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838 证券简称:浙江力诺 公告编号:2023-006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2、业绩预告情况:扭亏为盈 同向上升 同向下降
注:本公告格式中的“万元”指人民币。
二、 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未经会计师事务所预审计,公司已就业绩预告情况与年审会计师事务所进行预沟通,公司与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在业绩预告方面不存在分歧情况。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1、 报告期内,受到国家政策及下游市场需求导向影响,控制阀需求持续上升;同时公司紧抓发展机遇,积极开拓市场、提升产品和服务,销售订单增长较大。报告期内预计营业收入达到101,000万元,同比增长预计达到46.73%(本数据为预估数据,与最终数据可能会存在一定偏差,具体以2022年年度报告数据为准)。报告期内业绩增长的主要原因为销售收入的增长。
2、 报告期内,预计非经常性损益对净利润的影响为1,000万元,主要为政府补助、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等。
四、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业绩预告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未经审计机构审计。
2、公司将在2022年年度报告中详细披露具体财务数据。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力诺流体控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01月06日
证券代码:300838 证券简称:浙江力诺 公告编号:2023-003
浙江力诺流体控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根据公司日常经营的需要,公司预计在2023年内与相关关联方江苏丰瓷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丰瓷”)以及其全资子公司临沂华庚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临沂华庚”)发生不超过人民币500万元的日常关联交易。
公司于2023年01月0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发表了事前认可及相关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发表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本事项在董事会审议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 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公司对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进行了预计,具体情况如下:
(三)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注:2022年度实际发生金额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最终执行情况及全年实际发生金额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后,将在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中披露。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公司基本情况
1、江苏丰瓷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苏州市相城区高铁新城南天成路88号天成信息大厦501-F027工位(集群登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507MA23P1TN59
法定代表人:LIU HAIBO
注册资本:人民币1,268万元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外商投资、非独资)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新材料技术研发;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管道运输设备销售;金属基复合材料和陶瓷基复合材料销售;炼油、化工生产专用设备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增材制造装备销售;有色金属合金销售;机械零件、零部件销售;模具销售;电子真空器件销售;机械设备研发;机械设备销售;电气机械设备销售;电子产品销售;烘炉、熔炉及电炉销售;金属制品销售;冶金专用设备销售;铸造机械销售;金属密封件销售;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软件开发;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最近一期的财务数据(合并报表)如下:
单位:元
注: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2、 临沂华庚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郯城县高科技电子产业园(山东省临沂市郯城县李庄镇青山社区205国道西侧)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1300MA3CG25C6T
法定代表人:刘海波
注册资本:人民币1,500万元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金属表面改性工艺加工,新材料研发和生产,机械、五金、塑胶、电子产品的生产和销售,相关技术的转让和咨询,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最近一期的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元
注: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二)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持有江苏丰瓷15.77%的股份。
江苏丰瓷持有临沂华庚100.00%的股份,临沂华庚为江苏丰瓷的全资子公司。
(三)履约能力分析
江苏丰瓷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临沂华庚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是依法存续的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正常,具备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日常关联交易主要为向关联方采购商品。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业务往来,属于正常经营业务往来,程序合法,与其他业务往来企业同等对待。按照客观、公平、公正的原则,交易价格系参考同类业务的市场价格并经双方平等协商确定,定价公允、合理,并根据实际发生的金额结算。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上述日常关联交易在公司日常经营活动中不时发生,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及董事长授权人员根据业务开展需要,在上述预计的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范围内,签订有关协议/合同。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预计的关联交易属于公司正常的业务范围,交易价格公平合理,有利于拓展公司业务、提升公司的盈利能力和综合竞争力、巩固和扩大公司市场占有率和影响力,保证公司的市场份额和经营业绩,上述关联交易对公司的经营和发展均有利,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对公司独立性没有影响,公司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或被其控制。
五、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中介机构意见
(一)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1.事前认可意见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符合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需要,关联交易以市场公允价为定价依据,没有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因此,同意将《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独立意见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司业务实际开展需要,交易定价参照市场公允价格,公司董事会审议上述关联交易事项时,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我们一致同意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事项。
(二)监事会审核意见
经审核,我们一致认为:预计2023年度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系基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所需,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全部事项。
(三)保荐机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2023年度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本次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并出具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及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等相关规定;上述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均基于公司经营管理需要而进行,关联交易定价遵循市场化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关联交易预计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一)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二)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三) 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四)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五) 监事会关于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审核意见;
(六) 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力诺流体控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力诺流体控制科股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01月06日
证券代码:300838 证券简称:浙江力诺 公告编号:2023-005
浙江力诺流体控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内审部负责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力诺流体控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原内审部负责人张朝先生递交的辞职报告。张朝先生因工作调整申请辞去公司内审部负责人职务,辞职后将继续在公司任职。根据相关规定,张朝先生的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其辞职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公司及公司董事会对张朝先生在任职期间的辛勤工作及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为保证公司内部审计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公司于2023年01月0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内审部负责人的议案》,同意聘任戴志德先生(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内审部负责人,任期自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特此公告。
浙江力诺流体控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01月06日
简历
戴志德先生,1987年06月生,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会计师。曾任温州金丕针织机械有限公司会计,浙江力诺会计、财务主管、内审部负责人、财务经理、内审部副经理,现任浙江力诺内审部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戴志德先生持有瑞安市润诺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润诺投资”)1.27%的股份,润诺投资持有公司1.15%的股份,戴志德先生通过润诺投资间接持有公司的股份。戴志德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适合担任公司内审部负责人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300838 证券简称:浙江力诺 公告编号:2023-004
浙江力诺流体控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力诺流体控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浙江力诺”)于2023年01月0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实际经营需要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本事项在董事会决策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目的
因公司海外市场业务需要,且海外市场主要采用外币结算,当汇率出现较大波动时,汇兑损益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会造成一定影响。为了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利润的影响,经审慎考虑,公司决定与银行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
二、 远期结售汇业务基本情况
远期结售汇是指银行与客户签订远期结售汇合约,约定将来办理结汇或售汇的外汇币种、金额、汇率和期限,在到期日外汇收入或支出发生时,再按照该远期结售汇合同约定的币种、金额、汇率办理的结汇或售汇业务。
1、 主要涉及币种
公司的远期结售汇业务仅限于实际业务发生的币种(主要币种为美元)。
2、 资金规模总额
公司拟进行的远期结售汇业务规模累计金额不超过500万美元,将在公司总授信额度内开展。
3、 资金来源
公司自有资金。
4、 交易对手
经国家外汇管理局和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具有远期结售汇业务经营资质的金融机构。与本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5、 流动性安排
所有外汇资金业务均对应正常合理的经营业务背景,与收款时间相匹配,不会对公司的流动性造成影响。
6、有效期限
经公司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自2023年1月17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有效期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如单笔交易的存续期超过了授权期限,则授权期限自动顺延至单笔交易终止时止。
三、 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授权
鉴于远期结售汇业务与公司的生产经营密切相关,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及其授权人依据公司制度的规定具体实施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交易机构、审批日常远期结售汇业务方案、签署合同或协议等。授权期限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自2023年1月17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四、远期结售汇的风险分析
1、汇率波动风险:汇率波动幅度较大时,银行远期结汇汇率报价可能低于公司对客户报价汇率,使公司无法按照对客户报价汇率进行锁定,造成汇兑损失。
2、内部控制风险:远期结售汇交易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由于内控制度不完善而造成风险。
3、客户违约风险:客户应收账款发生逾期,货款无法在预测的回款期内收回,会造成远期结汇延期交割导致公司损失。
4、回款预测风险:销售业务部门根据客户订单和预计订单进行回款预测,实际执行过程中,客户可能会调整自身订单和预测,造成公司回款预测不准,导致远期结汇延期交割风险。
五、公司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加强对汇率的研究分析,适时调整交易方案,以稳定进出口业务和最大程度避免汇兑损失。
2、制定规范的业务操作流程和授权管理体系,配备专职人员,明确岗位责任,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从事上述业务;同时加强相关人员的业务培训及职业道德,提高相关人员素质,并建立异常情况及时报告制度,最大限度的规避操作风险的发生。
3、为防止远期结售汇延期交割,公司将高度重视外币应收账款管理,避免出现应收账款逾期的现象,降低客户拖欠、违约风险。
4、公司将严格按照客户回款计划,控制外汇资金总量及结售汇时间。同时严格控制远期结售汇规模,远期结售汇合约的外币金额不得超过外币收款的预测金额,将公司可能面临的风险控制在可承受的范围内。
六、会计政策及核算原则
公司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保值》及其他相关规定与指南,对拟开展的远期结售汇业务进行相应的核算处理,反映资产负债表及损益表相关项目。
七、专项意见说明
1、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是围绕公司主营业务进行的,以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利润的影响为目的,是为了满足生产经营进出口业务的保值需要,而非单纯以盈利为目的的远期外汇交易。本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要求,审议程序合法有效。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全部事项。
2、 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是为了规避外汇市场风险,防止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可能带来的不利影响。同时公司以自身日常经营为基础,结合未来市场发展规划,审慎评估了本次远期结售汇业务额度。最后公司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建立了远期结售汇业务内部控制制度,完善了相关内部控制流程和风险控制措施。因此该业务的开展符合公司发展需求,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所述,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关于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议案》。
3、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1、浙江力诺开展远期结汇业务是为了满足出口业务的保值需要,以正常出口业务为基础,以稳定和扩大出口以及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不存在投机获利的情况。
2、金融机构提供的远期外汇合同符合《中国人民银行远期结售汇业务暂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规,浙江力诺开展远期结汇业务以规避汇率波动风险是可行的。
3、公司相关业务管理制度较为完备,具有相应的风险控制措施;公司开展外汇远期结售汇业务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意见,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事项无异议。
八、备查文件
1、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 监事会关于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审核意见;
4、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5、 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力诺流体控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力诺流体控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01月06日
证券代码:300838 证券简称:浙江力诺 公告编号:2023-002
浙江力诺流体控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力诺流体控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01月02日以专人送达、电话、微信及邮件等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会议于2023年01月06日在浙江省温州市瑞安市上望街道望海路2899号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陈雷先生主持,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 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预计2023年度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系基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所需,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全部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 审议通过《关于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议案》
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是围绕公司主营业务进行的,以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利润的影响为目的,是为了满足生产经营进出口业务的保值需要,而非单纯以盈利为目的的远期外汇交易。本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要求,审议程序合法有效。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全部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一)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二) 监事会关于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审核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力诺流体控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3年01月06日
证券代码:300838 证券简称:浙江力诺 公告编号:2023-001
浙江力诺流体控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力诺流体控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01月02日以专人送达、电话、微信及邮件等方式向全体董事和监事发出,会议于2023年01月06日在浙江省温州市瑞安市上望街道望海路2899号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陈晓宇先生主持,会议应到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 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 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根据公司日常经营的需要,公司预计在2023年内与相关关联方发生不超过人民币500万元的日常关联交易。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及相关文件。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7票,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 审议通过《关于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议案》
为有效规避和防范外汇市场风险,董事会同意公司管理层提交的《关于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并同意公司开展不超过500万美元的远期结售汇业务。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自2023年01月17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有效期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如单笔交易的存续期超过了授权期限,则授权期限自动顺延至单笔交易终止时止。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保荐机构出具了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关于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公告》及相关文件。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7票,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 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内审部负责人的议案》
原内审部负责人张朝先生因工作调整辞去公司内审部负责人职务,现公司董事会同意聘请戴志德先生担任公司内审部负责人,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变更内审部负责人的公告》。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7票,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 备查文件
(一)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二) 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三) 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力诺流体控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01月0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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