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优化深圳湾超级总部基地用地功能结构,促进片区职住平衡,完善片区公共配套体系,拟开展[红树湾地区]法定图则DY04单元、DY08单元规划调整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深圳市城市规划条例》等相关规定,现予以公开展示如下:
一、原规划情况
本次规划调整涉及法定图则DY04、DY08两个规划控制单元,具体规划情况如下:
[红树湾地区]法定图则DY04单元,单元面积9.81公顷,主导功能为“商业服务业用地”,建筑面积24~28万平方米,配套设施为“公交首末站、自行车停车场(库)”。
[红树湾地区]法定图则DY08单元,单元面积9.77公顷,主导功能为“商业服务业用地”,建筑面积53~70万平方米,配套设施为“社区健康服务中心、社区管理用房、文化活动室、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社区警务室、110kv变电站、公交首末站、自行车停车场(库)”。
二、拟调整方案
[红树湾地区]法定图则DY04单元主导功能由“商业服务业用地”调整为“商业服务业用地+公共管理与服务设施用地”,新增配套设施“九年一贯制学校(不少于27班)”。该单元东北角地块由“商业服务业用地”调整为“教育设施用地”,新增地块编号04-07,用地面积14005平方米,配套设施为“九年一贯制学校(不少于27班)”,备注“规划”。
[红树湾地区]法定图则DY08单元主导功能由“商业服务业用地”调整为“商业服务业用地+二类居住用地”,新增配套设施“9班幼儿园、托育机构、社区体育活动场地、社区儿童游戏场地”。该单元北部两地块均由“商业服务业用地”调整为“二类居住用地”,新增地块编号分别为03-14、03-15,其中03-14地块用地面积17388平方米,03-15地块用地面积17222平方米。两个地块规划指标合并控制如下:用地性质为二类居住用地,容积率6.0,配套设施为“9班幼儿园(占地面积2700平方米)、托育机构(建筑面积300平方米)、社区体育活动场地(场地面积1670平方米)、社区健康服务中心(建筑面积1400平方米),文化活动室(建筑面积1000平方米),社区管理用房(建筑面积250平方米)、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建筑面积1500平方米)、社区儿童游戏场地(场地面积1200平方米)”,备注“规划”。
三、公示地点
(一)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一楼展厅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红荔西路8009号规划大厦
(二)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南山管理局一楼展厅
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深南大道10138号
(三)深圳市南山区沙河街道办事处
地址:深圳市南山区华侨城中新街18号
(四)项目现场
地址:白石二道与深湾二路交叉口、白石四道与深湾五路交叉口
(五)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网站
http://pnr.sz.gov.cn
(六)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南山管理局网站
http://pnr.sz.gov.cn/ns/
四、公示时间
为期30个自然日,自2023年4月26日至2023年5月25日止。
五、公示意见反馈方式
(一)公示期内如对该事项有意见或建议,请使用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在公示意见收集截止日期(2023年5月25日)之前通过以下方式反馈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南山管理局:
1.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南山管理局提交书面材料;
2.将书面材料邮寄至南山区深南大道10138号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南山管理局规划科,注明“[红树湾地区]法定图则DY04单元、DY08单元规划调整公众意见”字样(提交时间以邮戳日期为准),收发文室电话:26769891、26970286;
3.将书面材料以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邮箱: zeghk@pnr.sz.gov.cn。
(二)个人反馈的,请附上个人地址、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联系方式。
(三)多人共同反馈的,需委托一人处理意见反馈相关事宜,并附上每个反馈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地址和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地址、联系方式。
(四)单位反馈的,请附上单位法人、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地址、联系方式。
为保证反馈意见的真实有效性,以上意见或建议及相关材料须为书面纸质件(须由提交人签名),其中通过电子邮件反馈的材料为书面纸质件的电子扫描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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