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越野车菜园坝大桥上“别翻”摩托车 律师:越野车驾驶员有故意伤害的嫌疑

重庆越野车菜园坝大桥上“别翻”摩托车 律师:越野车驾驶员有故意伤害的嫌疑
2021年10月25日 16:44 封面新闻

原标题:重庆越野车菜园坝大桥上“别翻”摩托车 律师:越野车驾驶员有故意伤害的嫌疑

封面新闻记者 李茂佳

10月24日,有网友爆出一段视频,重庆市菜园坝长江大桥上,一辆越野车疑故意别倒一辆摩托车后扬长而去,该视频曝光后引发网友关注。25日,封面新闻记者采访到重庆知名刑事律师,他表示,越野车驾驶人有故意伤害的嫌疑。

网友视频截图网友视频截图

据网友提供的视频显示,10月24日14时06分,重庆市菜园坝长江大桥上,一辆摩托车从两股车道中间超过一辆黑色越野车后靠边行驶,越野车亮起双闪灯。随后,越野车加速行驶至摩托车前方突然变道别车,用车尾将摩托车扫倒,骑手连人带车摔倒在地,翻滚数下。事故发生后,越野车未作停留,径直驶离现场。

该视频上传网络后,引发网友热烈关注,上千名网友评论留言。有网友认为,摩托车驾驶人的行为危害到了社会公共安全,应判危害公共安全罪。

对此,重庆雷力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律师刘小灿表示,“危害公共安全”是针对不特定的人,它不是一个固定的罪名,所有罪名都属于这一性质,因此摩托车驾驶人的行为不属于危害公共安全罪。

刘小灿律师认为,从网友提供的视频来看,越野车司机的行为可能是故意的,涉及到故意伤害罪或寻衅滋事罪,情节严重点的话甚至是故意杀人罪、故意杀人未遂罪。

越野车驾驶人将面临什么样的责任呢?刘小灿律师表示,首先民事赔偿肯定是躲不掉的。其次,在刑事责任上,要看越野车驾驶人的行为造成的后果有多严重。

“从视频可以看出,摩托车驾驶人有负伤了可能,故意伤害罪肯定是有的。如果越野车驾驶人有意图造成摩托车驾驶人死亡或已经造成了摩托车驾驶人死亡,那就涉嫌故意杀人未遂罪或故意杀人罪,最后还是要依据警方的调查结果来判定。”刘小灿律师说。

10月25日下午,封面新闻记者联系上重庆市公安局渝中区分局交巡警支队,相关警员表示,目前渝中区警方已经介入调查,调查需要一段时间,后续的详细情况以官方通报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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