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自:华夏经纬网
全国人大代表、厦门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台盟厦门市委会主委陈紫萱提交建议,建议扩大台湾省籍律师在大陆的执业范围。
陈紫萱表示,近年来,不少台湾青年通过在大陆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成为在大陆执业的台湾省籍律师。然而,根据相关政策规定,台湾省籍律师在大陆无法代理执行、行政、刑事案件和非涉台民事案件,执业范围局限在五大类涉台民事案件(涉台婚姻、继承、合同、知识产权、商事)。扩大台湾省籍律师在大陆的执业范围,已成为不少台胞的呼声。
陈紫萱认为,扩大台湾省籍律师的执业范围,是落实台湾同胞与大陆同胞同等待遇的有利举措,有助于进一步扩大台胞在大陆的发展空间,促进两岸法律界人士交流与合作。
为此,她建议,试点海峡律师执业考试,参照粤港澳大湾区律师执业考试政策,在福建省试点海峡律师执业考试,鼓励台湾省籍律师参加考试,并在通过考试后获得在福建省办理非涉台民事案件的执业资格;进一步放宽台湾省籍律师在大陆的民事案件执业范围,对通过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台胞,适当放宽对非涉台案件的代理范围,包括物权纠纷、侵权纠纷、海商海事纠纷以及执行案件等类型。(福建日报记者 苏依婕)
来源:东南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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