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御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广州御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2年12月29日 05:29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证券代码:002177       证券简称:*ST御银        公告编号:2022-064号

  广州御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

  一、 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州御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2年12月28日上午10:0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及相关资料已于2022年12月23日以邮件方式送达各位董事。公司董事5人,实到董事5人。会议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会议由董事长谭骅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经过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石水平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要求,独立董事在同一家上市公司连续任职时间不得超过六年。公司独立董事刘国常先生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即将满六年即任期届满离任。在此就刘国常先生为公司做出的卓越贡献表示感谢。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有关规定,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公司董事会提名石水平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石水平先生经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为独立董事后,将同时担任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

  公司独立董事针对此项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独立董事任期届满离任及补选独立董事的公告》、《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及《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独立董事候选人石水平先生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交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提交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经过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现定于2023年1月13日下午14:30-17:00在广州市天河区高唐路234号8楼会议室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印章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本页以下无正文)

  广州御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12月28日

  证券代码:002177      证券简称:*ST御银     公告编号:2022-063号

  广州御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声明人石水平,作为广州御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和保证,本人与该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且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本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本人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证书。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监管办法》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银保监会《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银保监会《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险机构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三、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对于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四、本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相关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具有五年以上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五、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该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六、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也不是该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七、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该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八、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九、本人不是为该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包括但不限于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及主要负责人。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本人不在与该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任职,也不在有重大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任职。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一、本人在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具有前六项所列任一种情形。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二、本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三、本人不是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四、本人不是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因证券期货犯罪,受到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或者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人员。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五、本人最近三十六月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六、本人未因作为失信惩戒对象等而被国家发改委等部委认定限制担任上市公司董事职务。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七、本人不是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三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或者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予以撤换,未满十二个月的人员。

  √是 □否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八、包括该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境内外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九、本人在该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未超过六年。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本人已经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要求,委托该公司董事会将本人的职业、学历、专业资格、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情况等详细信息予以公示。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一、本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上市公司董事会会议的情形。

  √是 □否□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二、本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连续十二个月未亲自出席上市公司董事会会议的次数超过期间董事会会议总数的二分之一的情形。

  √是 □否□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三、本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未按规定发表独立董事意见或发表的独立意见经证实明显与事实不符的情形。

  √是 □否□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四、本人最近三十六个月内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以外的其他有关部门处罚的情形。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五、包括该公司在内,本人不存在同时在超过五家以上的公司担任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截止目前,本人还担任广州珠江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山河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市广百股份有限公司和广东顶固集创家居股份有限公司四家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以及广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外部监事。

  三十六、本人不存在过往任职独立董事任期届满前被上市公司提前免职的情形。

  是 □否□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七、本人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诚信勤勉的其他情形。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声明人郑重声明:

  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本人在担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不受该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本人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如出现不符合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的,本人将及时向公司董事会报告并尽快辞去该公司独立董事职务。

  本人授权该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及其他有关本人的信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所或对外公告,董事会秘书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人行为,由本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声明人(签署):石水平

  2022年12月28日

  证券代码:002177       证券简称:*ST御银      公告编号:2022-062号

  广州御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提名人广州御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就提名石水平先生为广州御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出任广州御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专业资格、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等情况后作出的,本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如下:

  一、被提名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被提名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被提名人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被提名人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证书。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监管办法》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银保监会《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银保监会《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险机构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三、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对于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四、被提名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相关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具有五年以上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五、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六、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也不是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七、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八、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九、被提名人不是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包括但不限于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及主要负责人。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被提名人不在与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任职,也不在有重大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任职。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一、被提名人在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具有前六项所列任一种情形。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二、被提名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三、被提名人不是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四、被提名人不是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因证券期货犯罪,受到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或者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人员。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五、被提名人最近三十六月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六、被提名人未因作为失信惩戒对象等而被国家发改委等部委认定限制担任上市公司董事职务。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七、被提名人不是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三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或者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予以撤换,未满十二个月的人员。

  √是 □否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八、包括公司在内,被提名人兼任独立董事的境内外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九、被提名人在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未超过六年。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本提名人已经督促公司董事会将被提名人的职业、学历、专业资格、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情况等详细信息予以公示。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一、被提名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上市公司董事会会议的情形。

  √是 □否□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二、被提名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连续十二个月未亲自出席上市公司董事会会议的次数超过期间董事会会议总数的二分之一的情形。

  √是 □否□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三、被提名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未按规定发表独立董事意见或发表的独立意见经证实明显与事实不符的情形。

  √是 □否□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四、被提名人最近三十六个月内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以外的其他有关部门处罚的情形。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五、包括本次提名的公司在内,被提名人不存在同时在超过五家以上的公司担任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截止目前,被提名人还担任广州珠江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山河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市广百股份有限公司和广东顶固集创家居股份有限公司四家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以及广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外部监事。

  三十六、被提名人不存在过往任职独立董事任期届满前被上市公司提前免职的情形。

  √是 □否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七、被提名人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诚信勤勉的其他情形。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声明人郑重声明:

  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提名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

  本提名人授权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所或对外公告,董事会秘书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提名人行为,由本提名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提名人(盖章):广州御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2月28日

  证券代码:002177       证券简称:*ST御银        公告编号:2022-061号

  广州御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独立董事任期届满离任及补选独立董事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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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州御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2月28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石水平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 独立董事任期届满离任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要求,独立董事在同一家上市公司连续任职时间不得超过六年。鉴于公司独立董事刘国常先生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即将满六年即任期届满,故申请辞去公司独立董事及董事会相关专门委员会职务,离职后不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在股东大会补选新任独立董事前,刘国常先生仍将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履行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职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刘国常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亦不存在违反已做出的承诺事项。

  刘国常先生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独立公正、勤勉尽责、认真履行独立董事义务,为公司的规范运作和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董事会对刘国常先生在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二、 补选独立董事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规定,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公司董事会拟提名石水平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石水平先生经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为独立董事后,将同时担任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公司独立董事针对此项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及《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目前,石水平先生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石水平先生的简历详见附件。

  独立董事候选人石水平先生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交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提交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广州御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12月28日

  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石水平先生简历:

  石水平先生,男,中国国籍,1975年5月生,会计学博士。曾任暨南大学管理学院会计学系讲师、副教授,美国波士顿大学和香港城市大学访问学者;现任暨南大学管理学院会计学系教授,国际注册反舞弊师,广东省审计学会理事,广州市审计学会常务理事,广州市国资委外部董事专家库成员。广东顶固集创家居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广州珠江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山河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广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外部监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石水平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石水平先生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石水平先生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况,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情形。石水平先生的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证券代码:002177        证券简称:*ST御银       公告编号:2022-065号

  广州御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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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州御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定召开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董事会,2022年12月28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3年1月13日(星期五)下午14:30-17:00。

  (2)网络投票时间为: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1月13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1月13日9:15至15:00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年度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包括本人出席现场投票或者通过填写授权委托书(附件二)授权他人出席现场投票。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同一股份只能选择上述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3年1月10日(星期二)

  7、出席对象:

  (1)截至股权登记日(2023年1月10日)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如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因疫情影响确实无法现场参会的,将采取视频等方式出席股东大会。

  (3)公司聘请的律师。如律师因疫情影响确实无法现场参会的,将采取视频等方式见证股东大会。

  8、会议地点:广州市天河区高唐路234号8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与名称

  ■

  2、审议与披露情况:

  上述提案1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提案2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就相关议案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具体内容分别详见2022年12月22日、2022年12月29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关于独立董事任期届满离任及补选独立董事的公告》等相关公告。

  3、有关说明:

  上述提案均为普通决议事项,即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二分之一以上通过。上述所有提案为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利益的重大事项,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予以披露。

  4、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交所备案审核无异议,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本次股东大会仅选举一名董事,不适用累积投票制。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电子邮件或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23年1月11日、1月12日8:30-11:30,14:00-17:00(采取信函、邮件或传真方式登记的须在2023年1月12日17:00之前送达,发送邮件或传真到公司并请电话确认)。

  3、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广州市天河区高唐路234号8楼证券部,邮政编码:510663,信函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4、登记手续: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加盖委托人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出席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和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电子邮件、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登记时间截止前送达或传真至证券部),不接受电话登记。

  5、公司股东参加会议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出席会议人员请携带有关股东身份证明文件,以便验证入场。

  6、为保障参会人员的健康安全,以及配合疫情防控工作,公司鼓励和建议股东优先通过网络投票方式参加本次会议并行使表决权。股东或代理人如现场参会,除携带相关证件外,请做好有效的防护措施,并遵守广州市天河区的防疫要求。敬请各位股东支持和理解。

  7、联系方式:

  联系人:周用芳  陈穗娟

  联系电话:020-29087848

  联系传真:020-29087850

  电子邮箱:zqb@kingteller.com.cn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州御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12月28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177”,投票简称为“御银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投票提案均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3年1月13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为2023年1月13日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最新《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本公司/本人作为广州御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参加广州御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本公司/本人)承担。

  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有股数及股份性质: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本公司/本人对本次股东大会各项提案的表决意见

  ■

  注:1、对于上述提案,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以在“同意”、“反对”、“弃权”下面的方框中打“√”为准,对同一事项表决提案,三者必选一项,多选或未做选择的,则视为无效委托。

  2、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时。

  3、上述审议事项,委托人可在表决意见内作出明确投票意见指示;如果委托人不作具体指示,视为受托人可以按自己的意见投票。

  4、法人股东须由法人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书面授权人签字或签章,并加盖单位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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