品案

经侦查发现,2021年6月份以来,叙利亚籍嫌疑人MOHAMAD在义乌市注册某贸易商行,在未获得“AVENE”“SEPHORA”“essence”“maybelline”“MAC”“L'OREAL“VICTORLA'SECRET”“VICHY”“BIODERMA“e”“FRESHLOOK”品牌方授权情况下,委托嫌疑人温某、侯某等人加工生产相关化妆品,并将假冒化妆品销往国外。2022年2月-2022年3月期间,义乌市公安局在金华市公安局食药环支队等上级部门大力支持指导下,在义乌、东阳、浦江、金东等地开展统一集中收网行动,抓获犯罪嫌疑人15人,捣毁生产窝点11个,查扣国际知名品牌化妆品80余万件,半成品40余吨,涉案金额1亿余元。

【案件点评】该案为典型的由外国人委托国内加工生产,并销往国外,犯罪环节多,团伙化、专业化特征明显,产品远销海外市场,社会危害大。该案被列为公安部督办案件,公安部七局发来贺电,表扬“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维护我国依法严厉打击侵权假冒犯罪、保护知识产权的国际形象”。

案例5

出口侵犯“现代图形”“MANDO”商标权汽车配件案

2021年12月23日,义乌某公司向义乌海关申报一批刹车片等货物出口至利比亚。汽车配件一直以来是杭州海关重点监控的产品类别,通过对单证相关数据的风险判别,该票报关单成功被预设的风险参数捕中。经查验关员现场查验,发现藏匿在集装箱底部的标有“现代图形”的发动机支架2067个、刹车泵190个、控制臂1017个、节温器外壳280个、燃油泵510个、温控器200个、胶套400个,标有“MANDO”商标的减震器1112个。经商标权利人确认,该批货物均为侵权产品。办案关员连夜对报关出口、仓储物流、采购集货等各环节相关人员开展突击盘问,初步锁定了某利比亚籍采购商、外贸从业者买某某及该批涉案货物供货商北京某商贸公司。2022年5月13日,义乌市公安局正式对该案立案侦查,目前该案正在侦办中。

【案件点评】该案查获的侵权货物种类多、数量大、案值高,且由于直接关系到社会公众安全,假冒汽摩配件对社会的危害性极大,属于群众关心、社会反响大的案件,也极易引起国际舆论的关注。如果这批侵权汽摩配件流入市场,将造成不可估量的巨大危害。义乌海关果断出击,把这批侵权货物拦截在国门之下,保障了社会公众的人身安全。

(来源:义乌市场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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