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122 证券简称:ST宏图 公告编号:临2023-004
江苏宏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年度业绩预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期业绩预告适用净利润为负值和期末净资产为负值的情形。
●经财务部门初步测算,预计公司2022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59亿元到-55亿元;2022年末净资产为-58.31亿元到-54.32亿元。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事项后,公司预计2022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55亿元到-51亿元。
●公司本次业绩预亏主要是由于3C零售连锁业务继续亏损和计提大额资产减值所致。
一、本期业绩预告情况
(一)业绩预告期间
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二)业绩预告情况
经财务部门初步测算,预计公司2022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59亿元到-55亿元,与上年同期相比,继续亏损。
预计2022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55亿元到-51亿元。
预计2022年度期末净资产为-58.31亿元到-54.32亿元。
(三)本次业绩预告未经注册会计师审计。
二、上年同期业绩情况
(一)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34,091.79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40,379.59万元。
(二)2021年度每股收益:-0.29元。
(三)2021年度期末净资产:6,753.77万元。
三、本期业绩预亏的主要原因
报告期内,业绩亏损主要原因如下:
(一)受疫情反复及公司流动性危机未能解决的影响,3C零售连锁业务持续缩减规模。截止2022年三季度末,3C零售连锁业务实体门店全部关闭,线下业务全面关停,3C零售连锁业务2022年度营业收入较去年下降约74%。
(二)2022年12月31日公司发布《关于全资子公司被申请破产清算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62),公司全资子公司宏图三胞高科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图三胞”)被债权人以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为由向法院申请破产清算。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宏图三胞对所属资产进行减值测试,根据测试结果对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计提减值准备:2022年度计提信用减值金额约47.75亿元。
综上,经财务部门初步测算,公司2022年度3C零售连锁业务净利润合计亏损约48.92亿元。
(三)2022年度公司持有的交易性金融资产二级市场股价大幅下降,公允价值变动损失影响本报告期净利润金额约-4.01亿元。
四、风险提示
(一)公司自2022年4月1日起启动预重整,截至目前,法院尚未就公司重整申请作出裁定,公司能否进入重整程序存在不确定性。
(二)公司股票存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风险。若公司2022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第9.3.2条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在2022年年报披露后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若法院裁定受理公司重整申请,根据《上市规则》第9.4.1条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三)公司股票存在被终止上市的风险。即使法院正式受理对公司的重整申请,公司仍存在因重整失败而被宣告破产的风险。如果公司被宣告破产,公司将被实施破产清算,根据《上市规则》第9.4.13条的规定,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四)公司于2021年12月30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的《立案告知书》,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和公司控股股东三胞集团有限公司立案,详见公司于2022年1月1日披露的《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01)。截至目前,中国证监会的调查工作仍在进行中,尚未有结论性意见。如公司因前述立案调查事项被中国证监会予以行政处罚,且依据行政处罚决定认定的事实,触及《上市规则》规定的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的,公司股票将面临重大违法强制退市的风险。
五、其他说明事项
以上预告数据仅为初步核算数据,具体准确的财务数据以公司正式披露的经审计后的2022年年报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宏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一月三十一日
证券代码:600122 证券简称:ST宏图 公告编号:临2023-005
江苏宏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
警示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宏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预计2022年期末净资产为负值,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公司股票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现将相关风险提示如下:
一、股票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况说明
经财务部门初步测算,预计公司2022年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58.31亿元到-54.32亿元,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2022年年度业绩预告》(公告编号:临2023-004)。若公司2022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根据《上市规则》第9.3.2条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在2022年年度报告披露后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二、其他风险提示
1、公司自2022年4月1日起启动预重整,截至目前,法院尚未就公司重整申请作出裁定,公司能否进入重整程序存在不确定性。若法院裁定受理公司重整申请,根据《上市规则》第9.4.1条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2、公司股票存在被终止上市的风险。即使法院正式受理对公司的重整申请,公司仍存在因重整失败而被宣告破产的风险。如果公司被宣告破产,公司将被实施破产清算,根据《上市规则》第9.4.13条的规定,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3、公司于2021年12月30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的《立案告知书》,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和公司控股股东三胞集团有限公司立案,详见公司于2022年1月1日披露的《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01)。截至目前,中国证监会的调查工作仍在进行中,尚未有结论性意见。如公司因前述立案调查事项被中国证监会予以行政处罚,且依据行政处罚决定认定的事实,触及《上市规则》规定的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的,公司股票将面临重大违法强制退市的风险。
4、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的预约披露日期为2023年4月29日,以上数据仅为初步核算数据,具体准确的财务数据以公司正式披露的经审计后的2022年年度报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宏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一月三十一日
证券代码:600122 证券简称:ST宏图 公告编号:临2023-006
江苏宏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预重整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2年2月15日,江苏宏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南京中院”)下达的《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通知书》,因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债权人南京溪石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向南京中院提出对公司进行破产重整,详见公司于2022年2月16日披露的《关于被债权人申请破产重整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03)。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破产重整等事项》的相关规定,现将公司被债权人申请重整及实施预重整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预重整事项的进展情况
2022年4月1日,公司收到南京中院《决定书》[(2022)苏01破申4号],南京中院同意公司先行启动为期6个月预重整工作,并指定北京市中伦(南京)律师事务所与北京浩天律师事务所担任公司预重整期间的联合管理人,组织开展预重整指导工作,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2日、4月6日披露的《关于法院同意公司启动预重整的公告》和《关于法院同意公司启动预重整的补充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06、007)。
2022年4月19日,公司发布《关于预重整债权申报通知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10),请公司债权人于2022年5月30日前向预重整管理人申报债权。
2022年10月1日,公司发布《关于预重整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57),公司预重整期限延长至南京中院就公司重整申请作出裁定之日止。
二、风险提示
1、预重整为法院正式受理重整、批准重整计划前的程序,公司预重整能否成功存在不确定性。如果公司预重整成功,法院将依法审查是否受理重整申请,公司能否进入重整程序存在不确定性。
2、若公司预重整成功,法院裁定受理重整申请,根据《上市规则》第9.4.1条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3、如果法院正式受理对公司的重整申请且公司顺利实施重整并执行完毕重整计划,将有利于改善公司资产负债结构,推动公司回归健康、可持续发展轨道。但即使法院正式受理对公司的重整申请,公司仍存在因重整失败而被宣告破产的风险。如果公司被宣告破产,公司将被实施破产清算,根据《上市规则》第9.4.13条的规定,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4、经财务部门初步测算,预计公司2022年度期末净资产为-58.31亿元到-54.32亿元,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2022年年度业绩预告》(公告编号:临2023-004)。若公司2022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根据《上市规则》第9.3.2条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在2022年年度报告披露后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5、公司于2021年12月30日收到中国证监会的《立案告知书》,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和公司控股股东三胞集团有限公司立案,详见公司于2022年1月1日披露的《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01)。截至目前,中国证监会的调查工作仍在进行中,尚未有结论性意见。如公司因前述立案调查事项被中国证监会予以行政处罚,且依据行政处罚决定认定的事实,触及《上市规则》规定的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的,公司股票将面临重大违法强制退市的风险。
公司将密切关注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并严格遵照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有关信息均以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宏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一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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