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美芝装饰设计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2月21日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系统查询获悉,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李苏华先生被司法拍卖4,000,000股公司股票已完成过户登记手续。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司法拍卖情况概述
公司分别于2023年1月19日、2023年2月9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部分股份被司法拍卖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3-011)和《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部分股份被司法拍卖的进展公告》(2023-017),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李苏华先生持有的公司4,000,000股股票于2023年2月7日10时至2023年2月8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福田法院”)京东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第一次公开拍卖活动,竞买人钱林洁以最高应价竞得拍卖标的“李苏华持有的(证券简称:美芝股份,证券代码:002856)4,000,000股股票”,具体内容详见上述公告。
二、本次司法拍卖的进展情况
公司于2023年2月21日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系统查询获悉,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李苏华先生被司法拍卖的4,000,000股公司股票已于2023年2月20日完成过户登记手续。
三、股份变动的基本情况
(一)持股变动情况
本次过户前后李苏华先生持股变动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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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质押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李苏华先生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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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对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李苏华先生在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董事、副董事长职务。公司将持续关注相关股东的股份变动情况,督促其严格遵守《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李苏华先生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拍卖事项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变更,亦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3、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美芝装饰设计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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