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2年12月28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杭州市滨江区春晓路529号江南星座2幢1单元6楼。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许阳先生主持,会议采用现场投票
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表决方式符合《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和《公
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9人,董事许钦宝先生、王恒先生、陈臻女士、戴梦华先生、林伟女士、赵鹤立先生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
2、 公司在任监事5人,出席5人,监事胡利华女士、林燕女士、汪伟锋先生、张红兵先生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
3、 董事会秘书赵振华先生出席会议;其他高管列席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并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新募投项目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3、议案名称: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4、议案名称: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5、议案名称: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6、议案名称:关于修订《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议案1已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议案2为以特别决议通过的议案,已获得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2/3以上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律师:孙雨顺、刘入江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杭州热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2月29日
●上网公告文件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报备文件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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