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叶星月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浙江泰林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年8月4日披露了《关于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2-057)。持有本公司262,400股(占公司总股本0.32%)的董秘、财务总监叶星月先生计划在减持计划预披露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65,6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789%。
根据股份减持计划实施进展情况,公司于2022年11月11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数量过半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2-078)。
近期公司收到叶星月先生出具的《减持计划进展告知函》,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叶星月先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63,520股。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现将其减持期间减持股份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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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含该股票因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而相应增加的股份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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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本次减持后持有限售股份及无限售股份数按公告发布日计算,限售股为高管锁定股;
(2)因公司可转债转股期,“占总股本比例”中总股本按2023年2月20日总股本数计算。
(3)以上所有表格中数据尾差为数据四舍五入所致。
二、其他情况说明
1、叶星月先生本次减持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本次减持股份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先披露,本次减持情况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和相关承诺一致,不存在违规情形。
3、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三、备查文件
股东出具的《减持计划进展告知函》。
特此公告。
浙江泰林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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