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丰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丰山转债”2023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公告

江苏丰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丰山转债”2023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公告
2023年01月31日 06:09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证券代码:603810      证券简称:丰山集团     公告编号:2023-011

  转债代码:113649         转债简称:丰山转债

  江苏丰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丰山转债”2023年第一次债券

  持有人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根据《江苏丰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江苏丰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以下简称“《会议规则》”)的规定,债券持有人会议作出的决议,须经出席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未偿还债券面值的持有人(或债券持有人代理人)同意方为有效。

  ●根据《会议规则》的相关规定,经表决通过的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对本期可转债全体债券持有人(包括未参加会议或明示不同意见的债券持有人)具有法律约束力。

  ●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无否决、修改、增加提案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江苏丰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丰山转债”2023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于2023年01月30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出席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债券持有人及债券持有人代理人共1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数量为2,007,270张,占债券登记日公司本期未偿还债券总数的40.1587%。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北京市汉坤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见证律师出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募集说明书》、《会议规则》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议案审议情况

  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以记名投票的表决方式审议了以下议案,审议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2,007,270张,占出席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债券持有人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债券总数的 100.0000%;反对票 0 张,占出席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债券持有人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债券总数的 0.0000%;弃权票 0 张,占出席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债券持有人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债券总数的 0.0000%。

  上述议案经出席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债券面值总额的持有人同意获得通过。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月5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汉坤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出席了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募集说明书》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现场会议的人员资格及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丰山转债”2023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

  2、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江苏丰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月31日

  证券代码:603810   证券简称:丰山集团  公告编号:2023-012

  转债代码:113649        转债简称:丰山转债

  江苏丰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3年1月30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江苏省盐城市大丰区西康南路1号丰山集团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殷凤山董事长主持,采用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9人,其中董事尤劲柏先生、独立董事周献慧女士、王玉春先生、乔法杰先生以通讯的方式参加本次股东大会;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 事会秘书赵青先生出席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

  议案名称: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获得有效通过;

  2、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2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汉坤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

  律师:聂梦晖、胡少青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人员资格及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江苏丰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月31日

  ●上网公告文件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报备文件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证券代码:603810    证券简称:丰山集团    公告编号:2023-013

  转债代码:113649        转债简称:丰山转债

  江苏丰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丰山转债”回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回售价格:100.18元人民币/张(含当期利息)

  ●回售期:2023年2月7日至2023年2月13日

  ●回售资金发放日:2023年2月16日

  ●回售期内可转债停止转股

  ●本次回售不具有强制性

  江苏丰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丰山转债”2023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根据公司《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有关“丰山转债”的附加回售条款,“丰山转债”附加回售条款生效。

  现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和公司《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就回售有关事项向全体“丰山转债”持有人公告如下:

  一、回售条款

  (一)根据公司《募集说明书》的约定,附加回售条款具体如下

  若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情况与公司在募集说明书中的承诺情况相比出现重大变化,根据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被视作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或被中国证监会认定为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享有一次回售的权利。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有权将其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全部或部分按债券面值加上当期应计利息价格回售给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在附加回售条件满足后,可以在公司公告后的附加回售申报期内进行回售,该次附加回售申报期内不实施回售的,不能再行使附加回售权。

  上述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持有的将回售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债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回售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

  (二)回售价格

  根据上述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方法,“丰山转债”第一年的票面利率 0.3%,计算天数为225天(2022年 6月27 日至 2023年2月6日),利息为 100*0.3%*225/365=0.18元/张,即回售价格为 100.18元/张(含当期利息)。

  二、本次可转债回售的有关事项

  (一)回售事项的提示

  丰山转债持有人可回售部分或全部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丰山转债持有人有权选择是否进行回售,本次回售不具有强制性。

  (二)回售申报程序

  本次回售的转债代码为“113649”,转债简称为“丰山转债”。

  行使回售权的可转债持有人应在回售申报期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回售申报,方向为卖出,回售申报经确认后不能撤销。

  如果申报当日未能申报成功,可于次日继续申报(限申报期内)。

  (三)回售申报期:2023年2月7日至2023年2月13日。

  (四)回售价格:100.18元人民币/张(含当期利息)。

  (五)回售款项的支付方法

  本公司将按前款规定的价格买回要求回售的丰山转债,按照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的有关业务规则,回售资金的发放日为2023年2月16日。

  回售期满后,公司将公告本次回售结果和本次回售对公司的影响。

  三、回售期间的交易

  丰山转债在回售期间将继续交易,但停止转股。在同一交易日内,若丰山转债持有人同时发出转债卖出指令和回售指令,系统将优先处理卖出指令。

  回售期内,如回售导致可转换公司债券流通面值总额少于3000万元人民币,可转债仍将继续交易,待回售期结束后,本公司将披露相关公告,在公告三个交易日后丰山转债将停止交易。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证券部

  电话:0515-83378869

  特此公告。

  江苏丰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月31日

  证券代码:603810  证券简称:丰山集团   公告编号:2023-014

  转债代码:113649        转债简称:丰山转债

  江苏丰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之一减持公司可转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江苏丰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江苏丰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961号)核准,于2022年6月27日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丰山转债”)500万张,发行总额 50,000万元。期限为自发行之日起六年,即自 2022年6月27日至2028年6月26日。公司控股股东殷凤山、殷平及其一致行动人殷凤旺、殷凤亮、胡惠萍、冯竞亚、殷晓梅合计配售丰山转债2,418,050张,占发行总量48.36%。

  2023年1月13日至2023年1月17日期间控股股东殷凤山、殷平及其一致行动人殷凤旺、殷凤亮、胡惠萍、冯竞亚、殷晓梅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等方式共计减持丰山转债809,780张,占发行总量的16.20%。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月1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公司可转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9)。

  近日,公司收到控股股东之一殷凤山的通知,在2023年1月18日至2023年1月30日期间通过大宗交易等方式共计减持丰山转债554,000张,占发行总量的11.08%。具体变动明细如下:

  ■

  特此公告。

  江苏丰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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