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黑龙江省黑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1批次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涉及双鸭山市友谊县和盛隆超市销售的标称五大连池市大沾河饮品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饮用天然苏打水。
(一)抽检基本情况:
经黑龙江省质量监督检测研究院检验,双鸭山市友谊县和盛隆超市销售的标称五大连池市大沾河饮品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饮用天然苏打水1批次不合格。产品名称为饮用天然苏打水,生产日期为2021年4月19日,不合格项目为溴酸盐检测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五大连池市大沾河饮品有限责任公司提出复检申请,经农业农村部谷物及制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哈尔滨)复检,维持初检结论。
经营者信息:五大连池市大沾河饮品有限责任公司,地址:五大连池市沾河林业局工厂街2号。
(二)对经营企业违法违规行为行政处罚情况
对上述不合格食品,五大连池局已对经营场所实施了现场检查,要求企业暂停销售,并进行整改。经核实,该企业共生产饮用天然苏打水7公斤,已销售7公斤。
辖区市场监管部门于2021年9月15日对五大连池市大沾河饮品有限责任公司进行了立案调查。五大连池市大沾河饮品有限责任公司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辖区市场监管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规定,对其作出罚款80000元的处罚决定(行政处罚决定书编号:五市监处字[2021]023号)。
1批次不合格食品信息
序号 | 标称生产企业名称 | 标称生产企业地址 | 被抽样单位名称 | 被抽样单位地址 | 样品名称 | 规格型号 | 生产日期 | 不合格项目 | 检验结果 | 标准值 | 检验机构 |
1 | 五大连池市大沾河饮品有限责任公司 | 五大连池市沾河林业局工厂街2号 | 友谊县和盛隆超市 | 双鸭山市友谊县友谊路西步行街南侧福园小区1号楼负一层商场 | 饮用天然苏打水 | 350ml/瓶 | 2021/4/19 | 溴酸盐 | 0.0228 | ≥0.01 | 黑龙江省质量监督检测研究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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