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年度公司财务报告的审计意见为:标准的无保留意见。
本报告期会计师事务所变更情况:公司本年度会计师事务所未变更,仍为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上市时未盈利且目前未实现盈利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480,000,000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8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0股。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产品包括氢氧化钾、盐酸、次氯酸钠以及液氯等。公司围绕新型肥料、高端日化、食品医药、新能源、电子信息等现代产业,重点开发电子级、光伏级、试剂级、食品级的精细钾产品及氯产品。
氢氧化钾(KOH)又称“苛性钾”,是一种重要的化工产品,在化工、染料、轻工、食品、医药、农业等行业有广泛的应用:在钾盐领域用于生产氟化钾、碳酸钾、腐植酸钾等;在医药工业中用于生产钾硼氢、安体舒通、沙肝醇、黄体酮、丙酸睾丸素等;在轻工业中用于生产钾肥皂、碱性电池、化妆品;此外还在食品添加剂、半导体、光伏太阳能面板与显示面板加工等方面有广泛应用,是现代工业社会中用途极为广泛的基础化工和精细化工原料。
(一)氢氧化钾行业情况
氢氧化钾行业整体市场容量较为稳定,下游产品用途广泛,产品应用较为成熟,其客户需求相对稳定。近年来,随着我国氢氧化钾行业产业结构的调整,大型企业的规模、技术优势得以显现,技术落后、污染严重的小型企业逐步退出了氢氧化钾行业,行业的市场集中度逐步提高,小型企业将面临成本较高的问题而逐渐淘汰。根据百川盈孚市场调研所得到的信息,近年来氢氧化钾企业库存基本保持稳定,各厂商基本产销平衡,除去部分厂家生产碳酸钾等产品的自用部分,各企业产量同销量基本一致。
在双循环经济体系下,近年来水溶肥市场的发展,以及医药、农药、电子化学品等行业消费需求稳中上升,国内市场对氢氧化钾的需求总量持续增长,氢氧化钾行业整体向好的基本面没有改变。
报告期内,受到国际局势影响,海外化肥市场全年整体上呈现价格高涨、供应紧张的供需情况,国内外对农药、三元复合肥料、磷酸二氢钾等产品的需求有明显增长,一方面是氢氧化钾直接出口需求增加,另一方面是国内农药、化肥生产商加大农化产品生产和销售而带动对氢氧化钾需求的增加,因此导致整个氢氧化钾行业内外销销量增长。在此背景下,公司充分利用自身产品质量优势和品牌优势,积极把握国内外对氢氧化钾需求增长的市场机会,实现氢氧化钾出口和内销的双增长,钾产品收入同比增长78.18%。成本端,随着氢氧化钾销售规模增长以及原材料氯化钾涨价,原材料成本同比增长127%,超过销售收入增长幅度,导致钾产品整体毛利率同比下降,钾产品毛利率为26.98%,同比减少7.05个百分点。
(二)电子化学品行业情况
近年来,国内芯片及配套产业国产化进程逐步加速,光伏产业在原油价格波动、地区战争和“碳中和”政策的推动下快速发展,西南和西北地区硅料和硅太阳能电池产能增加。2022年中国芯片产量同比下降11.6%,太阳能电池产量同比增长47.8%(数据来源:国家工信部)。2022年国产电子化学品企业增加,但由于起步较晚产品纯度等级较低,应用于半导体行业的占比较少,而在太阳能电池生产和面板行业所用电子化学品已基本实现国产化。公司处于四川成都,距离西南、西北地区的太阳能电池市场较近。报告期内,太阳能电池产业的扩产明显,公司电子化学品销量同比增长。
(三)次氯酸钠和水处理剂行业情况
次氯酸钠是主要消毒产品之一,可用于消毒剂、漂白剂、合成原料,其中消毒剂是最主要应用领域。近年来,受疫情影响,84消毒液的需求量增加;在水处理领域,污水处理消毒方式逐渐由紫外线改为次氯酸钠,自来水消毒药剂由液氯逐渐改为次氯酸钠。在四川地区,以成都市排水有限责任公司为代表的企业建设的污水处理装置相继竣工投产运营,对次氯酸钠的需求将大幅增长。公司降风险促转型改造项目(一期)已基本建成,次氯酸钠产量和质量都得到了较大提升,现有次氯酸钠产能已达10万吨/年。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元
■
(2) 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公司是否具有表决权差异安排
□适用 √不适用
(2)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 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不适用。
证券代码:301256 证券简称:华融化学 公告编号:2023-004
华融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华融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对2022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核准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注册(证监许可〔2022〕252号),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2,00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人民币8.05元,募集资金总额966,000,00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64,577,748.25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901,422,251.75元(其中,超募资金总额为406,422,251.75元),上述资金已于2022年3月16日全部到位,经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22年3月16日出具了川华信验(2022)第0013号《华融化学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
2.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自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日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募集资金投入募投项目153.94万元,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投入募投项目10, 799.95万元(包括置换先期以自有资金投入的金额);置换先期以自有资金支付的发行费用255.14万元;募集资金补充流动性资金14,700万元,超募资金补充流动性资金12,000万元;当前募集资金余额53,679.72万元(含利息收入和现金管理收益),具体如下:
■
注1:与募集资金专户余额的差异系部分未转出的超募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及从专户转出进行现金管理(未到期)的资金。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1.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公司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制订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对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审批、变更用途、监督及使用情况披露等进行了规定。
根据上述监管规范及《管理制度》,公司会同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于2022年3月21日分别与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望江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支行、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兴业银行成都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进行监督。上述《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协议与深交所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自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日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与上述银行严格履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不存在违反三方监管协议的行为。
2.募集资金存放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各募集资金专户的情况如下:
■
注2:含部分未转出的超募资金补充流动资金。
三、自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日至2022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自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日至2022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自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日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未变更募投项目。
五、募集资金使用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自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日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制度,对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及时、真实、准确和完整的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信息披露违规的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3:“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日至2022年12月31日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用募集资金置换的先期投入自筹资金
注4:包括投入募投项目的自有资金
注5:截至期末投资进度计算时分子分母均包含自有资金投入部分
证券代码:301256 证券简称:华融化学 公告编号:2023-005
华融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专项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华融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华信会计师”)对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进行了复核,并出具了专项审核报告(川华信专(2023)第0065号)。公司独立董事基于客观、独立判断的立场,对报告期内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进行了认真审核,并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如下:
一、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说明
公司编制了《2022年度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汇总表》(以下简称“汇总表”)。华信会计师对汇总表所载信息与已审计财务报表进行了复核,将上述汇总表与华信会计师审计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表时所复核的会计资料和经审计的财务报表的相关内容进行了核对,在所有重大方面没有发现不一致。
为了更好地理解公司2022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汇总表应当与已审计的财务报表一并阅读。
二、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对报告期内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往来的情况进行了核查,独立董事认为:报告期内,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不存在对公司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不存在违规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三、备查文件
1. 华信会计师出具的《关于华融化学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
2. 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附:《2022年度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汇总表》
华融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2月28日
2022年度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汇总表
编制单位:华融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
公司法定代表人: 唐冲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张炜 会计机构负责人: 蔡晓琴
证券代码:301256 证券简称:华融化学 公告编号:2023-006
华融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其剩余募集资金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华融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华融化学”)于2023年2月27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其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拟终止“消毒卫生用品扩能技改项目”,并将其剩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截止2023年1月31日,该项目剩余募集资金10,740.89万元,届时补充流动资金金额以现金管理结束后实际的本金、收益为准,补充流动资金后公司将办理该募投项目的募集资金专户注销事项,相关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亦予以终止。
本事项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核准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注册(证监许可〔2022〕252号),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2,000万股,募集资金总额966,000,00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64,577,748.25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901,422,251.75元(其中,超募资金总额为406,422,251.75元),上述资金已于2022年3月16日全部到位,经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22年3月16日出具了川华信验(2022)第0013号《华融化学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储存,于2022年3月21日会同保荐机构、存放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投项目投资情况
截至2023年1月31日,募投项目进展如下:
单位:万元
■
注1:含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含以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自筹资金
三、拟终止的募投项目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况
本次拟终止“消毒卫生用品扩能技改项目”,截至2023年1月31日,该项目投资进展如下:
单位:万元
■
注2:含活期存款利息和现金管理收益
四、拟终止实施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原因
公司坚定实施“钾延伸,氯转型”创新发展战略,拓高端、延终端,拓展试剂级、电子级氢氧化钾和盐酸等高端产品,开发水处理化学品、消毒剂等类型的氯产品,向终端延伸。公司战略没有发生变化,本次终止实施部分募投项目是实施上述战略过程中,根据外部环境变化、公司实际情况对具体产品、投资项目的及时调整。
“消毒卫生用品扩能技改项目”建设目的是使公司次氯酸钠、盐酸等产品产能得到更好地优化配置,实现公司产品由中间品向用户延伸,延长公司产业链,丰富公司产品种类,提高产品附加值,增强公司抗风险和盈利能力。
在该项目建设过程中,受新冠疫情及防控措施的持续影响,叠加2022年7-8月四川限电对生产建设的影响,公司三个募投项目的建设进度都受到了不同程度的影响。公司将资源向“降风险促转型改造项目(一期)”相对倾斜,该项目包括粉状氢氧化钾、电子级氢氧化钾、电子级盐酸等子项目,有利于公司氢氧化钾产品和电子化学品的提质升级,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因此“消毒卫生用品扩能技改项目”进度较为缓慢,前期投入金额较小。2022年12月以来国家对新冠肺炎防控政策进行重大调整,全社会逐渐度过一轮新冠病毒感染高峰。“全国疫情日趋平稳,总体向好态势持续巩固”注3。该项目中公司尚未投入建设的部分主要是面向终端客户的消毒剂产品,公司认为未来消毒剂市场前景存在不确定性,继续使用募集资金投资建设新的消毒剂生产线,预期收益存在较大不确定性。因此,该项目可行性自2022年底以来,已发生重大变化。
本着对投资者负责的态度,公司拟终止“消毒卫生用品扩能技改项目”并将其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对于消毒剂产品,后续择机使用自有资金审慎投资。
注3:信息来源,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
五、拟终止实施募投项目的剩余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公司拟将该募投项目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 补充流动资金金额以现金管理结束后实际的本金、收益为准。本次募投项目终止及其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后,公司董事会将办理专户注销事项。专户注销后,公司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署的募集资金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六、拟终止实施募投项目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终止部分募投项目是基于国家政策、市场环境的重大变化,结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作出的决定,目的是为了更好地维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利益,符合公司的长远发展及规划,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实质性的影响,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将严格遵守募集资金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加强募集资金使用的监督,确保募集资金合法、有效和安全的使用。
公司将本次终止的募投项目的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是公司根据实际情况而做出的优化调整,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永久补充的流动资金将用于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随着公司持续实施“钾延伸、氯转型”战略,公司经营规模增大,对流动资金的需求也将增大,本次终止的募投项目的剩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可为公司未来发展储备资金。
七、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保荐机构意见
(一)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于2023年2月27日审议通过了上述事项。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终止消毒卫生用品扩能技改项目并将其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本事项还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符合公司实际,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有利于减少募集资金投资于市场前景不明确的项目的不确定性。因此同意终止消毒卫生用品扩能技改项目并将其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终止消毒卫生用品扩能技改项目并将其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本事项还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符合公司实际,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终止消毒卫生用品扩能技改项目并将其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华融化学本次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全体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华融化学本次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八、备查文件
1、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4、《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华融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其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华融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2月28日
证券代码:301256 证券简称:华融化学 公告编号:2023-007
华融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华融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华融化学”)于2023年2月27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降风险促转型改造项目(一期)”计划进度,预计项目达到可使用状态日期延长至2023年 12 月 31 日。本次调整不涉及募集资金投资额及用途的变化。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核准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注册(证监许可〔2022〕252号),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2,000万股,募集资金总额966,000,00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64,577,748.25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901,422,251.75元(其中,超募资金总额为406,422,251.75元),上述资金已于2022年3月16日全部到位,经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22年3月16日出具了川华信验(2022)第0013号《华融化学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储存,于2022年3月21日会同保荐机构、存放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投项目进度情况
截至2023年1月31日,募投项目进展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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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含投入相应募投项目的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含以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降风险促转型改造项目(一期)的自筹资金
二、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原因
(一)降风险促转型改造项目(一期)项目基本情况
降风险促转型改造项目(一期)计划建设内容包括4 万吨/年饮用水级次氯酸钠、 2 万吨/年试剂级盐酸、 0.2 万吨/年电子级盐酸、 2 万吨/年聚合氯化铝(折固)、 0.5 万吨/年电子级氢氧化钾、 0.5 万吨/年粉状氢氧化钾和 0.4 万吨/年三氯化铁。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四川省成都市彭州市九尺镇华融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厂区内,项目不新增土地,使用公司厂区内自有土地。
截止目前,除0.2 万吨/年电子级盐酸、0.5 万吨/年电子级氢氧化钾、0.5 万吨/年粉状氢氧化钾以外的装置已完成建设。
(二)项目延期情况及原因
1.降风险促转型改造项目(一期)延期情况如下:
■
2.延期原因
受新冠疫情影响,该项目现场施工、安装进度受到影响,同时装置供应商的供应装置的时间也发生了延迟;另外,公司在采选电子级产品设备过程中,对设备选型作了一定优化,也延长了建设时间。结合项目建设实际情况,将该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延期至2023年12月31日。
三、对公司的影响
1.截止目前,降风险促转型改造项目(一期)项目已使用完毕募集资金(仅剩余不到0.1万元),超出部分公司以自有资金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额、用途未发生变化。
2.本次延期不影响已经投入运行的装置,已建设完成的装置将正常生产;高端电子级产品的生产、销售的增量将相应有所延期;不会对公司业绩造成重大影响。
四、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保荐机构意见
(一)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于2023年2月27日审议通过了上述事项。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降风险促转型改造项目(一期) ”项目延期,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本次延期是基于公司实际情况进行的调整,未改变募集资金的投资方向、实施主体等,符合公司发展规划和实际需要,未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额及用途,不会对项目造成实质性改变,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
(三)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延期是基于公司实际情况进行的调整,未改变募集资金的投资方向、实施主体等,符合公司发展规划和实际需要,未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额及用途,不会对项目造成实质性改变,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
(四)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延期事项无异议。
五、备查文件
1、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4、《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华融化学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华融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2月28日
证券代码:301256 证券简称:华融化学 公告编号:2023-008
华融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华融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2月27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事项尚需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内容
经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2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22,148,212.10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78,008,735.90元。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按2022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7,800,873.59元。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报表累计未分配利润为265,429,288.34元,母公司报表未分配利润为220,776,729.04元,资本公积为876,956,671.44元。董事会通过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以公司截至2023年2月27日登记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的48,000万股为基数(不包括回购股票),向全体在册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8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本年度不送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本次预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至利润分配方案实施日,如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则按分配总额不变的方式实施。以公司目前总股本48,000万股进行测算,公司合计派发现金股利38,400,000.00元(含税)。
二、利润分配预案履行的审批程序
1、董事会、监事会审议情况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董事会、监事会认为,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符合回报投资者的原则。
2、独立董事意见
为保证公司现阶段经营及长远持续发展需要,董事会提出的《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现阶段的经营状况、资金需求及未来发展等因素,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以及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要求。同时有利于保障公司分红政策的持续性和稳定性,也有利于维护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时也有利于公司健康、持续稳定发展。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我们认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审议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据此,我们同意《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并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方可实施,请投资者关注并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审计报告。
特此公告。
华融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2月28日
证券代码:301256 证券简称:华融化学 公告编号:2023-009
华融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确认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
及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2023年2月27日,华融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2022年度实际发生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为1,084.99万元,2023年度公司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不超过34,910.00万元,发生交易的关联方包括新希望(000876.SZ)及其子公司、草根知本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新希望化工投资有限公司及其控制的除华融化学以外的子公司和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公司等关联方。发生交易的类别包括采购原材料、接受租赁、采购服务、销售产品、提供劳务等。
董事邵军、李建雄、张明贵回避表决,其他董事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董事会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本议案尚需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控股股东新希望化工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希望化工”)将回避表决。
议案所涉及的日常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重组上市,也无需经有关部门批准。
(二)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2023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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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新创云联以市场价采购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青海盐湖”)的氯化钾,以其向青海盐湖的采购价向公司平价销售氯化钾,具有公允性。注2、上表中涉及其他关联人金额较小的关联交易,按规定以同一实际控制人为口径进行合并列示。
注3、与上述关联方发生的交易,在总关联交易预计额度内,可以在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各关联人之间进行额度调剂。如2023年度与关联人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额超出上述预计金额,公司将按相关监管规定履行披露或审议程序。
注4、兴源环境正在筹划控制权变更事项,按《上市规则》规定,其2023年度内都属于公司关联方。
(三)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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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关联方基本情况和关联关系
(一)新创云联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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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新希望化工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希望化工”)持有新创云联100%的权益,属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7.2.3条规定的关联法人。
3、履约能力分析
新创云联目前经营正常,具备充分的履约能力。
(二)甘肃金川新融化工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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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新希望化工投资有限公司持有金川新融49%股权,施加重大影响。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6号—关联方披露》第四条规定,金川新融属于公司的关联法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其进行的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3、履约能力分析
金川新融目前生产经营正常,具备充分的履约能力。
(三)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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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关联关系
该公司与公司属于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属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7.2.3条规定的关联法人。
3、履约能力分析
新希望六和目前生产经营正常,具备充分的履约能力。
(四)新希望化工
1、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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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关联关系
新希望化工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属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7.2.3条规定的关联法人。
3、履约能力分析
新希望化工目前生产经营正常,具备充分的履约能力。
上述关联方均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均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以市场价格为基础,各方根据自愿、平等、互惠互利原则协商定价,签署协议;交易价款根据约定的价格和实际交易量计算,付款安排和结算方式按照市场化方式约定执行。
四、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本次预计的关联交易在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并经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的范围内,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与关联方签署协议或者按订单的形式履行交易。
五、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关联方预计发生的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符合公司经营活动开展的需要。交易
证券代码:301256 证券简称:华融化学 公告编号:2023-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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