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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提示:
●公司于2022年4月30日披露了《关于公司股票将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及继续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暨股票停复牌的公告》,公司股票于2022年5月6日开市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公司于2023年1月31日披露《2022年度业绩预告》(公告编号:2023-004),预计2022年度期末净资产为负值,且公司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情形尚未消除。公司于2023年3月30日、4月14日公告了《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编制及最新审计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0、2023-025),预计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将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若公司披露的2022年年度报告,出现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保留意见、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等情形,公司将面临退市,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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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原因
北海银河生物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且2021年度的财务会计报告被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无法表示意见审计报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自2022年5月6日起已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3.11条规定:“上市公司因触及本规则第9.3.1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三)项情形其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后,首个会计年度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本所决定终止其股票上市交易:
(一)经审计的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1亿元,或者追溯重述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1亿元;
(二)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或者追溯重述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期末净资产为负值;
(三)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保留意见、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
(四)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过半数董事保证真实、准确、完整的年度报告;
(五)虽符合第9.3.7条的规定,但未在规定期限内向本所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
(六)因不符合第9.3.7条的规定,其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申请未被本所审核同意。
公司追溯重述导致出现本规则第9.3.1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情形,或者因触及第9.3.1条第一款第(四)项情形其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后,出现前款第(四)项至第(六)项情形或者实际触及退市风险警示指标相应年度的次一年度出现前款第(一)项至第(三)项情形的,本所决定终止其股票上市交易。”
公司于2023年1月31日披露《2022年度业绩预告》(公告编号:2023-004),预计2022年度期末净资产为负值,且公司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情形尚未消除。公司于2023年3月30日、4月14日公告了《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编制及最新审计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0、2023-025),预计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将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若公司披露的2022年年度报告,出现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保留意见、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等情形,公司将面临退市,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二、重点提示的风险事项
根据公司于2023年1月31日披露的《2022年度业绩预告》(公告编号:2023-004),公司2022年度期末净资产预计为-150,000.00万元至-100,000.00万元。公司于2023年3月30日、4月14日公告了《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编制及最新审计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0、2023-025),预计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将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3.11条第(二)、(三)项的规定,公司股票存在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三、历次终止上市风险提示公告的披露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关于加强退市风险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信息披露工作的通知》的规定,公司已于2023年1月31日、2月14日、2月28日、3月16日、3月30日、4月12日披露了《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性公告》《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第二次风险提示性公告》《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第三次风险提示性公告》《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第四次风险提示性公告》《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第五次风险提示性公告》《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第六次风险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3-005、2023-009、2023-011、2023-014、2023-019、2023-024)。本公告为公司第七次披露风险提示公告,公司将在首次风险提示公告披露后至2022年年度报告披露,每十个交易日披露一次风险提示公告。
四、其他事项
1、业绩预告数据仅为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核算数据,未经审计机构审计,与2022年年度报告中披露的最终数据可能存在差异,若公司披露的经审计后2022年年度报告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涉及退市情形的相关规定,公司将面临退市,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因公司存在未履行内部审批及相关审议程序对外担保等情况,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决定自2019年3月29日起对公司股票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截至目前,公司其他风险警示事项仍然存在,将继续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相关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登载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相关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此公告。
北海银河生物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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