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6日,昊志机电审计机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吴常华、刘冬冬收深交所监管函。
以上对象在了解被审计单位及其环境时将控股股东资金占用作为重大错报风险识别和评估,但未针对昊志机电子公司东莞市显隆电机有限公司向瑞剑科技预付大额款项后又解除协议并退款的异常情形执行进一步的审计程序,未发现瑞剑科技为公司控股股东汤秀清的关联公司,导致未发现2021年度控股股东曾占用公司资金2550万元。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2021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汇总表的专项审核报告》未如实披露上述关联方资金往来,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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