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新增恒生银行(中国)有限公司为上投摩根时代睿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代销机构的公告

关于新增恒生银行(中国)有限公司为上投摩根时代睿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代销机构的公告
2023年04月26日 05:21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摩根基金管理(中国)有限公司已与恒生银行(中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生(中国)”)签订了销售代理协议,现决定自本公告之日起,新增恒生(中国)为上投摩根时代睿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份额基金代码:014341;C类份额基金代码:014342)的代销机构。

  有关上投摩根时代睿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份额基金代码:014341;C类份额基金代码:014342)销售的具体事宜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发售公告及基金合同等相关法律文件。

  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 恒生银行(中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800-830-4888

  网址:www.hangseng.com.cn

  2. 摩根基金管理(中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889-4888

  网址:am.jpmorgan.com/cn

  特此公告。

  摩根基金管理(中国)有限公司

  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六日

  摩根锦程积极成长养老目标五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

  暂停申购和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3年4月26日

  1.公告基本信息

  ■

  2.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为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根据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相关规定,摩根基金管理(中国)有限公司决定自2023年4月26日起暂停摩根锦程积极成长养老目标五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以下简称“本基金”)的申购和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如有疑问,请拨打客户服务热线: 400 889 4888,或登录网站am.jpmorgan.com/cn获取相关信息。

  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将来表现,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者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产品资料概要等相关法律文件,并选择适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

  特此公告。

  摩根基金管理(中国)有限公司

  2023年4月26日

  关于摩根锦程积极成长养老目标五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可能触发基金合同终止情形的提示性公告

  摩根锦程积极成长养老目标五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以下简称“本基金”)于2020年4月29日成立。根据《摩根锦程积极成长养老目标五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或“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三年后的对应日,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2亿元,基金合同自动终止,且不得通过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延续基金合同期限。

  根据本基金的资产规模状况,本基金有可能在2023年4月29日日终出现触发上述基金合同终止的情形。为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摩根基金管理(中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特将本基金相关情况及风险提示如下:

  一、本基金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摩根锦程积极成长养老目标五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

  基金简称:摩根锦程积极养老五年持有混合(FOF)

  基金代码:009161

  基金运作方式:契约型开放式

  本基金属于养老目标基金,投资者最短持有期限为5年,本基金不接受持有未满5年的份额的赎回申请,仅在该笔份额持有满5年后在每个工作日开放办理其赎回业务。

  对于本基金募集期间认购的投资者份额,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满5年的对日起(含当日)可以根据基金合同或法律法规规定申请赎回;对于本基金申购的投资者份额,自该笔份额申购确认之日满5年的对日起(含当日)可以根据基金合同或法律法规规定申请赎回。

  基金合同生效日:2020年4月29日

  基金管理人:摩根基金管理(中国)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基金合同》、《摩根锦程积极成长养老目标五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

  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等

  二、可能触发基金合同终止情形

  《基金合同》的“第五部分 基金备案”中“三、基金存续期内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和资产规模”约定:

  “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三年后的对应日,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2亿元,基金合同自动终止,且不得通过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延续基金合同期限。中国证监会规定的特殊情形,从其规定。”

  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20年4月29日,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3年后的对应日为2023年4月29日。 若截至2023年4月29日日终,本基金资产净值低于2亿元人民币,则触发上述《基金合同》约定的终止情形,基金合同自动终止,基金管理人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等规定对本基金进行清算。

  三、风险提示

  1、为降低对投资者的影响,本基金管理人已自2023年4月26日起暂停本基金申购、定期定额投资业务,赎回业务按照本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规定办理。若发生上述《基金合同》约定的终止情形,2023年4月29日将为本基金最后运作日,2023年4月30日起本基金将进入基金财产清算程序,不再办理申购、赎回等业务。敬请投资者予以关注。

  2、如出现触发上述基金合同终止情形,本基金管理人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等规定成立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履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本基金正式进入清算程序后,投资者将无法办理本基金的申购、赎回等业务,基金财产将在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履行完毕清算程序后进行分配。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妥善做好投资安排。

  3、投资人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基金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法律文件。投资人可以登录本基金管理人网站(am.jpmorgan.com/cn)或拨打本基金管理人的客户服务电话(400-889-4888),咨询有关详情。

  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将来表现,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者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产品资料概要等相关法律文件,并选择适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

  特此公告。

  摩根基金管理(中国)有限公司

  2023年4月26日

  摩根日本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QDII)暂停申购、赎回、定期定额投资及转换转入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3年4月26日

  1.公告基本信息

  ■

  注:2023年5月4日为日本节假日:绿之日(Greenery Day);2023年5月5日为日本节假日:儿童节(Children's Day)。

  2.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鉴于2023年5月4日、5月5日为主要市场节假日,摩根基金管理(中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暂停2023年5月4日、5月5日摩根日本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QDII)(以下简称“本基金”)的申购、赎回、定投及转换转入业务,并于2023年5月8日起恢复本基金的上述业务,届时不再另行公告。

  投资者可登录本公司网站(am.jpmorgan.com/cn)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400-889-4888咨询相关信息。

  特此公告。

  摩根基金管理(中国)有限公司

  2023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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