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180 证券简称:纳思达 公告编号:2023-009
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3年2月27日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3年2月21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各位董事,应到董事九名,实际出席会议董事九名,九名董事参与了表决,关联董事就关联事项进行了回避表决。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结合公司2022年度实际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及2023年度的经营计划,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与相关关联方企业进行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总金额为35,360万元。其中,与相关关联方企业进行销售产品、提供劳务,预计金额为1,290万元;与相关关联方企业进行采购产品、接受劳务,预计金额为23,450万元;与相关关联方企业租赁办公场地,预计租赁费金额为10,620万元。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独立董事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前认可意见》《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详见2023年2月28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联股东珠海赛纳科技有限公司应回避表决。
此议案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董事汪东颖先生、曾阳云先生、孔德珠先生予以回避表决。
二、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新增2023年度对外担保额度的议案》
为满足子公司的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资金需要,保证其业务顺利开展,结合公司2023年度发展计划,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以及公司有关规定,公司对下属子公司申请信贷业务及日常经营需要时为其提供担保。在确保运作规范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预计新增2023年度担保总额不超过481,000万元。公司在被担保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借款、承兑汇票等融资相关事项或开展其他日常经营业务需要时为其提供担保,具体的担保方式、期限、金额等条款以正式签署的担保文件为准,上述担保额度可循环使用,最终实际担保总额不超过本次审批的担保额度。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时,该控股子公司其他股东需按出资比例提供同等担保。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关于新增2023年度对外担保额度的公告》详见2023年2月28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
三、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开展2023年度金融衍生产品交易业务的议案》
为有效规避和应对汇率波动等对公司带来的风险,减少对公司经营的影响,依据公司《金融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及子公司在保证不影响正常经营的前提下,使用自有资金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开展的各类型金融衍生品静态持仓合约金额上限不超过等值55亿元美元,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决定及签署相关交易文件,授权期限为本议案获得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开展2023年度金融衍生产品交易业务的公告》详见2023年2月28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四、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向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激励计划(草案)》等有关规定以及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公司及激励对象已符合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各项授予条件,确定以2023年2月27日为预留授予日,以26.44元/股的授予价格向35名激励对象授予23.08万份限制性股票。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律师出具了法律意见书,《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北京市金杜(广州)律师事务所关于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法律意见书》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关于向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详见2023年2月28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五、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总经理辞职及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汪东颖先生因工作调整原因于2月27日辞去公司总经理职务,辞职后,汪东颖先生将在公司继续担任董事长职务。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公司设总经理1名,经董事长提名,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孔德珠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期与第七届董事会届期相同。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关于公司总经理辞职及聘任公司总经理的公告》详见2023年2月28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六、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了《关于高级管理人员年度基础薪酬标准的议案》
鉴于公司本次董事会聘任孔德珠先生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公司总经理职务,结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建议,现对孔德珠先生的年度基础薪酬确定如下:
■
注:年度基础薪酬=月度工资X12(占基础薪酬70%)+年终奖基数(占基础薪酬30%,与年度业绩考核系数关联)。
七、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公司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相关条款的议案》
鉴于公司业务发展及规划调整,公司董事会同意将集成电路相关经营范围进行删除,同时对《公司章程》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对照如下:
■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关于变更部分公司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相关条款的公告》详见2023年2月28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
八、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于2023年3月15日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会议应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相关议案。
《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的公告详见2023年2月28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三年二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180 证券简称:纳思达 公告编号:2023-015
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总经理辞职及聘任公司总经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2月27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总经理辞职及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关于公司总经理辞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于2023年2月27日收到了董事兼总经理汪东颖先生递交的书面辞职申请,汪东颖先生因工作调整原因,申请辞去其担任的总经理职务。辞职后仍将继续在公司担任董事长职务,汪东颖先生的辞职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产生不利影响。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汪东颖先生的辞职申请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汪东颖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41,730,87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947%,同时,汪东颖先生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为实际控制人之一。汪东颖先生不存在应履行而未履行的股份锁定承诺,辞去公司总经理职务后,汪东颖先生仍将继续在公司担任董事长职务,将严格遵守《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等相关规定及其他相关承诺。
公司董事会对汪东颖先生在任职总经理期间所做的工作及对公司发展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二、关于公司总经理聘任情况
为保证公司经营管理的正常运作,公司于2023年2月27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总经理辞职及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经公司董事长提名,并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后,由董事会经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通过,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孔德珠先生为公司总经理,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任期与第七届董事会届期相同。
孔德珠先生的简历附后。
三、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查,汪东颖先生向公司董事会递交了书面辞职报告,其因工作调整原因申请辞去公司总经理职务,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汪东颖先生的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时生效,公司披露的汪东颖先生的辞职原因与实际情况一致。汪东颖先生的辞职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同时,经审阅本次聘任的公司总经理孔德珠先生的相关材料,我们认为:孔德珠先生任职资格符合担任上市公司总经理所具备的能力和条件,其教育背景、工作经历、专业能力能够胜任所聘岗位的职责要求;未发现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之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也不存在其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之情形;其提名、表决、聘任程序规范合法,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因此,我们同意聘任孔德珠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期与第七届董事会届期相同。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四、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三年二月二十八日
孔德珠先生,1966年11月出生,中国国籍,本科学历。曾任珠海格之格数码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珠海赛纳科技有限公司副总裁,本公司高级副总经理。现任珠海奔图电子有限公司总经理,本公司董事兼总经理。
孔德珠先生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无关联关系。
孔德珠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7,413,238股。
孔德珠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情形;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情形;经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查询,孔德珠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孔德珠先生任职资格符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条件,能够胜任所聘岗位职责的要求。
证券代码:002180 证券简称:纳思达 公告编号:2023-010
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3年2月27日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3年2月21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各位监事,应到监事三名,实际出席会议监事三名,三名监事参与了表决,关联监事就关联事项进行了回避表决。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以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结合公司2022年度实际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及2023年度的经营计划,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与相关关联方企业进行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总金额为35,360万元。其中,与相关关联方企业进行销售产品、提供劳务,预计金额为1,290万元;与相关关联方企业进行采购产品、接受劳务,预计金额为23,450万元;与相关关联方企业租赁办公场地,预计租赁费金额为10,620万元。
《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详见2023年2月28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联股东珠海赛纳科技有限公司应回避表决。
此议案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关联监事李东飞先生予以回避表决。
二、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新增2023年度对外担保额度的议案》
公司对下属子公司申请信贷业务及日常经营需要时为其提供担保额度的事项,属于公司内部正常的生产经营行为,可以满足下属子公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有利于公司生产经营的顺利开展,符合公司发展战略规划。在确保运作规范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预计新增2023年度担保总额不超过481,000万元。担保对象生产经营正常,风险可控,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转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或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新增2023年度对外担保额度的事项。
《关于新增2023年度对外担保额度的公告》详见2023年2月28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
三、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开展2023年度金融衍生产品交易业务的议案》
为有效规避和应对汇率波动等对公司带来的风险,减少对公司经营的影响,依据公司《金融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及子公司在保证不影响正常经营的前提下,使用自有资金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开展的各类型金融衍生品静态持仓合约金额上限不超过等值55亿美元,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决定及签署相关交易文件,授权期限为本议案获得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开展2023年度金融衍生产品交易业务的公告》详见2023年2月28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四、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向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公司本次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其作为公司本次预留授予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公司本次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符合《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公司董事会确定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为2023年2月27日,该授予日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激励计划(草案)》中关于授予日的相关规定。公司和激励对象均未发生不得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情形,本次激励计划已经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本次激励计划中规定的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预留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因此,监事会同意以2023年2月27日为授予日,以26.44元/股的授予价格向35名激励对象授予23.08万份限制性股票。
《监事会关于向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核查意见》《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日)》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关于向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详见2023年2月28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五、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相关条款的议案》
鉴于公司业务发展及规划调整,同意将集成电路相关经营范围进行删除,同时对《公司章程》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对照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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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关于变更部分公司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相关条款的公告》详见2023年2月28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〇二三年二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180 证券简称:纳思达 公告编号:2023-011
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2月27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公司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对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预计的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结合公司2022年度实际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及2023年度的经营计划,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与相关关联方企业进行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总金额为35,360万元。其中,与相关关联方企业进行销售产品、提供劳务,预计金额为1,290万元;与相关关联方企业进行采购产品、接受劳务,预计金额为23,450万元;与相关关联方企业租赁办公场地,预计租赁费金额为10,620万元。
(二)2023年预计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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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单位:人民币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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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额未经审计,最终数额以2022年年度报告披露为准。
(四)2023年初至2023年1月31日与前述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金额
2023年初至2023年1月31日,公司累计向上述关联方企业销售商品、提供劳务39.39万元,累计向上述关联方企业采购材料、接受劳务870.63万元,累计与上述关联方企业发生租赁费、物业管理费430.26万元。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人介绍
1、济南格格科技有限公司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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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22年9月30日,济南格格科技有限公司资产总额为195.80万元,净资产为66.60万元;2022年1月至9月实现营业收入287.20万元,净利润36.00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2、Toner-dumping.de Orh&Baer GmbH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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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22年8月31日,Toner-dumping.de Orh&Baer GmbH资产总额为2,753.13万元,净资产为1,125.35万元;2022年1月至8月实现营业收入4,750.82万元,净利润149.91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3、珠海赛纳三维科技有限公司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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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22年9月30日,珠海赛纳三维科技有限公司资产总额为10,470.83万元,净资产为7,913.95万元;2022年1月至9月实现营业收入1,606.63万元,净利润-1,464.06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4、珠海精加美科技有限公司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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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22年9月30日,珠海精加美科技有限公司资产总额为1,000.61万元,净资产为56.73万元;2022年1月至9月实现营业收入510.75万元,净利润2.85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5、珠海赛纳科技有限公司基本情况:
■
截至2022年9月30日,珠海赛纳科技有限公司资产总额为691,709.09万元,净资产为534,928.96万元;2022年1月至9月实现营业收入9,420.69万元,净利润14,047.03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6、珠海赛纳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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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22年9月30日,珠海赛纳物业服务有限公司资产总额为1,470.58万元,净资产为1,002.66万元;2022年1月至9月实现营业收入1,334.27万元,净利润84.33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7、珠海同达利印刷有限公司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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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22年9月30日,珠海同达利印刷有限公司资产总额为5,521.39万元,净资产为429.82万元;2022年1月至9月实现营业收入7,660.12万元,净利润-43.92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8、成都锐成芯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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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22年9月30日,成都锐成芯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资产总额为120,521.99万元,净资产为64,486.32万元;2022年1月至9月实现营业收入44,926.85万元,净利润4,474.35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9、广州鸿威技术有限公司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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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22年9月30日,广州鸿威技术有限公司资产总额为656.08万元,净资产为232.96万元;2022年1月至9月实现营业收入363.98万元,净利润-141.70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10、淮安欣展高分子科技有限公司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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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22年9月30日,淮安欣展高分子科技有限公司资产总额为6,924.57万元,净资产为4,136.27万元;2022年1月至9月实现营业收入3,541.18万元,净利润-233.75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11、中山市瑞源祥科技有限公司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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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22年9月30日,中山市瑞源祥科技有限公司资产总额为3,730.21万元,净资产为3,570.07万元;2022年1月至9月实现营业收入1,705.69万元,净利润529.07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12、珠海固瑞泰复合材料有限公司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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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22年9月30日,珠海固瑞泰复合材料有限公司资产总额为8,568.42万元,净资产为5,443.93万元;2022年1月至9月实现营业收入1,874.38万元,净利润-228.68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13、珠海万力达电气自动化有限公司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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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22年9月30日,珠海万力达电气自动化有限公司资产总额为34,431.97万元,净资产为23,663.55万元;2022年1月至9月实现营业收入13,677.69万元,净利润665.26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14、珠海协隆塑胶电子有限公司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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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22年9月30日,珠海协隆塑胶电子有限公司资产总额为11,385.54万元,净资产为7,410.65万元;2022年1月至9月实现营业收入8,441.28万元,净利润-153.45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15、珠海合协电子有限公司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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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22年9月30日,珠海合协电子有限公司资产总额为7,680.04万元,净资产为539.46万元;2022年1月至9月实现营业收入390.04万元,净利润68.99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二)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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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关联关系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条对关联法人的规定。
(三)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交易是公司正常经营所需而发生的,各关联方财务经营正常、财务状况和资信良好,是依法存续且经营正常的公司,信用良好,经营稳定,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之间的交易,遵循客观公正、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关联交易价格的制定主要依据市场价格,若无市场价格的,由双方参照成本加适当利润协商定价,并根据市场价格变化及时对关联交易价格作相应调整。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关联交易皆按照公司实际情况分别与各方联方签署相关协议。交易协议内容主要有:交易情况、定价原则、结算方式、权利义务等。
四、关联交易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等方面独立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具备完整的业务系统及面向市场自主经营的能力。与上述关联方的日常交易均属于正常业务经营的需要,依据《公司章程》以及有关协议进行,关联交易协议按照双方平等、市场经济原则订立,交易定价公平、公允、合理。上述关联交易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也未损害公司和其他非关联股东的合法利益。
此议案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董事汪东颖先生、曾阳云先生、孔德珠先生予以回避表决,关联监事李东飞先生为实控人之一,同样予以回避表决。
五、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一)事前认可意见
结合公司2022年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及2023年度的经营计划,本次审议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将《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董事会在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
(二)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对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系基于公司正常经营所需发生的,也是必要的、有利的,遵循了一般商业原则,交易定价公允、合理,充分体现了公平、自愿、等价、有偿的交易原则。公司董事会在对该议案进行表决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关联交易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报备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第七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前认可意见;
4、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三年二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180 证券简称:纳思达 公告编号:2023-012
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新增2023年度对外担保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担保情况概述
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满足子公司的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资金需要,保证其业务顺利开展,结合公司2023年度发展计划,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以及公司有关规定,公司拟在下属子公司申请信贷业务及日常经营需要时为其提供担保。在确保运作规范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预计新增2023年度担保总额不超过481,000万元,其中为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下属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不超过33,000万元,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下属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不超过448,000万元。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担保额度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2023年2月27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增2023年度对外担保额度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上述对外提供担保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担保额度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签署相关的法律文件。
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由于上述担保额度是基于目前公司业务情况的预计,为确保公司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在总体风险可控的基础上提高对外担保的灵活性。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时,该控股子公司其他股东需按出资比例提供同等担保。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珠海市拓佳科技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珠海市拓佳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珠海市香洲区南屏科技工业园屏东四路339号新一号厂房第1层
法定代表人:周欣
注册资本:5,000万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4000684716185
主营业务:办公设备耗材制造;办公设备耗材销售;办公设备销售;机械设备研发;机械设备销售;新材料技术研发;电子专用材料销售;互联网销售等。
关联关系:公司控股子公司
成立日期:2013年5月9日
珠海市拓佳科技有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
(二)珠海欣威科技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珠海欣威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珠海市香洲区屏北二路55号再生时代大厦1单元1502号之一
法定代表人:袁大江
注册资本:5,000万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400MA4UQ84G13
主营业务:办公设备耗材制造;办公设备耗材销售;复印和胶印设备销售;印刷专用设备制造;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机械零件、零部件销售等。
关联关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成立日期:2016年6月1日
珠海欣威科技有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
(三)珠海中润靖杰打印科技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珠海中润靖杰打印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珠海市金湾区三灶镇胜利路2号精密车间三楼
法定代表人:张剑洲
注册资本:1,133.3333万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400MA4ULT929W
主营业务:研发、生产和销售电脑外设、碳粉盒及墨盒等打印机耗材。
关联关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成立日期:2016年1月28日
珠海中润靖杰打印科技有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
(四)中山市三润打印耗材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中山市三润打印耗材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山市三乡镇古鹤村鹤前北路30号第一幢第1-4层
法定代表人:万成昌
注册资本:1,000万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2000314912328X
主营业务:研发、生产、加工:硒鼓、墨盒、色带、打印耗材及零配件、纸制品、模具、五金制品(不含电镀)、塑料制品;销售:自产产品(不设店铺);货物及技术进出口。
关联关系:公司控股子公司
成立日期:2014年9月4日
中山市三润打印耗材有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
(五)珠海纳思达智数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珠海纳思达智数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珠海市珠海大道3883号1栋5楼C
法定代表人:张为志
注册资本:20,000万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4006981275717
主营业务: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办公设备耗材销售;办公设备销售;机械电气设备销售;日用品销售;劳动保护用品销售;网络设备销售;软件开发;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电子产品销售;五金产品批发等。
关联关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成立日期:2009年12月25日
珠海纳思达智数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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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珠海联创智造科技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珠海联创智造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珠海市金湾区平沙镇升平大道中888号12栋2楼
法定代表人:罗志彬
注册资本:5,000万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402MA55PK1E25
主营业务:软件开发;办公设备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计算机及办公设备维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办公设备耗材销售;办公设备耗材制造。
关联关系:公司控股子公司
成立日期:2020年12月16日
珠海联创智造科技有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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