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东股份基本情况
奥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通过查询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系统获悉,控股股东瑞丽市瑞丽湾旅游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丽湾”)所持有的公司股份解除司法冻结,具体情况如下:
1、股东股份解除冻结的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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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股东股份累计冻结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控股股东瑞丽湾所持有的公司股份81,225,000股已全部质押,无冻结股份。
三、其他情况说明
1.公司控股股东瑞丽湾因破产清算,瑞丽湾所持有的公司全部股份81,225,000股被司法拍卖,其中13,874,000 股股份已于2022 年 12 月 20日被成功拍卖,该部分股份尚未办理完过户手续,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 年 12 月 22 日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所持公司部分股份将被司法拍卖暨被动减持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2-065)。剩余持有的67,351,000股股份已流拍,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 年 01 月 12 日、2023 年 01 月 13 日、2023 年 01月 14 日、2023 年 01 月 17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所持公司部分股份被司法拍卖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3-007)、《关于控股股东所持公司部分股份被司法拍卖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3-008)、《关于控股股东所持公司部分股份被司法拍卖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3-009)、《关于控股股东所持公司部分股份被司法拍卖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3-010)。
2.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控股股东瑞丽湾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侵害公司利益的情形。
3.瑞丽湾目前处于破产清算过程中,可能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更。公司与瑞丽湾为不同法人主体,在人员、资产、财务、机构、业务等方面均保持独立。截止目前,公司生产经营正常,管理层稳定,法人治理结构健全,上述事项不会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及管理产生重大影响。
4.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轮候冻结数据表》;
3.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每日持股变化明细》;
4.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每日持股变化名单》。
特此公告
奥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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