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上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甘肃上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2年12月30日 05:29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证券代码:000672         证券简称:上峰水泥          公告编号:2022-109

  甘肃上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甘肃上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2年12月29日上午10:00时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12月23日以通讯方式送达各位董事,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其中独立董事3名),会议由公司董事长俞锋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新增对外担保额度的议案》

  因公司控股子公司宁夏上峰萌生建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夏上峰”)生产经营发展需要,经与相关金融机构商谈并达成意向,拟计划向银行申请共计5,000万元的贷款。根据银行要求,上述贷款由公司为宁夏上峰提供全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期限为一年;宁夏上峰拟以自身资产给公司提供反担保,具体以担保协议约定为准。本次提供全额连带责任担保事项在董事会审议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请详见与本决议公告同时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公司新增对外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110)。

  表决结果:同意票9张,反对票0张,弃权票0张,表决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议案》

  为优化公司财务结构,减少应收票据占用公司资金,提高公司票据收益,降低公司票据风险,同时基于票据池业务的良好实践及公司的实际经营需要,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与国内商业银行开展合计即期余额不超过10亿元的票据池业务。上述票据池业务的开展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3年,开展期限内该额度可滚动使用。

  具体内容请详见与本决议公告同时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公司新增对外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111)。

  表决结果:同意票9张,反对票0张,弃权票0张,表决通过。

  特此公告。

  甘肃上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2月29日

  证券代码:000672      证券简称:上峰水泥      公告编号:2022-110

  甘肃上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新增对外担保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新增担保情况概述

  因甘肃上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甘肃”)控股子公司宁夏上峰萌生建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夏上峰”)生产经营发展需要,经与相关金融机构商谈并达成意向,拟计划向银行申请5,000万元的融资授信。根据银行要求,上述贷款由公司为宁夏上峰提供全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期限为一年;宁夏上峰拟以自身资产给公司提供反担保,具体以担保协议约定为准。

  单位:万元

  ■

  本次新增对外担保额度5,000万元,新增后公司累计计划对外担保额为382,770万元。

  二、被担保人情况

  1、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宁夏上峰萌生建材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日期:2008年12月05日

  企业住所:宁夏盐池县惠安堡镇萌城村

  法定代表人:俞岳灿

  注册资本:16,300万元

  经营范围:通用硅酸盐水泥、水泥熟料、矿粉、商品混凝土、特种水泥生产和销售(以上项目需凭资质证和许可证经营的凭许可证核准的项目和资质证核准的项目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

  ■

  2、财务情况

  单位:万元

  ■

  公司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s://shixin.chinacourt.org/)等途径查询,宁夏上峰不存在失信被执行人情况。

  三、担保协议主要内容

  截至目前上述担保协议尚未签署,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将由公司与被担保对象与银行协商确定。

  四、董事会意见

  1、公司本次新增对外担保是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融资资金为公司正常经营与发展所需资金,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

  2、近年来宁夏上峰经营状况良好,整体负债率在合理的范围内,具备一定的债务偿还能力。

  3、同意公司在合理公允的合同条款下,在计划融资额度内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业务并提供相应连带责任担保,同意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具体签署以上所述担保额度内担保合同及相关法律文件。

  4、同意本次新增对外担保自公司董事会做出决议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五、累计对外担保情况

  截至2022年11月30日,公司实际累计发生对外担保额为292,332.33万元,占2021年12月31日经审计总资产的比例为19.33%,占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35.26%,公司实际累计发生对外担保额在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批准范围内。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金额或涉及诉讼的担保金额等情形。

  本次新增对外担保额度为5,000万元,新增后公司累计计划对外担保额为382,770万元,占公司2021年12月31日经审计总资产的比例为25.31%,占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46.17%。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甘肃上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2月29日

  证券代码:000672      证券简称:上峰水泥      公告编号:2022-111

  甘肃上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票据池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甘肃上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甘肃”)于2022年12月29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共享不超过10亿元的票据池额度,即用于与合作银行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质押的票据累计即期余额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票据池业务的开展期限为3年,在业务期限内,上述额度可以循环滚动使用。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票据池业务情况概述

  1、业务概述

  票据池业务是指协议银行为满足企业客户对所持有的商业汇票进行统一管理、统筹使用的需求,向企业提供的集票据托管和托收、票据质押池融资、票据贴现、票据代理查询、业务统计等功能于一体的票据综合管理服务。

  2、合作机构

  拟开展票据池业务的合作金融机构为国内资信较好的商业银行,具体合作金融机构根据公司与商业银行的合作关系,金融机构票据池服务能力等综合因素选择。

  3、业务期限

  上述票据池业务的开展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3年。

  4、实施额度

  公司及子公司共享不超过10亿元的票据池额度,即用于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质押、抵押的票据累计即期余额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公司及子公司可以在各自质押额度范围内开展融资业务,当自有质押额度不能满足使用时,可申请占用票据池内其它成员单位的质押额度。业务期限内,额度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5、担保方式

  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为票据池的建立和使用可采用票据质押、保证金质押、保证担保等多种担保方式。公司与子公司之间、子公司与子公司之间相互提供担保。

  二、开展票据池业务的目的

  1、降低管理成本

  通过开展票据池业务,公司及子公司可以将收到的承兑汇票存入合作银行进行集中管理,由合作金融机构代为办理保管、托收等业务,有利于优化财务结构,减少管理风险,降低管理成本。

  2、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公司及子公司可以利用票据池中尚未到期的存量票据作质押,实施不超过质押金额的承兑汇票开具等业务,用于支付供应商货款等,有利于减少资金闲置,提高资金利用率。

  三、票据池业务的风险与风险控制

  1、流动性风险

  开展票据池业务,需在合作金融机构开立票据池保证金账户,作为票据池项下质押票据到期托收回款的入账账户。应收票据和应付票据的到期日期不一致的情况会导致托收资金进入票据池保证金账户,对资金的流动性有一定影响。

  风险控制措施:公司及子公司可以通过用新收票据入池置换保证金方式解除这一影响,资金流动性风险可控。

  2、担保风险

  公司及子公司以进入票据池的承兑汇票作质押,向合作银行申请开具承兑汇票用于支付供应商货款等。随着质押票据的到期,办理托收解付,若票据到期不能正常托收,所质押担保的票据额度不足,导致合作金融机构要求公司追加担保。

  风险控制措施:子公司与合作金融机构开展票据池业务后,将安排专人与合作金融机构对接,建立票据池台账、跟踪管理,及时了解到期票据托收解付情况和安排新收票据入池,保证入池票据的安全性和流动性。

  四、决策程序和组织实施

  1、在额度范围内授权公司管理层行使具体操作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金融机构、确定公司及子公司可以使用的票据池具体额度、担保物及担保形式、金额等。

  2、授权公司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票据池业务。公司财务部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票据池业务进展情况,如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风险,并第一时间向公司董事会报告。

  3、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对票据池业务开展情况进行审计和监督。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公司票据池业务的具体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

  五、票据池业务对公司的影响

  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扩大,公司及子公司在日常经营过程中持有的未到期银行承兑汇票相应增加。同时,公司与供应商合作也经常采用开具银行承兑汇票等有价票证的方式结算。对此,公司通过票据池业务将应收票据统一存入协议银行进行集中管理,由银行代为办理保管、托收等业务,可以减少公司对各类有价票证管理的成本。同时,公司在对外结算上可以最大限度地使用票据存量转化为对外支付手段,减少现金支付,降低财务成本,提升公司的整体资产质量。

  开展票据池业务,公司总部可掌握各子公司的票据资产情况,实现内部票据统筹管理,减少公司资金占用,优化财务结构,提高资金利用率。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甘肃上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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