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馈问题:随机抽查衢州、金华、丽水等地33个涉林造地项目,26个项目部分区块位于禁止选址范围。
整改目标:坚决落实督察整改要求,对选址问题举一反三、标本兼治。坚持问题导向,杜绝新增项目问题发生。建立健全长效机制,严格项目选址。
整改完成情况:1.江山市上余镇余航村黄泥山、坛石镇横渡村蚱蜢山、凤林镇花溪岙村青龙山、碗窑乡天井村下床垦造耕地项目为中央环保督察组下沉督察项目,经调阅档案资料和现场核查,均不位于禁止选址范围;2.常山县大桥头乡客弄村大张坞垦造耕地项目为中央环保督察组下沉督察项目,项目涉及不符合选址要求面积18.1亩,该项目立项以后未实施,根据《全省涉林垦造耕地问题整改技术导则》要求,常山县土地资源开发利用工作领导小组已撤销该项目立项,并已由省自然资源厅撤销项目备案;3.加强长效机制建设,我市出台了《关于高质量推进土地整治工作赋能乡村振兴的通知》(衢政办发〔2021〕5号),严格项目选址立项,规划设计源头管理,规范实施程序,严格项目竣工验收,实现土地整治项目全生命周期闭环管理。江山市、常山县也建立和完善了长效管理机制。
以上情况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2021年11月 30日至2021年12月6日。如对公示情况有异议,请与衢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联系。
联系电话:0570-3862085
衢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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