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山永新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黄山永新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3年04月01日 01:16 证券时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3月31日下午2:30。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孙毅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12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387,649,933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63.2906%,其中: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及代表4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384,735,634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62.8148%;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8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2,914,299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4758%。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见证律师等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提案审议情况

  (一)本次股东大会每项提案采取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二)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387,649,933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公司独立董事向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作了述职报告。

  2、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387,649,933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3、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387,649,933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4、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的方案》。

  以2022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612,491,866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 4.00 元(含税),不送红股,共派发现金红利244,996,746.40元,剩余未分配利润241,755,037.55元,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或公司发展,结转以后年度分配。2022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387,612,673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04%;反对37,26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9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2,877,03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98.7215%;反对37,26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1.278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5、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监事2022年度薪酬的议案》。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387,632,313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55%;反对17,62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6、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387,649,933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7、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387,649,933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8、审议通过了《关于以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短期理财产品的议案》。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387,649,933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9、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387,649,833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97%;反对1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0%。

  10、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387,649,833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97%;反对1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同意2,914,19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66%;反对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0.003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喻荣虎、吴波

  3、结论性意见: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程序、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规定,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本所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作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公告文件,随公司其他文件一并提交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公告。

  四、备查文件

  1、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关于黄山永新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黄山永新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三年四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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