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601258 股票简称:庞大集团 公告编号:2023-009
庞大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业绩预亏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预计2022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较上年同期减少179,819.00万元至199,819.00万元。
2、预计2022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较上年同期减少86,093.68万元至106,093.68万元。
一、本期业绩预告情况
(一)业绩预告期间
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二)业绩预告情况
1、经财务部门初步测算,预计2022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90,000.00万元至-110,000.00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179,819.00万元至199,819.00万元。
2、预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125,000.00万元至-145,000.00,比上年同期减少86,093.68万元至106,093.68万元。
(三)本次业绩预告未经过注册会计师审计。
二、上年同期业绩情况
(一)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89,819.00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38,906.32万元。
(二)每股收益:0.09元。
三、本期业绩预亏的主要原因
(一)本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和毛利率同时下降,各项费用较上年同期无较大变化,导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较上年同期有较大幅度下降。
(二)本报告期内,公司处置闲置或低效资产较上年大幅减少,导致非经常损益较上年同期大幅减少。
四、风险提示
公司尚未发现可能存在影响本次业绩预告内容准确性的重大不确定因素。
五、其他说明事项
以上预告数据仅为初步核算数据,具体准确的财务数据以公司正式披露的经审计后的2022年年度报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庞大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01月31日
股票代码:601258 股票简称:庞大集团 公告编号:2023-011
庞大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业绩预告相关事项问询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庞大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01月30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上市公司管理二部《关于对庞大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业绩预告相关事项的问询函》(上证公函【2023】0058号),全文内容如下:
庞大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1月31日,你公司披露2022年度业绩预亏公告称,预计2022年实现归母净利润-9亿元至-11亿元,相比于2022年前三季度实现归母净利润-1.56亿元,四季度亏损大幅增加。鉴于公司2022年预计财务数据对公司具有较大影响,根据本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3.1.1条等有关规定,现请你公司进一步核实并补充披露以下事项。
一、结合报告期内经营情况、营业收入及毛利率变动情况,补充披露四季度归母净利润出现大幅亏损的原因及合理性,是否与行业经营情况相一致。
二、补充披露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存在计提大额减值准备,以前年度是否存在减值准备计提不充分的情况,是否存在会计差错、跨期调节利润等情形。
根据重整计划,重整投资人承诺公司2020年、2021年、2022年归母净利润分别不低于7亿元、11亿元、17亿元,或三年合计达到35亿元。根据公告,公司2020年、2021年实现归母净利润分别为5.8亿元、8.98亿元,2022年预计实现归母净利润-9亿元至-11亿元。请公司结合预计无法实现重整业绩承诺情况,敦促重整投资人及时履行业绩补偿义务,切实维护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权益。
请你公司收到本函后立即将本函对外披露,并在5个交易日内书面回复我部。你公司董事会应当勤勉尽责,按时落实本函的要求,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保护投资者权益。
以上为上交所《关于对庞大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业绩预告相关事项的问询函》全文。
公司将尽快对上述问题向上交所进行回复,并及时履行相应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庞大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01月31日
证券代码:601258 证券简称:庞大集团 公告编号:2023-010
庞大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3年1月30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北京市朝阳区王四营乡黄厂路甲三号庞大双龙培训中心2楼第一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是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13人,出席7人,董事庄信裕、郑挺、刘娅、廖朝晖、独立董事林伟、张维因差未能参会;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 董事会秘书刘湘华出席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补选吴斯远为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无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德恒律师事务所
律师:张舵、张晓明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承办律师认为,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召集人、出席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其他人员的资格均合法有效;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庞大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月31日
●上网公告文件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报备文件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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