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宝钢包装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上海宝钢包装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2年12月30日 05:29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2年12月29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上海市宝山区罗东路 1818 号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曹清先生主持会议。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2人,其他董事因公务原因未出席本次会议;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1人,其他监事因公务原因未出席本次会议;

  3、 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部分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议案名称: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2.01 议案名称: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02议案名称: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03议案名称:发行对象和认购方式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04议案名称: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05议案名称:发行数量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06

  议案名称:募集资金数量和用途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07议案名称:锁定期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08议案名称:本次发行前公司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安排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09议案名称:上市地点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10议案名称:本次发行决议的有效期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3、议案名称: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运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4、议案名称: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5、议案名称:关于公司与厦门双泓元投资有限公司签署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6、议案名称:关于公司引入战略投资者并签署附生效条件的战略合作协议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7、议案名称: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8、议案名称:关于设立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9、议案名称: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0、议案名称: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1、议案名称:关于制定公司未来三年(2022年-2024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2、议案名称: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全部议案均获得通过,均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会议股东或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本次股东大会全部议案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上海市方达律师事务所律师

  律师:林涛、谷君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参与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人员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结果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上海宝钢包装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决议;

  2、 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上海宝钢包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2月30日

海量资讯、精准解读,尽在新浪财经APP
股东大会 股票 A股

VIP课程推荐

加载中...

APP专享直播

1/10

热门推荐

收起
新浪财经公众号
新浪财经公众号

24小时滚动播报最新的财经资讯和视频,更多粉丝福利扫描二维码关注(sinafinance)

7X24小时

  • 01-16 信达证券 601059 8.25
  • 01-10 英方软件 688435 --
  • 01-10 福斯达 603173 --
  • 01-10 鑫磊股份 301317 --
  • 01-09 九州一轨 688485 --
  • 产品入口: 新浪财经APP-股票-免费问股
    新浪首页 语音播报 相关新闻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