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炬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西安炬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3年01月31日 06:10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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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3年1月30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陕西省西安高新区丈八六路56号西安炬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华山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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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因董事长刘兴胜先生因公出差,以通讯方式出席本次会议,因其无法现场出席本次会议,经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现场参会的董事王满仓先生主持。本次会议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西安炬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9人;

  2、 公司在任监事7人,出席7人;

  3、 董事会秘书张雪峰女士出席本次会议。

  因工作原因,公司部分董事、监事以通讯方式出席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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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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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本次股东大会议案1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

  2、本次股东大会议案不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情况。

  3、本次股东大会议案1为普通决议事项,由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表决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陕西锦路律师事务所

  律师:贾鑫、王晰瑢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西安炬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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