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286 证券简称:日盈电子 公告编号:2023-006
江苏日盈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日盈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2月17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的形式向全体董事发出,并于2023年2月21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殷忠良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和全面实行股票发行注册制的相关要求,公司董事会结合上市公司所处行业和发展阶段、融资规划、财务状况、资金需求等情况进行论证分析,编制了《江苏日盈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
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
公司分别于2022年11月18日、2022年12月2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根据全面实行股票发行注册制的相关要求,同时由于更新募投项目备案及环评等情况,公司相应编制了《江苏日盈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
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
根据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
公司分别于2022年11月18日、2022年12月2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根据全面实行股票发行注册制的相关要求,同时由于更新募投项目备案及环评等情况,公司相应编制了《江苏日盈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
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
根据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江苏日盈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2月22日
证券代码:603286 证券简称:日盈电子 公告编号:2023-005
江苏日盈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日盈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2月17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的形式向全体董事发出,并于2023年2月21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其中董事长是蓉珠、董事陆鹏、独立董事王文凯、宋冰心现场参加会议,董事岳红兰、独立董事张方华以通讯方式参加会议。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是蓉珠女士主持,应出席董事6人,实际出席董事6人。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 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和全面实行股票发行注册制的相关要求,公司董事会结合上市公司所处行业和发展阶段、融资规划、财务状况、资金需求等情况进行论证分析,编制了《江苏日盈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
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
公司分别于2022年11月18日、2022年12月2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根据全面实行股票发行注册制的相关要求,同时由于更新募投项目备案及环评等情况,公司相应编制了《江苏日盈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
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
根据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
公司分别于2022年11月18日、2022年12月2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根据全面实行股票发行注册制的相关要求,同时由于更新募投项目备案及环评等情况,公司相应编制了《江苏日盈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
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
根据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拟于2023年3月9日召开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披露的《江苏日盈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3-008)。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
特此公告。
江苏日盈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2月22日
证券代码:603286 证券简称:日盈电子 公告编号:2023-007
江苏日盈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修订情况说明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日盈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相关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鉴于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3年2月17日发布了《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文件,该文件对发行审核、信息披露等相关事项进行了修订;公司于2023年2月21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根据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公司依据前述文件,对预案文件名称由《江苏日盈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调整为《江苏日盈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并对预案中涉及的“非公开发行”、“证监会核准”等文字表述在全文范围内进行了相应的调整。
现将公司就本次预案涉及的其他主要修订情况说明如下:
■
本次修订的具体内容参阅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相关公告。
特此公告。
江苏日盈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2月22日
证券代码:603286 证券简称:日盈电子 公告编号:2023-008
江苏日盈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3年3月9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3年3月9日14点00分
召开地点:江苏省常州市武进区横山桥镇芳茂村日盈电子二厂3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3年3月9日至2023年3月9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分别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2月22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相关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1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个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个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
(二)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个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出示个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
(三)凡2023年3月2日交易结束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可于2023年3月8日前的工作时间,办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以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通过传真方式登记的股东请留下联系电话,以便联系。
会议登记处地点:江苏省常州市武进区横山桥镇芳茂村江苏日盈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邮编:213119
联系电话:0519-68853200 传真:0519-88610739
六、 其他事项
(一)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复印件各一份。出席现场表决的与会股东食宿费及交通费自理。
(二)请各位股东协助工作人员做好会议登记工作,并届时准时参会。
(三)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遵照当日通知。
(四)公司联系方式
联系人:周质文 电话:0519-68853200
传真:0519-88610739 邮箱:zqtzb@riyingcorp.com
特此公告。
江苏日盈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2月22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江苏日盈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3年3月9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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