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大股东及董监高持股的基本情况
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前,浙江正裕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实际控制人郑连松先生、郑念辉先生、郑连平先生合计直接持有公司股份48,743,002股,占公司截至2022年6月30日总股本的比例21.9070%;公司董事兼董事会秘书陈灵辉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221,700股,占公司截至2022年6月30日总股本的比例0.0996%;公司监事叶伟明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264,300股,占公司截至2022 年6月30日总股本的比例0.1188%。
●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情况
公司分别于2022年8月5日、2022年9月9日及2022年11月29日披露了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及减持股份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2-040、2022-048、2022-060),郑连松先生、郑念辉先生、郑连平先生本次计划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方式择机合计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4,449,900股;陈灵辉先生本次计划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方式择机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含本数)55,400股;叶伟明先生本次计划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方式择机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含本数)66,000股。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减持计划的减持时间区间已届满,在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内,郑连松先生、郑念辉先生、郑连平先生累计减持公司股份1,468,800股;陈灵辉先生未减持;叶伟明先生累计减持公司股份40,000股。
一、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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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上述股份来源中,股东其他方式取得为公司发行上市后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取得的股份,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其他方式取得为陈灵辉先生、叶伟明先生以大宗交易方式受让其通过玉环元豪贸易有限公司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2、上表中持股比例以公司截至2022年6月30日总股本222,499,802 股为基数计算。
上述减持主体存在一致行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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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一)大股东及董监高因以下事项披露减持计划实施结果:
披露的减持时间区间届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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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受“正裕转债”转股影响,公司总股本有所变动,上表中“减持比例”及“当前持股比例”是以公司截止2022年12月31日总股本即222,501,003股为基数计算;2、公司实际控制人郑连松先生、郑念辉先生、郑连平先生累计减持数量1,468,800为郑连平先生实施的减持行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2月24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浙江正裕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3-003)。
(二)本次实际减持情况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承诺是否一致√是 □否
(三)减持时间区间届满,是否未实施减持□未实施 √已实施
(四)实际减持是否未达到减持计划最低减持数量(比例)□未达到 √已达到
(五)是否提前终止减持计划□是 √否
特此公告。
浙江正裕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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