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富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江苏富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2年12月30日 05:30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2年12月29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江苏省张家港市凤凰镇江苏富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行政区 公司三楼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熊益新先生主持,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9人;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 公司副总裁兼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邢燕女士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其他高管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1、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2、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

  3、 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

  (二)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本次会议均为普通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表决通过。

  2、 本次会议的议案 1、 2、 3 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

  律师:韩坤、唐莹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现场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江苏富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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