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绿城水务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广西绿城水务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3年01月31日 06:10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3年01月30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广西南宁市青秀区桂雅路13号绿城水务调度检测中心1519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黄东海主持本次会议。大会采取现场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本次股东大会的所有议案。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及表决方式均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8人,出席7人,董事陈春丽女士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本次会议;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 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其他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1、 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2、 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

  3、 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的议案

  ■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无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广西智尔律师事务所律师

  律师:黎中利、闭梢静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议事规则》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会议所做出的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广西绿城水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月31日

  ●上网公告文件

  广西智尔律师事务所关于广西绿城水务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报备文件

  广西绿城水务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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