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独家:广东客户遭异地盗刷起诉交行 省行行长周宝志郁闷吗?
运营商财经网 赵文悦/文
运营商财经网获悉,交行广东一位客户人在深圳待着,卡却在香港消费了近2万元,告上法庭本以为能全额赔偿,结果自己还要承担20%损失。
异地盗刷近2万
据一份裁判文书显示,2016年9月30日,陈女士的手机突然收到一条交行发来的银行账户资金变动信息,显示其名下交行卡在当天13:11发生异地消费17248.00元。
但陈女士称自己一直在深圳民治,并未前往异地,也没有迸行任何资金交易,于是立即拨打交行的客服电话进行核实,得知该笔资金变动发生在香港,但当天陈女士并没有去过香港,也没有进行任何其他资金交易。
陈女士认为,因交行深圳分行的管理系统不安全,导致其银行卡在香港被盗刷,银行应予赔偿,但多次交涉都没有得到解决。
无奈之下,陈女士诉至法院,要求交行深圳分行赔偿其17248元。
交行承担80%责任
裁判书显示,交行深圳分行辩称,目前无法确定涉案交易即为盗刷,从发生案涉交易到陈女士第一次使用银行卡进行操作相差近两个小时,结合深圳来往香港的距离及便利程度,尚无法排除由陈女士或其授权的人实施案涉交易的可能性。且陈女士作为储户,应当妥善保管储蓄卡及密码。陈女士作为交易密码的唯一知晓人,在发生涉案交易时,如确非其所为,则应当认定为是其未妥善保管交易密码所致。
法院认为,涉案交易的交易地点为香港,陈女士在收到交行客服平台发来的异地消费短信通知后,立即拨打交行客服电话挂失银行卡,并在在较短时间内即赶往附近的交行龙华支行处持卡存款100元现金,同时还向龙城派出所报警求助,作为储户陈女士已经竭尽所能固定相关证据,并以积极行为避免了损失扩大。因此,可以确认陈女士主张的伪卡交易事实。虽然在理论上无法绝对排除真卡交易的可能性,但考虑到陈女士甘冒法律风险诈骗交行钱财的可能性较小,并且交行深圳分行未能识别犯罪嫌疑人提供的伪卡,应对卡内资金被盗刷承担主要责任。另一方面,可以合理推定陈女士未尽妥善保管借记卡的义务导致密码外泄,应对卡内资金损失承担次要责任。
最终,法院判决,交行深圳分行承担80%责任,赔偿陈女士经济损失13798.40元。
不知交行广东省分行行长周宝志对客户被盗刷这事怎么看,觉得这个责任分配比例合理吗?
责任编辑:潘翘楚
APP专享直播
热门推荐
收起24小时滚动播报最新的财经资讯和视频,更多粉丝福利扫描二维码关注(sinafinan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