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贝壳财经讯 1月3日,中兴—沈阳商业大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000715.SZ,以下简称“中兴商业”)发布《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比例超过1%暨权益变动达到5%的提示性公告》。
公告显示,中兴商业于2023年1月3日收到股东大商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商集团”)出具的《大商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减持的告知函》及《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告知函与报告书共同披露,大商集团已于元旦前,即2022年12月30日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中兴商业4.81%的股份。
另据中兴商业披露,截至2022年12月30日,大商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大商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自2014年8月15日披露《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以来,已累计减持中兴商业的股份比例为6.15%。
中兴商业同时称,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编辑 黄鑫宇
校对 付春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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