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不存在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3年4月25日(星期二)下午 14:50。
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时间为:2023年4月25日上午9:15-下午15:00。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时间为:2023年4月25日上午9:15一9:25,9:30一11:30 和下午13:00一15: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湖北省应城市东马坊团结大道26号双环科技办公大楼三楼一号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公司董事长汪万新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湖北双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一)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36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122,809,906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6.4593%。其中,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1人,持有公司股份116,563,21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5.1135%;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35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6,246,69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458%。
(二)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参加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共计35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6,246,69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458%。
(三)出席或列席本次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包括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
三、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对以下议案进行了表决:
(一)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21,928,50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2823%;反对881,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717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本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5,365,29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5.8901%;反对881,4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4.109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二)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报告及年报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121,928,50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2823%;反对881,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717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本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5,365,29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5.8901%;反对881,4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4.109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21,930,20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2837%;反对879,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716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本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5,366,99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5.9174%;反对879,7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4.082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四)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 同意121,932,40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2855%;反对877,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714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本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5,369,19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5.9526%;反对877,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4.047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21,932,40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2855%;反对877,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714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本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5,369,19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5.9526%;反对877,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4.047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核销资产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21,930,20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2837%;反对879,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716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本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5,366,99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5.9174%;反对879,7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4.082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5,363,09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85.8549%;反对883,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4.145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本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5,363,09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5.8549%;反对883,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4.145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与宏宜公司新增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363,09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85.8549%;反对883,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4.145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本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5,363,09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5.8549%;反对883,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4.145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与财务公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363,09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85.8549%;反对883,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4.145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本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5,363,09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5.8549%;反对883,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4.145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关联财务公司的风险评估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365,29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85.8901%;反对881,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4.109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本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5,365,29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5.8901%;反对881,4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4.109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开展委托理财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21,935,20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2878%;反对874,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712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本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5,371,99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5.9974%;反对874,7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4.002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十二)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21,928,50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2823%;反对881,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717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本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5,365,29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5.8901%;反对881,4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4.109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公司独立董事在本次会议上进行了2022年度述职,独立董事的述职报告详见公司于2023年3月28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相关内容。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上海市锦天城(武汉)律师事务所
(二)见证律师姓名:彭磊、董密
(三)结论性意见: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等,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湖北双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上海市锦天城(武汉)律师事务所关于湖北双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湖北双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000707 证券简称:双环科技 公告编号:2023-031
湖北双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参股公司年产40万吨合成
氨项目开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项目概述
作为纾困重组的一项重要工作,湖北双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相关方共同投资应城宏宜化工科技有限公司(简称“宏宜公司”)实施合成氨改造升级项目,项目采用先进工艺建设一条年产40万吨的合成氨生产线(详情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于2021年3月10日披露的《关于双环集团重组的进展公告》,2021年5月6日披露的《关于子公司应城宏宜化工科技有限公司引进新投资人暨调整增资协议的公告》等公告)。
目前公司持有宏宜公司26.3407%%股权,为宏宜公司的参股股东。
二、项目进展情况
前期,宏宜公司的上述合成氨生产线已完成建设、设备安装和调试,2023年4月24日宏宜公司合成氨生产线的气化炉点火、装置开车。
三、对公司的影响
1、未来宏宜公司将参考市场价向本公司供应合成氨(详情见公司2023年3月28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2023年度与宏宜公司新增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有利于保障公司生产所需主要原材料合成氨的稳定供应。
2、公司为宏宜公司的参股股东,宏宜公司的盈利或者亏损将按照本公司持有宏宜公司的股权比例计入本公司的业绩。
3、宏宜公司合成氨生产装置尚需优化调整操作方可达到满负荷生产及最优工况。优化调整时间具有不确定性,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湖北双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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