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922 证券简称:金鸿顺 公告编号:2023-008
苏州金鸿顺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会议的召开
苏州金鸿顺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通知及会议资料于2023年2月22日发出,本次会议于2023年2月27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以现场会议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由董事长刘栩主持。公司董事会共有董事7名,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审议的情况
经与会董事表决,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 审议通过《关于增加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表决结果为: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相关公告。
2. 审议通过《关于为部分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表决结果为: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相关公告。
3. 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表决结果为: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董事会决定于2023年3月15日(星期三)下午14:00在江苏省张家港经济开发区长兴路30号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通知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特此公告。
苏州金鸿顺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2月28日
证券代码:603922 证券简称:金鸿顺 公告编号:2023-009
苏州金鸿顺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会议的召开
苏州金鸿顺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通知及会议资料于2023年2月22日发出,本次会议于2023年2月27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 由监事李若诚主持。公司监事会共有监事3名,实际参加表决的监事共3名。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审议的情况
经与会监事表决,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 审议通过《关于增加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表决结果为: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相关公告。
2. 审议通过《关于为部分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表决结果为: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相关公告。
特此公告。
苏州金鸿顺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2月28日
证券代码:603922 证券简称:金鸿顺 公告编号:2023-010
苏州金鸿顺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经营范围并修订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3年2月27日,苏州金鸿顺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经营范围并修订章程的议案》,拟对《公司章程》进行修订。
一、 增加经营范围
■
二、 《公司章程》具体修订情况如下:
■
除上述修订内容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
上述经营范围增加及《公司章程》的修订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董事会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办理工商变更登记事宜,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
本次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文件 。
特此公告。
苏州金鸿顺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2月28日
证券代码:603922 证券简称:金鸿顺 公告编号:2023-011
苏州金鸿顺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部分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苏州金鸿顺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为全资子公司苏州金鸿顺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鸿顺新能源”)、苏州金鸿顺轻量化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鸿顺轻量化”)及苏州世达运兴金属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世达运兴”) (或总称“上述全资子公司”)提供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含本数)的担保。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人民币0元(不包含本次担保),未发生对外担保逾期和涉及担保诉讼的情况。
●上述担保无反担保。
●上述担保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 本次担保基本情况
为满足公司业务发展需要,结合自身业务战略规划,公司全资子公司苏州金鸿顺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苏州金鸿顺轻量化科技有限公司及苏州世达运兴金属科技有限公司拟向商业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含本数,最终以各金融机构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同时有效期内前述额度可在三家子公司之间进行调剂。为满足公司上述全资子公司的经营发展需要,公司拟为上述全资子公司之综合授信提供担保,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具体担保约定以届时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担保额度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担保额度可滚动使用,在上述担保额度内,办理每笔担保事宜不再单独召开董事会。
为提高工作效率,及时办理融资业务,同意授权董事长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的需要,审核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
二、 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 苏州金鸿顺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582MAC2Q1Y87E
住所:江苏省张家港经济技术开发区长兴路30号
法定代表人:王海宝
注册资本:5000万元整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公司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新兴能源技术研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股权投资;创业投资(限投资未上市企业);电子专用设备制造;机械电气设备制造;计算机软硬件及外围设备制造;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失信被执行人情况: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被担保人与公司的关联关系或其他关系:被担保人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2、 苏州金鸿顺轻量化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582MAC6054DXH
注册资本:5000万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外商投资企业法人独资)
住所:江苏省苏州市张家港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长兴路30号
法定代表人:李若诚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道路货物运输 (不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一般项目:新材料技术研发;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汽车零部件研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模具销售;模具制造;机械零件、零部件加工;机械零件、零部件销售:通用零部件制造(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失信被执行人情况: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被担保人与公司的关联关系或其他关系:被担保人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3、 苏州世达运兴金属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582MAC963WJ7J
注册资本:1000万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住所:江苏省张家港经济技术开发区长兴路30号
法定代表人:王海宝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一般项目:金属制品研发;金属切削加工服务;金属材料制造;金属材料销售;金属制品销售;有色金属合金销售;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供应链管理服务;货物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 ,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失信被执行人情况: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被担保人与公司的关联关系或其他关系:被担保人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三、 被担保人财务情况
公司全资子公司金鸿顺新能源、金鸿顺轻量化及世达运兴尚未开展实际运营,且不存在影响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
四、 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目前尚未签订相关担保协议,上述计划担保总额仅为公司拟为上述全资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提供的担保额度,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具体担保金额、期限等以实际签署的担保协议为准,最终实际担保总额将不超过公司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总额度。
五、 担保的原因及必要性
本次担保是为满足全资子公司金鸿顺新能源、金鸿顺轻量化及世达运兴日常经营和业务开展需要,被担保人为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子公司,公司可全面掌握其运营和管理情况,担保风险处于公司可控范围内,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
六、 董事会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3年2月2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部分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本次为全资子公司金鸿顺新能源、金鸿顺轻量化及世达运兴提供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含本数)的担保。
(二)独立董事意见
我们认为,本次公司为全资子公司苏州金鸿顺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苏州金鸿顺轻量化科技有限公司及苏州世达运兴金属科技有限公司之银行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和规划,有利于公司及子公司的发展,符合公司的整理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担保事项的内容、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综上我们同意《苏州金鸿顺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部分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 累计对外担保金额及逾期担保的金额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0元,占公司2021年经审计净资产及总资产的比例为0%;公司及下属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形,公司及下属控股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无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特此公告。
苏州金鸿顺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02月28日
证券代码:603922 证券简称:金鸿顺 公告编号:2023-012
苏州金鸿顺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3年3月15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3年3月15日 14点 00分
召开地点:张家港经济技术开发区长兴路30号,公司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3年3月15日
至2023年3月15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于2023年2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ee.com.cn)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公告披露。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2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 参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登记或报道时需要提供以下文件:
⑴ 法人股东:法人股东应该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该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代为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一)
⑵ 个人股东: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和其它能够代表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出示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一)。
⑶ 融资融券投资者出席会议的,应持有融资融券相关证券公司的营业执照、证券账户证明及其向投资者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投资者为个人的,还应持有本人身份证或其它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投资者为单位的,还应持有本单位营业执照、参会人员身份证、单位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一)。
2、 参会登记时间:2023年3月14日(星期二)上午9:30-11:30下午13:30-16:00.
3、 登记地点:江苏省张家港经济技术开发区长兴路30号,公司会议室。
4、 异地股东可采取传真或信函的方式进行登记(需提供有关证件复印件),传真或信函以登记时间内公司收到为准,并请在传真或信函上注明联系电话。
为保证本次股东大会顺利召开,减少登记时间,请出席现场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提前登记确认。
六、 其他事项
1、 联系方式
现场/书面登记地址:江苏省张家港经济技术开发区长兴路30号,公司会议室。
联系电话:0512-55373805
联系传真:0512-58796197
电子信箱:gl3602@jinhs.com
联系人:邹一飞
2、 现场参会注意事项
拟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内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票账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本次股东大会会期预计半天,请出席者食宿及交通自理。
特此公告。
苏州金鸿顺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2月28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苏州金鸿顺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3年3月15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月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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