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地铁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署日常经营合同的进展公告

广州地铁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署日常经营合同的进展公告
2023年04月26日 05:05 证券时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合同生效条件:业主、总包方和设计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在合同协议书签字或签章,并分别加盖各单位的公章并由设计方提交履约保函后,合同生效。

  2.合同履行周期较长,存在因不可抗力、工程变更、环境变化等不确定因素,有可能会影响项目进度的风险,本公司将根据合同实施进度确认收入。

  3.合同顺利履行将对本公司本年度及以后年度经营业绩产生积极的影响。

  4.合同金额为暂定价,最终合同价将根据项目实际履行情况和批复的概算等按合同约定的计费原则进行调整结算,存在最终结算价格与合同金额不一致的风险。

  一、合同签署概述

  广州地铁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2021年7月9日、2021年7月16日、2021年11月4日分别披露了《关于评标结果公示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1-033)、《关于收到中标通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4)、《关于签署日常经营合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4),本公司为“苏州市轨道交通2号线北延线、4号线延伸线、7号线北段延伸线及支线工程总体总包服务项目ⅡⅣY-SJZB标”的中标单位,中标价为12,558.15万元;苏州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与本公司已签订了《苏州市轨道交通2号线北延线、4号线延伸线、7号线北延伸线及支线工程总体总包服务项目(标段号:ⅡⅣY-SJZB标)(2号线北延线)设计合同》和《苏州市轨道交通2号线北延线、4号线延伸线、7号线北延伸线及支线工程总体总包服务项目(标段号:ⅡⅣY-SJZB标)(4号线延伸线)设计合同》,合同总价分别暂定为3,694.15万元和7,501.00万元。

  近日,本公司收到了苏州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与本公司签订的《苏州市轨道交通2号线北延线、4号线延伸线、7号线北段延伸线及支线工程总体总包服务项目(标段号:II IV Y-SJZB标)(8号线延伸线土建工点设计)设计合同》,合同总价暂定为1,363.00万元。中标项目“苏州市轨道交通2号线北延线、4号线延伸线、7号线北段延伸线及支线工程总体总包服务项目ⅡⅣY-SJZB标”所有合同已全部签署。

  本次合同为公司中标的日常经营合同,公司依据内部管理制度和相关规则履行了审批程序,根据《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合同签署无需提交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

  二、交易对手方介绍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苏州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金铭

  注册资本:4,508,927万元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及商品房销售、增值电信业务。轨道交通工程建设,轨道交通运输服务,轨道交通项目投资及自有物业管理、租赁、广告位租赁,轨道交通工程设备、通信设施租赁,轨道交通技术开发、服务,轨道交通经济与商务信息服务、业务咨询,轨道交通相关业务的设计、教育培训,房屋租赁,实业投资,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国内各类广告,企业形象策划,展览展示服务,互联网商务服务;互联网信息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注册地及主要办公地点:苏州市干将西路668号

  2.苏州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3.类似交易情况:本公司与苏州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合并计算)在2020年、2021年、2022年发生类似交易确认收入金额分别为4,057.82万元、8,468.96万元、10,880.11万元,分别占当年本公司营业总收入2.17%、3.56%、4.39%。

  4.履约能力分析:苏州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状况良好,支付能力强,具备较强的履约能力。

  三、合同主要内容

  1.合同主体

  业主:苏州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总包方:广州地铁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设计方:广州地铁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2.服务范围及内容:

  包括标段范围内车站、区间土建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配合、相关服务(不含暖通空调、动力照明、给排水及消防系统)、全设计过程的BIM设计、站位片区城市设计、TOD一体化综合开发概念方案设计。

  3.合同价格

  本合同总价暂定为1,363.00万元。

  4.支付方式

  本合同各项费用根据合同约定的支付原则和支付条款,按比例分阶段支付。

  5.结算方式

  本合同费用具体执行依合同约定,按合同约定的计费原则及实际数量结算。

  6.各方主要权利义务

  设计方保证遵照合同的规定向业主提供设计服务;业主将按合同注明的期限和方式,向设计方支付根据合同规定应支付的款项,以作为服务的报酬。

  7.生效条件:业主、总包方和设计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在合同协议书签字或签章,并分别加盖各单位的公章并由设计方提交履约保函后,合同生效。

  8.履行期限

  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双方合同权利义务履行完毕止。

  9.主要违约责任

  业主未按合同规定向设计方支付设计费,属业主原因的,每延迟支付一天,处以扣除应支付设计费万分之三的违约金,直至达到违约应支付的设计费数额;设计方延迟提交设计文件的,每延迟提交一天,处以扣除应支付设计费万分之三的违约金,直至达到违约应支付的设计费数额。

  10.其他

  合同条款中已对具体设计服务内容、费用及支付、服务质量要求、违约责任和争议及解决等条款作出了明确具体的规定。

  四、合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项目工程为“苏州市城市轨道交通第三期建设规划调整(2021-2026)”中的线路,且均为延伸线。该项目的实施能有效改善城市交通状况、提高城市整体交通水平,缓解城市交通压力,有利于促进城市综合交通客运体系的形成,促进地区的经济发展和城市建设,引导城市人口的重新分布和产业结构的调整,稳定苏州城市结构形态,促进苏州经济转型。

  本合同的签署符合公司主营业务战略布局,能够充分发挥公司在轨道交通领域规划咨询、勘察设计等方面技术优势和经验积累,有效提高公司在苏州及华东区域轨道交通业务市场份额,进一步巩固公司在华东区域轨道交通工程咨询市场的竞争力和影响力。本次签署合同本公司合同费用合计1,363.00万元,占本公司2022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0.55%,如顺利履行,预计将对本公司相关年度的营业收入和营业利润产生积极的影响。

  五、风险提示

  1.合同履行周期较长,存在因不可抗力、工程变更、环境变化等不确定因素,有可能影响项目进度的风险,本公司将根据合同实施进度确认收入。

  2.合同金额为暂定价,最终合同价将根据项目实际履行情况和批复的概算等按合同约定的计费原则进行调整结算,存在最终结算价格与合同金额不一致的风险。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1.合同文本。

  特此公告。

  广州地铁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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