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283 证券简称:坤恒顺维 公告编号:2023-005
成都坤恒顺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投资种类: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
●投资金额: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7,000.00万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已履行的审议程序:成都坤恒顺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3月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保荐机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该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该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别风险提示:本次公司现金管理投资的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与金融市场变化情况,运用相关风险控制措施适时、适量介入,但不排除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而导致投资收益未达预期的风险。
一、 现金管理情况概述
(一)投资目的
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正常进行以及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日常业务的正常开展的前提下,为提高募集资金及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公司拟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二)投资金额
公司拟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47,0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期限内任一时点的现金管理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超过该投资额度。
(三)资金来源
1、资金来源:公司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2、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成都坤恒顺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9号)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100万股,发行价格33.80元/股,共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709,800,000.00元,减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77,857,477.96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31,942,522.04元。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22年2月10日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大华验字[2022]000015号)。
公司依照规定对上述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详细情况请参见公司2022年2月14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
3、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披露,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其投资项目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
(四)投资方式
1、现金管理的投资产品品种
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拟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不得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上述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
2、现金管理收益分配
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获得的收益将优先用于补足募投项目投资金额不足以及公司日常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并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进行管理和使用现金。
(五)投资期限
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之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公司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六)实施方式
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在额度范围内行使相关决策权、签署相关合同文件,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具体事宜。
(七)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 审议程序
2023年3月1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已就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
三、 投资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 投资风险
本次公司现金管理投资的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与金融市场变化情况,运用相关风险控制措施适时、适量介入,但不排除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而导致投资收益未达预期的风险。
(二) 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成都坤恒顺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现金管理业务。
2、公司财务部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筛选投资对象,主要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的发行主体所发行的产品。
4、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现金管理的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投资产品不得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同时保证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进行。
四、 现金管理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计划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进行以及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日常业务的正常开展的前提下进行的。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能够有效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五、 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在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进行以及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日常业务的正常开展的前提下,拟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及公司资金使用效率,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投资回报。该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制度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因此,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
六、 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拟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正常进行以及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日常业务的正常开展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正常运转和日常业务的正常开展。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用途,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及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相关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制度。
因此,公司监事会一致同意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
七、 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本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本事项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八、 上网公告附件
(一)《成都坤恒顺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二)《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成都坤恒顺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之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成都坤恒顺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3日
证券代码:688283 证券简称:坤恒顺维 公告编号:2023-006
成都坤恒顺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
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投资种类: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较低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收益凭证、固定收益类的理财产品等)。
●投资金额:成都坤恒顺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0,000.00万元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已履行的审议程序:公司于2023年3月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该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委托理财将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较低的理财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与金融市场变化情况,运用相关风险控制措施适时、适量介入,但不排除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而导致投资收益未达预期的风险。
一、 委托理财情况概述
(一) 投资目的
在保证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以提高闲置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自有资金,增加公司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回报。
(二) 投资金额
公司拟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20,0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在期限内任一时点的委托理财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超过该投资额度。
(三) 资金来源
本次委托理财资金来源为公司暂时闲置自有资金。
(四) 投资方式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较低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收益凭证、固定收益类的理财产品等)。
理财产品的受托方包括但不限于银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五) 投资期限
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六) 实施方式
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在额度范围内行使相关决策权、签署相关合同文件,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具体事宜。
二、 审议程序
2023年3月1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已就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
三、 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措施
(一) 投资风险
公司委托理财将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较低的理财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与金融市场变化情况,运用相关风险控制措施适时、适量介入,但不排除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而导致投资收益未达预期的风险。
(二) 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成都坤恒顺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重大投资和交易决策制度》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委托理财业务。
2、公司财务部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筛选投资对象,主要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的发行主体所发行的产品。
4、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委托理财的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四、 委托理财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计划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是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及日常业务的正常开展的前提下进行的。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能够有效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五、 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在不影响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日常业务的正常开展的前提下,拟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有利于提高自有资金及公司资金使用效率,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投资回报。该事项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交易与关联交易》《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公司章程》《重大投资和交易决策制度》等相关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制度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自有资金使用用途,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因此,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事项。
六、 上网公告附件
《成都坤恒顺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成都坤恒顺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3日
证券代码:688283 证券简称:坤恒顺维 公告编号:2023-007
成都坤恒顺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
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成都坤恒顺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3月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为满足流动资金需求,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人民币10,000.0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本次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在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后的12个月内不进行高风险投资以及为他人提供财务资助。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保荐机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该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成都坤恒顺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9号)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100万股,发行价格33.80元/股,共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709,800,000.00元,减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77,857,477.96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31,942,522.04元。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22年2月10日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大华验字[2022]000015号)。
公司依照规定对上述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详细情况请参见公司2022年2月14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披露,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其投资项目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
三、 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随着公司生产规模及业务的不断扩大,经营性流动资金需求日益增加。为满足流动资金需求,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保证募投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和募集投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降低财务成本,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和公司《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公司拟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的业务拓展、日常经营等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符合公司实际经营发展的需要,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
公司超募资金总额为34,034.37万元,本次拟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为10,000.00万元,占超募资金总额的比例为29.38%。公司最近12个月内累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未违反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
四、 相关说明及承诺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满足公司业务发展需求,不会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正常开展。公司承诺每12个月内累计使用超募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将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影响募投项目实施的资金需求,在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后的12个月内不进行高风险投以及为他人提供财务资助。
五、 审议程序
2023年3月1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10,000.00万元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公司独立董事已就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提供网络投票表决方式,经股东大会审议后方可实施。
六、 专项意见说明
(一) 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在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运转与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拟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满足公司业务发展需求。该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制度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因此,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并将该议案提交至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 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拟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是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所需资金正常使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正常运转和日常业务的正常开展。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用途及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相关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制度。
因此,公司监事会一致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
(三) 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及交易所规则的规定;本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本事项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七、 上网公告附件
(一)《成都坤恒顺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二)《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成都坤恒顺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之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成都坤恒顺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3月3日
证券代码:688283 证券简称:坤恒顺维 公告编号:2023-008
成都坤恒顺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3年3月20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3年3月20日14点00分
召开地点:成都市高新西区新文路22号融智总部工业园26栋3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3年3月20日
至2023年3月2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 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1) 本次提交股东大会的议案1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2)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3月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以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相关公告。
(3) 公司将在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登载《成都坤恒顺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办理登记;
(二)由代理人代表个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委任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亲笔签署的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和代理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三)由法定代表人代表法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加盖法人单位印章的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
(四)法人股东委托非法定代表人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加盖法人单位印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
(五)办理登记手续,可用信函、邮件、传真及现场方式登记。使用信函、邮件、传真方式须在登记时间2023年3月17日下午17:00之前送达,信函或传真以抵达公司的时间为准,信函上需注明股东联系人、联系方式及注明“股东大会”字样。信函或传真登记需附上述1、2、3、4款所列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出席会议时需携带原件。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登记。
六、 其他事项
(一)会议联系方式
地址:成都市高新西区新文路22号26栋2楼
邮政编码:611731
电话:028-87991255
传真:028-61770753
邮箱:public@ksw-tech.com
联系人:公司证券部
(二)参会股东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并请携带身份证明、股东
账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三)本次会议不收取任何费用,出席股东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成都坤恒顺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3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成都坤恒顺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3年3月20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88283 证券简称:坤恒顺维 公告编号:2023-009
成都坤恒顺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成都坤恒顺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23年3月1日采用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窦绍宾先生主持。
本次会议召集、召开和议案审议等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成都坤恒顺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拟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正常进行以及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日常业务的正常开展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正常运转和日常业务的正常开展。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用途,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及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相关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制度。
因此,公司监事会一致同意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成都坤恒顺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5)。
(二)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拟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是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所需资金正常使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正常运转和日常业务的正常开展。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用途及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相关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制度。
因此,公司监事会一致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成都坤恒顺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7)。
特此公告。
成都坤恒顺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3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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