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蓝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票波动异常暨风险提示的公告

四川蓝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票波动异常暨风险提示的公告
2023年04月26日 05:06 证券时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股票于2023年4月21日、24日、25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相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形。

  ●经公司自查,并向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书面核实,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公司面临退市风险的提示:

  1、公司股票2023年4月25日收盘价为0.59元/股,已连续14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人民币1元。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2.1条第一款的规定: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仅发行A股股票的上市公司,如果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每日股票收盘价均低于人民币1元,公司股票可能被上交所终止上市交易。若公司股票触及上述交易类强制退市情形,上交所将在15个交易日内对公司股票做出终止上市决定,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9.6.1条第二款的规定,交易类强制退市公司股票不能进入退市整理期交易,敬请广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2、经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公司预计 2022 年度期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208.21亿元左右。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若公司2022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公司股票将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公司股票于2023年4月21日、24日、25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相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形。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针对公司股票异常波动,公司对有关事项进行核查,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公司经营情况:由于公司出现的流动性紧张和债务逾期问题,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了较大影响,具体详见公司于2023年1月31日披露的《公司2022年年度业绩预告》。

  (二)重大事项:由于受宏观经济环境、行业环境、融资环境叠加影响,公司流动性出现阶段性紧张,导致出现部分债务未能如期偿还的情况,对公司经营和融资产生了较大影响。为化解公司债务风险,公司正在制定中长期综合风险化解方案,积极解决当前问题。

  (三)媒体报告、市场传闻、热点概念情况:截至目前,公司不存在任何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具体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4日披露的《澄清公告》;公司不涉及其他热点概念事项。

  (四)其他股价敏感信息:除上述事项外,经公司自查并问询公司控股股东及公司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其他影响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异常波动的其他重大事项,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公司控股股东所持公司股份除被动减持外,不存在其他股票交易行为;公司不存在董监高买卖股票等其他股价敏感事项。

  三、相关必要的风险提示

  1、公司股票2023年4月21日、24日、25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理性投资。

  2、退市风险提示

  公司股票2023年4月25日收盘价为0.59元/股,已连续14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人民币1元。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2.1条第一款的规定: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仅发行A股股票的上市公司,如果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每日股票收盘价均低于人民币1元,公司股票可能被上交所终止上市交易。若公司股票触及上述交易类强制退市情形,上交所将在15个交易日内对公司股票做出终止上市决定,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9.6.1条第二款的规定,交易类强制退市公司股票不能进入退市整理期交易,敬请广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上述事项具体详见公司分别于2023年4月7日、20日、21日、22、25日披露的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本公告为公司可能触发交易类强制退市的第六次终止上市风险提示公告。

  3、关于股票退市风险警示的提示

  经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预计公司2022年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208.21亿元左右,具体详见《公司2022年年度业绩预告》。若公司2022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将触及《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对股票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形,公司股票将在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披露后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在公司股票简称前冠以“*ST”字样)。

  四、董事会声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除本公告第二部分涉及的披露事项外)本公司没有任何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等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公司提醒投资者注意,公司信息指定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上述报刊和网站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四川蓝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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