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093 证券简称:世华科技 公告编号:2022-057
苏州世华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苏州世华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22年12月29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全体监事一致同意豁免本次会议提前通知期限,并均已知悉与所审议事项相关的内容。本次会议由全体监事推举顾乾萍女士主持,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苏州世华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 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同意选举职工代表监事顾乾萍女士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主席,任期自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监事会届满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苏州世华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选举公司监事会主席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58)。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苏州世华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12月30日
证券代码:688093 证券简称:世华科技 公告编号:2022-058
苏州世华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公司监事会主席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苏州世华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2月13日、2022年12月29日分别召开了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同意顾芸女士辞去公司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及监事会主席职务,同意汪学伟先生任公司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汪学伟先生与在任的职工代表监事顾乾萍女士、非职工代表监事钱彤女士共同组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
为保证公司监事会顺利运行,公司于2022年12月29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监事会主席的议案》,同意选举职工代表监事顾乾萍女士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主席(简历详见附件),任期自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监事会届满之日止。
特此公告。
苏州世华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12月30日
顾乾萍女士简历
顾乾萍女士: 1988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16年加入苏州世华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现任公司项目副总监,2021年6月至今任公司监事。
截至目前,顾乾萍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不存在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的情形,未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的任职资格。
、证券代码:688093 证券简称:世华科技 公告编号:2022-059
苏州世华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2年12月29日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苏州市吴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大光路168号公司会议室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顾正青先生主持,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9人;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 董事会秘书计毓雯女士出席了本次会议,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1、 关于补选公司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
(二)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无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植德律师事务所
律师:王月鹏、黄心蕊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世华科技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方法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世华科技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苏州世华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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