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信信托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待和解债务受偿确认及豁免事项的公告

安信信托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待和解债务受偿确认及豁免事项的公告
2022年12月29日 05:29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完成和解的待和解债务总额合计55.24亿元,包括本金36.5亿元、2021年7月23日前的利息10.7亿元、2021年7月23日后计提利息8.04亿元,相关债权债务关系已解除,公司后续不再就该部分待和解债务承担任何还款义务。

  ●鉴于中国信托业保障基金有限责任公司(代表中国信托业保障基金)(以下简称“信托保障基金”)目前是公司的第一大股东,上述债务和解事项将适用权益性交易的有关会计处理的规定,相关债务重组利得将计入资本公积,不会对当期损益产生影响。

  ●本次部分待和解债务受偿确认及豁免事项与信托保障基金的其他待和解债务、公司的非公开发行事项相互独立,不互为前提条件。

  一、债务和解的基本情况

  2019年,安信信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安信信托”)向信托保障基金申请流动性支持,双方签署了编号分别为“基金-C-2019-003”、“基金-C-2019-004”、“基金-C-2019-005”、“基金-C-2019-006”的四份《流动性支持协议》,信托保障基金共向公司提供了44.5亿元本金的流动性支持资金。

  2021年7月23日,公司与信托保障基金就上述流动性支持债务达成和解,并签署《债务和解协议》。根据《债务和解协议》约定:(1)公司相对于信托保障基金存在44.5亿元本金和13.08亿元利息的待和解债务(截至2021年7月23日,此后可根据《债务和解协议》暂停计算资金占用费、违约金)。(2)信托保障基金通过司法拍卖、司法抵债或者其他适当程序取得14.55亿股票全部权利,另外再分别取得4.45亿和3.55亿资金还款后,债务和解完成。(3)偿债条件分别满足后,公司可以向信托保障基金申请豁免相应待和解债务。(4)若债务和解失败,待和解债务继续有效,现存融资文件项下的本金、资金占用费、违约金及费用等债权继续持续计算,暂停计算部分恢复计算。

  2022年12月27日,公司与信托保障基金签署了《债务和解协议之补充协议》。

  上述事项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前期披露的公告临2021-049、2022-106。

  二、本次债务和解受偿确认及豁免情况

  鉴于《债务和解协议》中有和解失败约定,公司为客观真实反映财务状况,遵循谨慎性原则,于2021年7月23日后对于未完成债务和解的44.5亿债务本金仍按期计提利息。本次债务抵偿确认前,公司尚欠信托保障基金的债务共计 67.56 亿元,其中本金 44.5亿元、2021 年 7 月 23 日前资金占用费及违约金等利息(以下合称“利息”) 13.08 亿元、2021 年 7 月 23 日后利息 9.98 亿元。

  2022年9月,《债务和解协议》中所涉14.55亿股安信信托股份的全部权利转移给了信托保障基金,司法判决抵偿公司所负债务人民币42.63亿元,股票已于2022年9月19日过户至信托保障基金证券账户。公司根据《债务和解协议》,已具备向信托保障基金申请豁免相应待和解债务的权利。经与信托保障基金多次沟通,双方同意可按已偿还债务本金(44.5亿借款本金扣除未来需资金还款的8亿本金)比例进行偿债确认。

  2022年12月27日,公司向信托保障基金发送《关于商请确认受偿以及豁免部分待和解债务的函》,商请确认:

  1、申请确认上述司法偿债系对于36.5亿元本金及利息的待和解债务进行清偿,截至2021年7月23日36.5亿元本金所涉待和解债务本息合计47.20亿元。

  2、申请对于前述36.5亿元本金对应债务中未被司法偿债所覆盖的部分,即合计4.57亿元的债务,进行不可撤销、不附带条件的豁免,该等豁免不受《和解协议》第2.4条“和解失败”情形的影响。

  3、申请确认安信信托剩余未偿还的待和解债务为8亿元本金及其利息。

  2022年12月28日,公司收到信保基金《关于对安信信托商请确认受偿以及豁免部分待和解债务的回函》,同意公司所商请的相关事项,具体而言:

  1、同意确认司法偿债将相对于36.5亿元本金及其资金占用费、违约金等利息截至2021年7月23日合计47.20亿元的待和解债务进行清偿。

  2、同意对于前述36.5亿元本金对应债务中未被司法偿债所覆盖的部分,即合计4.57亿元的债务,进行不可撤销、不附带条件的豁免,为免疑义,该等豁免不受《和解协议》第2.4条“和解失败”情形的影响。

  3、安信信托剩余的待和解债务为8亿元债务本金及其资金占用费、违约金等利息。

  三、本次债务和解受偿确认及豁免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公司与信托保障基金达成和解的债务总额合计55.24亿元,包括本金36.5亿元、2021年7月23日前的利息10.7亿元、2021年7月23日后计提利息8.04亿元。对于债务和解总额55.24亿元超过司法偿债确认42.63亿元部分的12.61亿元,将构成公司的债务重组利得。

  鉴于信托保障基金目前是公司的第一大股东,上述债务和解事项将适用权益性交易的有关会计处理的规定,相关债务重组利得将计入资本公积,不会对当期损益产生影响。

  对公司净资产及损益的影响具体金额及会计处理最终需以会计师事务所年度审计结果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安信信托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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