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966号)核准,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月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39,423,074股,每股面值1元,发行价格为人民币5.20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20,500.00万元,扣除保荐费及承销费等发行费人民币490.32万元(不含税),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20,009.68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经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0年12月31日出具的中喜验字[2020]第00198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及惠州市奥拓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惠州奥拓”)、南京奥拓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奥拓”)分别设立了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目前上述实收募集资金已统一存放于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后续根据公司《2019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二次修订稿)》规定及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入金额的议案》结果,将上述募集资金分别各自存放于公司、南京奥拓、惠州奥拓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并得到了切实有效的履行。
2021年1月25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南京奥拓、惠州奥拓可以分别各自使用最高投资额度不超过409.68万元、7,000.00万元、4,000.00万元(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的理财产品期限不超过12个月。
公司于2022年3月3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南京奥拓和惠州奥拓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其中,南京奥拓不超过人民币6,500.00万元,惠州奥拓不超过人民币3,000.00万元,现金管理的额度的期限为2022年度内并可滚动使用。
(二)募集资金专户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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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次注销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情况
鉴于“智慧灯杆系统研发项目”的募集资金已投入完毕,为减少管理成本和方便账户管理,公司已于近日将该专项账户资金余额(24,610.98元,为利息结余)全部转出进行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办理了该募集资金专户注销手续。该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后,公司与招商银行深圳生态园支行及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的相关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四、备查文件
募集资金专项账户销户凭证。
特此公告。
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十二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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