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贝壳财经讯 1月3日,北京东方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00379.SZ,下称“东方通”)董事会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下发的监管函。
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介绍,2021年9月15日,东方通时任董事、副总经理曲涛,应相关部门要求协助调查,于2021年10月15日被取保候审。2022年7月14日,东方通时任副总经理王庆丰,应相关部门要求协助调查,次日被取保候审。
监管函指出,东方通未及时披露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即“高管”)被有关部门调查、采取强制措施的情况,直至2022年12月23日才在《关于补充披露子公司重大事项的公告》中进行披露。
深圳证券交易所认为,东方通的上述行为违反了该所有关规定;东方通董事会应充分重视上述问题,吸取教训、及时整改,杜绝上述问题的再次发生。
编辑 黄鑫宇
校对李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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