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集萃药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江苏集萃药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3年04月20日 05:04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1.成立日期:2020 年 12 月 16 日

  2.注册地址:北京市大兴区中关村科技园区大兴生物医药产业基地永大路38号1幢4层409-88室

  3.法定代表人:史培良

  4.注册资本:人民币15,000万元

  5.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软件外包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企业管理咨询;企业管理;教育咨询服务(不含涉许可审批的教育培训活动);健康咨询服务(不含诊疗服务);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自然科学研究和试验发展;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医学研究和试验发展;畜牧渔业饲料销售;实验动物垫料销售;消毒剂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进出口代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实验动物生产;实验动物经营;检验检测服务;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6.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 万元

  ■

  7.股权结构及与本公司关系:北京药康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8.北京药康信用状况良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四)上海药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1.成立日期:2021 年 09 月 14 日

  2.注册地址:上海市宝山区潘泾路2666号4幢1286室

  3.法定代表人:琚存祥

  4.注册资本:人民币5,000万元

  5.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从事生物科技领域内的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医学研究和试验发展;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自然科学研究和试验发展;细胞技术研发和应用(脐带造血干细胞除外、不得从事医疗诊疗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工程管理服务;企业管理;软件开发;软件外包服务;健康咨询服务(不含诊疗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6.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 万元

  ■

  7. 股权结构及与本公司关系:上海药康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8. 上海药康信用状况良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担保为拟担保授权事项,相关担保协议尚未签署,担保额度是各子公司根据自身经营需要测算,实际担保金额以各子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业务为依据,担保金额、担保期限、担保方式等具体内容以实际签署的担保协议为准,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担保的额度范围内确定担保金额、担保期限等条款,签署相关协议以及文件,协议的具体内容以公司与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实际签署的协议为准,最终实际担保总额不超过本次授予的担保额度。

  四、担保的原因及必要性

  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符合2023年度公司及子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项目建设资金及业务发展的需要,有利于提高公司整体融资效率,有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被担保对象均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正常、持续经营的子公司,生产经营情况稳定,公司提供担保的风险总体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审议程序及独立董事意见

  2023年4月18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对子公司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意见:公司2023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事项符合公司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有利于公司生产经营工作持续、稳健开展,本次被担保对象均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子公司,公司对相关风险能够进行有效控制,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关于2023年度对子公司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同意董事会拟定的《关于2023年度对子公司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认为:公司2023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上述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2023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事项具有合理性和必要性,系为满足公司及子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所需,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况。保荐机构对公司2023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事项无异议。

  七、累计对外担保金额及逾期担保的金额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0元。公司无逾期及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

  特此公告。

  江苏集萃药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4 月 20 日

  证券代码:688046    证券简称:药康生物    公告编号:2023-021

  江苏集萃药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3年6月15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3年6月15日10点整

  召开地点:南京市江北新区学府路12号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3年6月15日

  至2023年6月15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会议还将听取《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1、 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经2023年4月18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 4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

  《证券日报》同时登载的相关公告。公司将于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6、7、8、9、10、11、13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

  2022年6月13日(上午09:00-11:30;下午13:00-17:00)

  2、登记地点:

  南京市江北新区学府路12号江苏集萃药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9楼证券事务部

  3、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本人身份证和法人股东账户卡至公司办理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和法人股东账户卡至公司办理登记;

  (2)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至公司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股东账户卡至公司办理登记;

  (3)异地股东可以邮件、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登记时间 2023 年6 月13日下午 17:00 之前送达,信函或传真以抵达公司的时间为准,信函上需注明股东联系人、联系方式及注明“股东大会”字样。邮件、信函或传真登记需附上述 (1)、(2) 款所列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出席会议时需携带原件。

  4、注意事项:

  股东或代理人须在参加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证明文件。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六、 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的食宿、交通等费用自理。

  2、参会股东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登记及身份核验手续。

  3、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南京市江北新区学府路12号

  联系人:赵静

  电话:025-58265927

  邮箱:ir@gempharmatech.com

  特此公告。

  江苏集萃药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江苏集萃药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3年6月15日召开的贵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会议还将听取《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88046 证券简称:药康生物 公告编号:2023-011

  江苏集萃药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江苏集萃药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18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7亿元(包含本数)的超募及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且有保本约定的低风险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2023年5月17日起不超过12个月,如单笔交易的有效期超过决议的有效期,则决议的有效期自动顺延至单笔交易终止时止。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员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行使该项决策权及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对上述事项出具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2年3月15日出具的《关于同意江苏集萃药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542号),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5,000.0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2.53元,募集资金总额为112,650.00万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发行登记费以及其他发行费用共计10,039.79万元(不含增值税金额)后,募集资金净额为102,610.21万元。上述资金已全部到位,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22年4月19日出具了致同验字(2022)第110C000202号验资报告。

  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已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使用部分超募及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部分超募及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使用、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增加公司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回报。

  (二)投资产品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使用部分超募及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且有保本约定的低风险理财产品,且该等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三)投资额度及期限

  公司拟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7亿元(包含本数)的部分超募及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2023年5月17日起不超过12个月,如单笔交易的有效期超过决议的有效期,则决议的有效期自动顺延至单笔交易终止时止。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公司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四)实施方式

  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授权公司管理层在授权额度和期限内行使现金管理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五)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现金管理收益的分配

  公司使用部分超募及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并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管理和使用资金,现金管理产品到期后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三、本次将募集资金余额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的基本情况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存储收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签订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相关内容,在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进度的情况下,公司将本次募集资金存款余额以协定利率计息存放于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及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调整协定存款的余额,期限自2023年5月17日起不超过12个月。

  四、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本次使用部分超募及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及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募集资金的事项是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确保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进度,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进行的,将不会影响公司日常经营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开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通过对部分超募及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适度、适时的现金管理,可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五、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尽管公司拟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且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投资风险可控。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存在一定的系统性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现金管理业务。

  2、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层负责理财产品的管理,公司财务资金管理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财务资金管理部负责对理财产品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内部监督,并于每个会计年度末对所有理财产品投资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公司财务部门对投资理财产品进行管理,建立健全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账务核算工作。公司审计部门负责对投资理财资金的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

  4、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有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六、审议程序及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于2023年4月18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及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及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募集资金。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意见:在保障资金安全及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使用计划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部分超募及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及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募集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会影响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议案内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江苏集萃药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规定。独立董事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及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及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募集资金。

  七、保荐机构意见

  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拟使用部分超募及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及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募集资金,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程序。本次事项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及《江苏集萃药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及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及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募集资金,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亦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保荐机构对公司使用部分超募及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及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募集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八、上网公告文件

  1、《江苏集萃药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2、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江苏集萃药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及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集萃药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4 月 20 日

  证券代码:688046       证券简称:药康生物         公告编号:2023-012

  江苏集萃药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江苏集萃药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药康生物”)董事会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编制了截至2022年12月31日的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2年3月15日出具的《关于同意江苏集萃药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542号),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5,000.0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2.53元,募集资金总额为112,650.00万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发行登记费以及其他发行费用共计10,039.79万元(不含增值税金额)后,募集资金净额为102,610.21万元。

  上述资金已全部到位,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22年4月19日出具了致同验字(2022)第110C000202号验资报告。

  (二)2022年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结余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累计使用及结余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切实保护投资者利益,公司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和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江苏集萃药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将募集资金存放于董事会批准设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集中管理,公司按规定要求管理和使用募集资金。

  (二)募集资金监管协议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的要求,公司、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已于2022年4月18日分别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江北新区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上述募集资金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上述三方监管协议得到了切实履行。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三、2022年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22年年度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详见附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为顺利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公司已使用自筹资金在公司范围内预先投入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金额为人民币629.55万元,以自筹资金支付发行费用人民币375.87万元。该事项已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鉴证,并出具致同专字(2022)第110A010833号《关于江苏集萃药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公司使用部分募集资金置换了预先已投入的自筹资金,完成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的置换工作。本次置换不存在变相改变公司募集资金用途情形且置换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符合监管要求。上述置换事项已于2022年5月17日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程序;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已于2022年5月18日出具《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江苏集萃药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三)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不存在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公司于2022年5月17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募集资金的议案》,公司将本次募集资金存款余额以协定利率计息存放于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同意公司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7亿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2022年5月17日)起不超过12个月。

  公司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益,将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具体情况详见下表:

  单位:元

  ■

  (五)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为满足公司流动资金需求,降低财务成本,进一步提升公司盈利能力,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公司于2022年5月17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部分超募资金6,000万元人民币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已于2022年5月18日出具《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江苏集萃药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六)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不存在将募投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或非募投项目的情况。

  (七)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无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和要求等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履行相关信息披露工作,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六、会计师专项鉴证意见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进行了鉴证,认为其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有关规定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要求,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公司2022 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实际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专项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认为: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相应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保荐机构对公司董事会披露的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无异议。

  特此公告。

  江苏集萃药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4 月 20 日

  附件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

  注:上表投入金额未包含专户手续费支出等

  证券代码:688046         证券简称:药康生物   公告编号:2023-014

  江苏集萃药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选举董事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选举董事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3年4月18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董事、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同意提名王韬先生为第一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任期终止日与第一届董事会一致,并聘任王韬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已对上述候选人的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查,认为上述候选人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资格。王韬先生简历详见本公告附件。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选举非独立董事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次选举董事事项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江苏集萃药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4 月 20 日

  王韬先生:1985年1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西澳大利亚大学生物医学工程博士、骨科研究与转化中心博士后。2018年2月至2021年6月任西澳大利亚大学骨科研究与转化中心副研究员。2018年10月至今任广东药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

  截至目前,王韬先生通过舟山砾岩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及战略配售(华泰集萃药康翔鹰员工持股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持有公司0.35%股份;王韬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和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也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未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证券代码:688046         证券简称:药康生物  公告编号:2023-016

  江苏集萃药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3年度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江苏集萃药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合并范围内各下属公司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累计总额不超过9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的综合融资授信额度(最终以各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实际核准的信用额度为准)。

  ●本事项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023年4月18日,公司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为了满足公司及合并范围内各下属公司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可能产生的金融业务需求,2023年度公司及合并范围内各下属公司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累计总额不超过9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的综合融资授信额度(最终以各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实际核准的信用额度为准)。授信业务包括但不限于短期流动资金贷款、项目贷款、中长期借款、银行承兑汇票、保函等。具体授信业务品种、额度和期限,以银行最终核定为准。在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可以在不同银行间进行调整。本次综合授信额度决议有效期自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事项之日起至审议2024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事项的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决议生效之日止。

  以上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并以银行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来合理确定。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及董事长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授信相关的事宜。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江苏集萃药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4 月 20 日

  证券代码:688046 证券简称:药康生物 公告编号:2023-017

  江苏集萃药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外投资新设子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江苏集萃药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18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了《关于对外投资新设子公司的议案》,同意拟以自有资金人民币2,000万元对外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江苏济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暂定名,最终名称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为准),具体事项如下:

  一、设立子公司的背景

  公司近期成功构建了自主知识产权全人源抗体转基因小鼠NeoMabTM品系,该品系携带人源抗体重链及轻链可变区基因库,免疫系统功能健全,可应对抗原刺激高效产生全人源抗体,抗体的多样性和有效性测试结果优良,表明该小鼠有望成为抗体药物研发的重要工具。

  公司计划在NeoMabTM小鼠的基础上,结合其他相关技术平台,搭建抗体发现及高通量筛选的技术平台,实现从靶点验证到PCC分子全流程的全人源抗体发现服务,助力生物技术公司和创新药企快速获得新的临床前候选抗体药物。

  由于全人源抗体服务业务模式与公司现有业务模式差别较大,关键技术和人才团队亦有不同,为提升效率,迅速完成人员招募、平台搭建、业务拓展,公司拟成立独立运营的全资子公司。

  二、拟设立子公司的基本情况

  (一)公司名称:江苏济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暂定名,最终名称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为准);

  (二)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三)注册资本:人民币2,000万元;

  (四)法定代表人:张明坤

  (五)股权结构:公司持股100%;

  (六)注册地址:江苏省南京市(暂定)

  (七)经营范围:生物医药产品的研发、技术转让、技术服务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诊断试剂原料产品的研发、技术转让及销售;利用自有资金对外投资;(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范围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八)资金来源:本次投资资金全部为公司的自有资金。

  三、对外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NeoMabTM小鼠是公司基于自有技术平台成功研发的全人源抗体鼠,目前全球仅Regeneron、Sanofi、Amgen、BMS、和铂医药、百奥赛图等少数几家公司拥有类似品系,所以基于NeoMabTM小鼠搭建的抗体发现平台具有行业稀缺性。

  江苏济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将采取抗体序列/PCC分子转让、授权、销售分成等灵活商业模式,以帮助创新药企快速获得目标靶点候选抗体分子,结合公司现有的涵盖候选药物靶点验证、药代动力学、药理药效学、non-GLP安全性研究等临床前药物筛选评价服务体系,可真正实现为客户提供从靶点概念验证至IND申报的一站式服务,赋能全球新药研发,持续拓宽公司业务领域,并可能和客户共同分享创新药物上市销售后的良好收益。

  江苏济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和母公司之间的业务具有良好的协同性,子公司的部分业务依赖于斑点鼠计划的基因剔除小鼠,有可能对母公司的小鼠模型销售和药效业务引流产生较大的正面影响。

  四、对外投资的风险分析

  江苏济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的设立尚需经其注册地市场监管部门的审批。江苏济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成立后,在实际经营过程中可能面临国家或地方政策调整、宏观经济及市场环境变化等系列风险,未来经营情况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公司将不断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体系,合理安排资金和投资节奏,加强经营风险防范意识,通过专业化运作和科学化管理降低运营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集萃药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0日

  证券代码:688046 证券简称:药康生物 公告编号:2023-018

  江苏集萃药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美国子公司增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投资标的名称:GemPharmatech LLC

  ●投资金额:2,900万美元

  ●相关风险提示:本次增资事项尚需经过国内发改委、商务、外汇等主管部门的备案审批,以及在美国履行当地主管部门变更登记等相关手续,实施的结果和完成时间存在不确定性。

  一、本次增资概述

  (一)对外投资基本情况

  GemPharmatech LLC(以下简称“美国子公司”)系江苏集萃药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境外全资子公司。根据公司战略规划,为满足美国子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公司以自有资金2,900万美元向美国子公司进行增资。本次增资完成后,公司对美国子公司的持股比例不变,公司仍持有美国子公司100%股权。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签署相关文件、办理后续相关手续等事项。

  (二)对外投资决策与审批

  公司于2023年4月18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美国子公司增资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2,900万美元向美国子公司进行增资。该事项在董事会权限范围内,无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增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投资标的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GemPharmatech LLC

  公司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Mark Moore

  实收资本:630.03万美元(本次增资前)

  成立日期:2020年02月27日

  注册地址:3422 Old Capitol Trail, Suite 700, Wilmington, DE 19808-6192,county of New Castle

  主营业务:实验动物的销售

  股权结构:公司持有美国子公司100%的股权

  最近一年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

  三、对外投资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公司

  本次对美国子公司增资是为了增强美国子公司的资金实力,符合公司未来的战略规划,有助于海外市场的拓展,提升公司在海外市场的品牌形象。本次投资金额主要用于建设美国当地动物房和实验室,以及日常运营和市场推广。由于美国子公司系公司全资子公司,其财务报表已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本次增资事项不会对公司的当期损益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亦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对外投资的风险分析

  本次增资尚需经过国内发改委、商务、外汇等主管部门对境外投资事项的备案审批,以及在美国变更登记等相关手续,实施的结果和完成时间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严格履行相关主管部门各项手续,采取必要合理的措施顺利推进本次增资事项。

  本次增资属于境外投资行为,境外经营面临汇率波动风险,也面临着海外政策变化、运营管理及投资收益不达预期等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集萃药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0日

  证券代码:688046          证券简称:药康生物 公告编号:2023-019

  江苏集萃药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集萃药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23 年 4 月 18 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23 年 4 月 7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董事。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高翔先生召集并主持,应参会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其中独立董事3人,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江苏集萃药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2年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集萃药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江苏集萃药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22年,董事会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及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认真执行重大事项的决策程序,认真执行股东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有效开展董事会各项工作,保障了公司良好运作和可持续发展。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2022年度,公司总经理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总经理工作细则》的相关规定,认真履行董事会赋予的职责,规范运作、科学决策,积极推动公司各项业务发展。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独立董事2022年度述职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2022年度,公司独立董事勤勉尽责、审慎客观,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独立和专业作用,同意独立董事杜鹃、余波、肖斌卿向董事会提交的《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在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集萃药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2年度述职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对公司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评估,并出具了《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截止到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未发现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集萃药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6、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按照《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编制,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2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2年全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7、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同意公司 2023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8、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同意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41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表示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集萃药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6)。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9、审议通过《关于对外投资新设子公司的议案》

  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人民币2,000万元对外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江苏济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暂定名)的相关事项。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集萃药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外投资新设子公司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7)。

  10、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公司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相关事项。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表示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集萃药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7)。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监事2023年度薪酬的议案》

  同意公司 2023年度董事、监事薪酬方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表示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集萃药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8)。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薪酬的议案》

  同意公司 2023 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表示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集萃药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8)。

  13、审议通过《关于确认公司2022年度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 2022 年的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经营往来,符合公司的正常业务经营需求,定价依据充分,价格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关联董事李钟玉、柳丹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表示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集萃药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确认2022年度关联交易及预计公司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9)。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4、审议通过《关于预计公司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 2023 年预计的日常性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经营往来,符合公司的正常业务经营需求,定价依据充分,价格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关联董事李钟玉、柳丹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表示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集萃药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确认2022年度关联交易及预计公司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9)。

  15、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同意公司在不影响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5 亿元(含本数)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事项。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表示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集萃药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0)。

  16、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7亿元(包含本数)的超募及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表示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集萃药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闲置募集基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1)。

  17、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2022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情况,编制了《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司审计机构及保荐机构分别出具了鉴证报告及核查意见。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集萃药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3-012)《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江苏集萃药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江苏集萃药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18、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同意公司使用人民币6,000万元的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未超过超募资金净额的30%。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表示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集萃药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3)。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9、审议通过《关于选举董事、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同意提名王韬先生为第一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任期终止日与第一届董事会一致,并聘任王韬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已对候选人的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查,认为候选人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资格。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表示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集萃药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选举董事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4)。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0、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对子公司担保计划的议案》

  同意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提供向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含2亿元)的担保,有效期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并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经营计划和资金安排,办理具体相关事宜并与金融机构签订相关协议。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表示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集萃药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对子公司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5)。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同意公司及合并范围内各下属公司申请银行授信额度相关事项,并授权董事长及董事长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授信相关的事宜。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集萃药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3年度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6)。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2、审议通过《关于对美国子公司增资的议案》

  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2,900万美元对美国子公司进行增资,本次增资完成后,公司仍持有美国子公司100%股权。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层签署相关文件、办理后续相关手续等事项。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集萃药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美国子公司增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8)。

  2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按照《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勤勉尽责、恪尽职守,较好履行了各项职责。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4、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并将相关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江苏集萃药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4 月 20 日

  证券代码:688046          证券简称:药康生物 公告编号:2023-020

  江苏集萃药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集萃药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 2023 年 4 月 18 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 2023 年 4 月 7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监事。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琚存祥先生召集并主持,应参会监事 3人,实际出席监事 3人,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江苏集萃药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2年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集萃药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江苏集萃药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22年度,公司监事会全体监事严格遵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认真履行了监事会的各项职责,依法独立行使监事会职权,对公司生产经营活动、重大事项、财务状况以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等进行了有效监督。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对公司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评估,并出具了《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截止到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未发现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集萃药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按照《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编制,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2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2年全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同意通过公司 2023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同意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41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集萃药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6)。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7、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公司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相关事项。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集萃药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7)。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8、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监事2023年度薪酬的议案》

  同意公司 2023年度董事、监事薪酬方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集萃药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8)。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9、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薪酬的议案》

  同意公司 2023 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集萃药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8)。

  10、审议通过《关于确认公司2022年度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 2022 年的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经营往来,符合公司的正常业务经营需求,定价依据充分,价格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集萃药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确认2022年度关联交易及预计公司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9)。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1、审议通过《关于预计公司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 2023 年预计的日常性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经营往来,符合公司的正常业务经营需求,定价依据充分,价格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集萃药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确认2022年度关联交易及预计公司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9)。

  12、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同意公司在不影响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5 亿元(含本数)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事项。。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集萃药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0)。

  13、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7亿元(包含本数)的超募及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集萃药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闲置募集基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1)。

  14、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同意公司使用人民币6,000万元的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未超过超募资金净额的30%。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集萃药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3)。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2022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情况,编制了《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司审计机构及保荐机构分别出具了鉴证报告及核查意见。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集萃药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3-012)《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江苏集萃药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江苏集萃药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16、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对子公司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同意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提供向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含2亿元)的担保,有效期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并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经营计划和资金安排,办理具体相关事宜并与金融机构签订相关协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集萃药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对子公司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5)。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7、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同意公司及合并范围内各下属公司申请银行授信额度相关事项,并授权董事长及董事长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授信相关的事宜。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集萃药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3年度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6)。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江苏集萃药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 年 4 月 20 日

  证券代码:688046      证券简称:药康生物       公告编号:2023-022

  江苏集萃药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上市流通的战略配售股份数量为3,022,172股,限售期为自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12个月。本公司确认,上市流通数量为该限售期的全部战略配售股份数量。

  ●除战略配售股份外,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份数量为99,211,035股,限售期为自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12个月。

  ●本次上市流通日期为2023年4月25日。

  一、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类型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22 年 3 月 15 日出具的《关于同意江苏集萃药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542号),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公司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5,000万股,并于 2022年4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发行完成后总股本为 410,000,000 股,其中有限售条件流通股 367,320,762 股,占公司发行后总股本的 89.5904%,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为 42,679,238 股,占公司发行后总股本的10.4096%。

  本次上市流通的战略配售股份为3,022,172股,涉及股东1名,限售期为自公司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12个月。除战略配售股份外,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公司部分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东持有的限售股,涉及股东5名,股份数量为99,211,035股,限售期为自公司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12个月。本次申请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合计102,233,207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4.93%,将于2023年4月25日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

  二、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属于首次公开发行的战略配售限售股及部分限售股,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未发生因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等导致股本数量变化的情形。

  三、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的有关承诺

  根据《江苏集萃药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下称“《招股说明书》”)《江苏集萃药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及相关文件,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对其持有的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有关承诺如下:

  (一)部分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限售期安排、减持承诺

  公司股东青岛国药大创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青岛国药”)、杭州鼎晖新趋势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杭州鼎晖”)承诺如下:

  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12个月内,本企业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提议由公司回购本企业所持有的该等股份。

  2、本企业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拟长期持有公司股票。在本企业所持公司股票上市且锁定期满后,本企业拟减持公司股票的,将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关于股东减持的规定,并结合公司稳定股价、日常经营和资本运作的需要,审慎制定股票减持计划,履行相应的减持程序。

  3、本企业持有公司股份期间,若股份锁定和股份变动(包括减持)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发生变化,则本企业愿意自动适用更新后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

  4、若本企业违反上述股份锁定、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的相关承诺,则本企业将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公司股东南京生物医药谷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生物医药谷”)、江苏省产业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省产研院”)、舟山砾岩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舟山砾岩”)承诺如下:

  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本公司/本企业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本企业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提议由公司回购本公司/本企业所持有的该等股份。

  2、本公司/本企业持有公司股份期间,若股份锁定和股份变动(包括减持)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规定发生变化,则本公司/本企业愿意自动适用更新后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 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规定。

  3、若本公司/本企业违反上述股份锁定的相关承诺,本公司/本企业将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二)首次公开发行部分战略配售股东所持股份的限售期安排、减持承诺

  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股东“华泰集萃药康翔鹰员工持股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所获配的股票限售期限为自公司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12个月。

  除上述承诺外,本次申请上市流通的限售股股东无其他特别承诺。

  四、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认为:截至核查意见出具日,公司本次解禁上市流通的限售股股东均严格履行了相应的股份锁定承诺;本次限售股解禁上市流通数量及上市流通时间等相关事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对本次限售股解禁上市流通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五、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情况

  (一)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总数为102,233,207股

  1.本次上市流通的战略配售股份数量为3,022,172股,限售期为自公司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12个月。本公司确认,上市流通数量为该限售期的全部战略配售股份数量。

  2.除战略配售股份外,本次上市流通的公司部分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东持有的限售股数量为99,211,035股,限售期为自公司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12个月。

  (二)本次上市流通日期为2023年4月25日

  (三)限售股上市流通明细清单

  ■

  注: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形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造成。限售股上市流通情况表:

  ■

  六、上网公告附件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江苏集萃药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解禁上市流通事项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集萃药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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