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838 证券简称:浙江力诺 公告编号:2023-018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年度公司财务报告的审计意见为:标准的无保留意见。
本报告期会计师事务所变更情况:未发生变更。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上市时未盈利且目前未实现盈利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136,34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50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0股。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1)主营业务
公司主营工业控制阀的研发、生产和销售,能够设计和生产适用于不同行业、不同市场需求的控制阀产品,提供个性化、多样化、系统化的控制阀解决方案。
(2)主要产品及其用途
控制阀是流体输送系统(工艺管道)中的控制部件,具有截止、调节、导流、防止逆转、稳压、分流或溢流泄压等功能,是工业自动化的关键基础部件,也是智能制造的核心器件之一。控制阀一般是通过传感器将温度、压力、流量等数据传输至中控系统,触发阈值通过驱动部分自动控制阀门开合程度,改变流体流量,从而保证项目自动化、智能化的运作。
控制阀由三大板块构成,分别是控制部分、驱动部分、阀体部分。控制部分主要是阀门附件,其分为定位器、空气过滤器、限位开关、保位阀、位置变送器等;驱动部分是控制阀的执行机构,主要分为气动、液动、电动、电液混动等;阀体部分属于调节机构,由阀门本体、阀盖和内件部分组成。因此,控制阀如果按功能特点,可分为调节阀和开关阀;按行程特点,可分为直行程和角行程;按其所配执行机构使用的动力,可以分为气动、电动、液动、电液联动、气液联动等。
公司的控制阀主要产品有:球阀、调节阀、蝶阀、闸阀、特种专用阀、衬氟衬胶阀等系列,可适用于石油、石化、化工、造纸、环保、能源、电力、矿山、冶金、医药、食品等行业。
(3)公司所处行业现状
根据我国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标准,本公司属于仪器仪表行业之“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制造业”;根据中国证监会2012年10月发布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公司属于仪器仪表制造业(C40),在应用细分领域,公司所处的行业为控制阀行业。
控制阀是集流体动力学、机械、电子信息、材料等技术为一体,属于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产品,行业整体属于技术密集型产业,其下游客户多为各类生产制造型企业,应用领域包括石油、石化、化工、造纸、环保、能源、电力、矿山、冶金、医药、食品等行业。
控制阀作为流程工业过程控制中的关键终端控制元件之一,是工业自动化的关键基础部件,其技术发展水平直接反映了国家的基础装备制造能力和工业现代化水平,是基础工业及其下游应用产业实现智能化、网络化、自动化的必备条件。近年来,为推动我国工业的转型升级,国家及相关行业协会先后颁布《中国制造2025》《十四五智能制造发展规划》《十四五控制阀行业建议》等政策建议,明确智能制造将是未来制造业发展方向,智能制造装备市场满足率将超过70%。前述政策、建议的出台,为控制阀的应用确定了良好的市场环境,明确了控制阀企业的技术突破方向和发展路径。
一方面,随着绿色能源政策的逐步推行以及我国劳动力成本上升,自动化、智能化、绿色化成为我国生产制造型企业的必然选择,传统行业为抢占先机,势必要加快转型升级;新能源行业则因市场需求爆发,刺激上游相关的化工新材料行业的需求,新建项目增多。另一方面,国内跨区域合作不断深化,产业链转移和产业链协同发展有序推进,如东部地区部分产业向中西部地区转移,产业园区化等,都为阀门行业带来了一定利好。
随着宏观政策的持续发力,我国经济基本面正在企稳回升。二十大报告中明确提出,坚持把发展经济着力点放在实体经济上,推进新型工业化,加快建设制造强国。生产制造型企业的转型升级仍是接下来的发展重点;同时,为缓解能源紧张,石油、石化行业将继续加大投资和技改力度,新型能源也将加快发展;并且随着产业链转移及园区化发展以及技术创新导致的新兴行业不断增多,在一定程度上保证了控制阀市场需求总体规模的稳步增长。
以公司下游精细化工行业为例,作为国民经济的重要支柱性产业之一,其产品种类繁多、应用领域广、生产技术复杂,相较发达国家的精细化率水平,我国的精细化工行业仍具有较大的提升空间,因此部分产品市场需求变更及技术更新较快,致使其迭代更新较快;又因其在发展过程中安全与环保问题日益突出,故国家对其环保、安全要求逐渐提高,倒逼其进行旧工艺改进和技术创新;加之化工入园政策的深入实施,均为阀门行业带来了发展机遇。
另外,虽然我国阀门行业企业数量众多,但国内控制阀企业小、散、弱现象依旧,低水平重复、同质化竞争严重,致使国内的中高端控制阀市场长期由进口产品占据。然而经过多年的发展和积累,国内制造商与国外制造商之间在生产工艺方面的差距在不断缩小,相较进口厂商,国产控制阀厂商还具有性价比较高、离下游客户更近、服务响应更为迅速等优势。当下,国内经济内循环为中国自主品牌的崛起提供了良好的宏观环境和历史机遇,控制阀产品进口替代的需求更是十分强烈,国产化的控制阀高端产品市场前景广阔。
(4)公司在行业中的地位
公司专注于工业控制阀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在控制阀行业内已具备较强的定制化设计和制造能力。公司凭借着优质的产品、专属的定制服务以及良好的售后服务,在日趋激烈的行业竞争中稳步前行,树立了较高的知名度和美誉度。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01,282.88万元,同比增长47.14%,属于国内控制阀第一梯队。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单位:元
■
(2) 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公司是否具有表决权差异安排
□适用 √不适用
(2)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 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1、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实现同比增长
控制阀行业继续受益于制造业转型升级、智能制造和新兴产业快速发展趋势,相关产品市场需求持续上升。公司紧抓发展机遇,加大对下游市场和大客户的开发力度;以客户需求为导向,通过对下游行业的产品结构、制造模式等方面进行了全面的调研,持续加大研发力度,提升产品质量,加强自身产品与下游行业的匹配性,切实解决客户的实际需求与应用难点;加快新厂区的建设并完成搬迁,公司产能进一步提升,更好地承接市场需求;进一步完善公司管理体系,从而促进公司健康发展、提高效益。报告期内,公司销售订单有较大增长,实现营业收入101,282.88万元,同比增长47.14%。
2、完成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
公司于2022年03月29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以及于2022年04月22日召开的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具体内容为:以分红派息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136,34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00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27,268,000.00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本次利润分配后,公司剩余可供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2021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完毕,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2年05月12日于巨潮资讯网披露的《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2-029)。
3、终止收购五洲阀门股份有限公司股份
因合作情况发生变化,无法达成《收购意向协议》约定的收购条件,经公司于2022年08月22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终止收购五洲阀门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并经公司于2022年09月09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与陈锦法、王玉燕、五洲装备有限公司于同日签署了《关于五洲阀门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回购协议》(以下简称《股份回购协议》)。根据《股份回购协议》,陈锦法返还1,000万元定金并按公司实际支付对价回购公司已收购的五洲阀门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王玉燕、五洲装备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截至本报告披露日,陈锦法已返还1,000万元定金及部分股权回购款共计支付6,150万元,并承诺将于2023年05月25日前向公司支付剩余款项。公司将持续跟进上述合同的履约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上述详情请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虽然对五洲阀门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的收购并未能按预期进行,但公司终止收购的行为,是基于实际发展情况以及标的公司的经营管理状况,并经综合考量,为保障公司权益,出于将公司对外投资风险降到最低而作出。
4、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进展情况
为了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核心团队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团队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在充分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下,按照收益与贡献匹配的原则,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现行薪酬与绩效考核体系等管理制度,公司制定了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和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及相关议案,本次股权激励拟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274.00万股(首次授予237.00万股,预留37.00万股),授予价格为8.20元/股。
并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完成股权激励首次授予相关工作。
5、加快项目建设,扩大产能满足市场需求
报告期内,公司完成了整体搬迁工作,由原浙江省瑞安市高新技术(阁巷)园区搬迁至浙江省温州市瑞安市上望街道望海路2899号,同时完成了注册地址变更。新厂房占地面积82亩,由募投项目以及公司自建项目组成。截至本报告披露之日,公司募投项目已完结,剩余募投资金经董事会审议转为补充流动资金,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在巨潮资讯网上(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新厂房的投入使用,进一步的扩大公司生产规模,推动规模经济建设,并有利于公司产品线的拓展,能更好地满足广大客户对定制化产品的需求,为客户提供优质的控制阀产品与服务。
证券代码:浙江力诺证券简称:300838 公告编号:2023-017
浙江力诺流体控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
浙江力诺流体控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04月2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具体情况如下:
一、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内容
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出具的《浙江力诺流体控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审计报告》中汇会审[2023]4480号,公司2022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0,680.67万元。截至2022年12月31日,累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未分配利润为37,489.05万元。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良好预期和信心,综合考虑公司的经营现状及盈余情况,为积极回报全体股东并与全体股东分享公司发展的经营成果,并充分考虑广大投资者的合理诉求和利益,进一步增加对上市公司的信心,根据有关法规及《公司章程》《公司上市后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规定,公司董事会提议进行2022年度利润分配,利润分配预案为:
拟以分红派息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136,34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50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34,085,000.00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本次利润分配后,公司剩余可供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如股权登记日应分配股数与目前预计不一致的,公司将采用分派总额不变原则对本次权益分派方案进行调整,后续将发布公告说明调整后的分派比例。
二、利润分配预案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符合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股东回报规划,该利润分配预案合法、合规、合理。公司的现金分红水平与所处行业上市公司平均水平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保持稳定持续的现金分红。
三、董事会、监事会审议情况及独立董事意见
(一)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发展需要,符合《公司章程》等相关制度规定,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同意将该议案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当前的实际情况及发展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广大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况。我们一致同意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司实际生产经营情况及长远发展需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监事会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
四、相关风险提示
此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需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三)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四)监事会关于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审核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力诺流体控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04月26日
证券代码:300838 证券简称:浙江力诺公告编号:2023-025
浙江力诺流体控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行2022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
浙江力诺流体控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于2023年05月10日(周三)15:00-17:00在全景网举办2022年度业绩说明会,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陆全景网“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https://ir.p5w.net)参与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或者直接进入浙江力诺流体控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路演厅(https://ir.p5w.net/c/300838.shtml)参与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
出席本次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陈晓宇先生、财务总监李雪梅女士、董事会秘书冯辉彬先生、独立董事钱娟萍女士、保荐代表人刘传运先生。具体以当天实际参会人员为准。
为充分尊重投资者、提升交流的针对性,现就公司2022年度业绩说明会提前向投资者公开征集问题,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投资者可于2023年05月03日(星期三)12:00前访问http://ir.p5w.net/zj/,或扫描下方二维码,进入问题征集专题页面。公司将在2022年度业绩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本次网上说明会。
■
(问题征集专题页面二维码)
特此公告
浙江力诺流体控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04月26日
证券代码:300838 证券简称:浙江力诺 公告编号:2023-023
浙江力诺流体控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浙江力诺流体控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于2023年05月23日召开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现将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会议届次:2022年度股东大会
2、会议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3年05月23日(星期二)下午13: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05月23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05月23日9:15-15:00。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3年05月16日(星期二)。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浙江省温州市瑞安市上望街道望海路2899号公司会议中心。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及提案编码如下:
■
(二)议案及表决情况说明
1、本次股东大会设总议案,均采用非累积投票方式表决。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它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2、上述议案已经由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于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3、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进行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以下股东之外的公司其他股东:(1)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或者过去十二个月内曾是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2)单独或者与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3)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邮件方式登记(格式参见附件二),不接受电话方式登记。
2、现场登记时间:2023年05月22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0—16:30。
3、采取信函或邮件方式登记的须在2023年05月22日下午16:30前送达到公司或送达公司对外邮箱fhb@linuovalve.com。来函信封请注明“2022年度股东大会”字样,邮件主题请注明“2022年度股东大会”,信函或邮件以抵达公司的时间为准。
4、登记地点:浙江省温州市瑞安市上望街道望海路2899号。
5、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为本公司股东。
6、登记时需提交的文件: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文件、法人股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格式参见附件三)、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和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格式参见附件三)、委托人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和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邮件的方式在要求的时间内登记。以信函或邮件方式登记的股东请仔细填写《股东登记表》(见附件二)。信函邮寄地址:浙江省温州市瑞安市上望街道望海路2899号;邮箱:fhb@linuovalve.com。
(4)注意事项:以上证明文件办理登记时出示原件或复印件均可,但出席会议签到时,出席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必须出示原件。
7、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以便办理签到入场手续。
8、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半天,与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等费用自理。
9、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冯辉彬
地址:浙江省温州市瑞安市上望街道望海路2899号
电话:0577-65728108
电子邮箱:fhb@linuovalve.com
邮编:325200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详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浙江力诺流体控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04月26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350838
2.简称为“力诺投票”。
3.议案设置和意见表决
(1)议案设置
■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3年05月23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05月23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3年05月23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浙江力诺流体控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参会登记表
■
附件三: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单位出席浙江力诺流体控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本人/单位授权 (先生/女士)对以下表决事项按照如下委托意思进行表决,并授权其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委托表决事项及表决意思
■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证券账户: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持股数: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书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附注:1、如欲对议案投同意票,请在“同意”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对议案投反对票,请在“反对”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对议案投弃权票,请在“弃权”栏内相应地方填上“√”。2、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3、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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