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分银行理财产品因虚增收益率等遭警示!产品业绩展示有何猫腻?风险测评有操作空间?

2024-08-29 19:12:07 作者:林羽 收藏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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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有媒体报道,监管部门对银行理财子公司通报多项行业存在的主要问题,其中涉及年化收益率展示虚高、产品嵌套投资比例较高、投资集中度和期限不符合监管要求、未能严控地方融资平台非标债务规模等问题。

  经查阅多家银行App后发现,部分银行代销的理财产品展示收益率与投资者实际感受存在较大出入。比如,某股份制银行App展示的某理财产品成立以来年化收益率超5%,而点开该产品详情后发现,近1个月收益率已低至1.6%左右。

  同时,监管部门强调,机构需坚守合规底线,强化产品的投资运作惯例,依法提取使用风险准备金,严控地方融资平台非标债务,规范业绩比较基准展示和信息披露,加强穿透式风险管理能力。

  监管警示银行理财虚增收益率,

  产品业绩展示有何猫腻?

  监管部门对银行理财子公司的通报显示,部分公司在代销渠道不停地新发份额,虚增产品收益率,甚至用“四舍五入”方式展示万份收益,与客户实际到手的收益率完全不匹配。比如有些产品展示7日年化收益率是3.5%-3.6%,而投资者实际上只能拿到1.8%-2%的收益率,属于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要求。

  有关人士表示,通报还点名了部分存在上述问题的理财公司。

  从部分银行手机App看,比如,进入某股份制银行App理财专区,可以看到该行代销的某理财公司产品“成立以来年化”收益率超过5%,且以红色字体展示,十分醒目,同时,业绩比较基准则在2.1%-3.1%(年化)之间。

  而在点击上述产品并进入详情页后,页面顶端仍以超5%的“成立以来年化”收益率展示,直至查阅历史收益率才发现,该产品近6个月、近3个月收益率均不足3%,而近1个月收益率更是低至1.6%左右。倘若投资者未仔细查阅历史收益情况,或会误以为此理财产品可盈利超5%。

  与此同时,该行App展示的另一款理财产品成立以来年化收益率近2.5%,业绩比较基准高达4.2%-5.1%(年化),但当翻看历史收益率后才会发现,该产品近1个月的年化收益率已跌至-1.8%。

  实际上,目前不少银行理财产品均选用区间年化收益率等方式向投资者展示参考业绩,比如,现金类理财产品常采用7日年化收益率。其他类型理财产品采用近1个月、3个月、6个月等期限的年化收益率,而展示最多的则是产品成立以来的收益率。还有部分“稳健低波”理财产品除展示业绩比较基准和成立以来年化收益率外,还包括数值+指数型展示方法。

  而如此五花八门的产品业绩展示,也为普通投资者,尤其是投资经验并不丰富的投资者带来一定误解成分。

  部分资管产品年化收益率明显高于底层资产,

  存在较大利率风险

  近期,央行2024年第二季度中国货币政策执行报告以专栏形式分析了资管产品净值机制对公众投资者的影响。

  在如何看待过去收益率和投资者未来可实现收益率问题上,该报告提醒,理财产品动态发布的年化收益率是当前时点的预期收益率,是按过去一段时期的收益率,线性推算出的未来一年收益率,投资者未来赎回产品时实际获得的收益率是不确定的。现在净值越高,意味着是在更高的价格位置投资,未来的损失风险可能越大。

  此专栏同样指出,“部分资管产品尤其是债券型理财产品的年化收益率明显高于底层资产,主要是通过加杠杆实现的,实际上存在较大的利率风险”。

  去年11月,中国银行业协会发布《理财产品过往业绩展示行为准则》,对理财产品过往业绩展示进行了明确规范。

  业绩比较基准,即银行根据产品往期业绩表现或同类型产品历史业绩,计算出来的投资者可能获得的预估收益。

  中银协方面表示,理财产品业绩比较基准的设置应遵循一般人理解原则,即应站在一般人或普通人应有的知识、经验和理解习惯,避免使用晦涩难懂的语言文字和过于复杂的算法。

  从上述《行为准则》对理财产品过往业绩展示设置提出的相关要求看,其规定如展示理财产品过往业绩,应合理制定相关展示规则。过往业绩的展示应遵循稳定性和内在逻辑一致性的基本原则,不得随意变更展示规则。

  另外,在展示理财产品过往业绩时,应以醒目文字提醒投资者“理财产品过往业绩不代表其未来表现,不等于理财产品实际收益,投资须谨慎”,不得以明示、暗示或其他任何方式承诺产品未来收益。

  事实上,关于“不得以明示、暗示或其他任何方式承诺产品未来收益”的相关规定,亦在《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宣传推介材料管理暂行规定》中体现,其中第六条显示“基金宣传推介材料登载基金过往业绩的,应当以显著方式特别声明,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不得以明示、暗示或其他任何方式承诺产品未来收益”。

  风险测评有操作空间?

  理财子开始寻找其他优质资产

  除了上述问题,事实上,投资者在购买银行App高风险理财产品时,若因风险测评未通过而导致无法购买该产品时,投资者可重新“修改”此测评,待成功通过后便可购买该产品。

  尽管属于个人行为,但从侧面反映该风险测评存在操作空间。而在近期向新浪金融曝光台投诉的部分投诉人中,便有投资者投诉称虽然自身投资经验不能购买高风险产品,但通过不断“修改”风险测评问答,最终也可以成功购买该类型产品。

  此外,据了解,“未严控地方融资平台非标债务规模”等亦是监管重点关注的问题之一。

  去年下发的《关于金融支持融资平台债务风险化解的指导意见》对融资平台债务化解进行了明确安排;2024年2月,国务院下发的《关于进一步统筹做好地方债务风险防范化解工作的通知》对融资平台未来发展明确方向,从根本上解决融资平台债务问题。要求加快推进融资平台转型和数量压降。省级政府制定融资平台数量压降计划,分类加快推进融资平台改革转型,综合运用清理退出、重组整合、市场化转型等方式,逐年压降融资平台数量,坚决避免保留过多不必要的融资平台。

  债券等底层资产收益率持续走弱,部分银行理财子公司开始寻找其他优质资产。

  比如,民生理财副总裁徐红表示,在优质资产稀缺的背景下,理财公司正积极寻找更多资产和更丰富的策略。例如,拓展资产品类,在全球范围内寻觅资产;向非银同业学习,探索各类资产的配置组合、交易及策略组合;利用银行对非标、项目等另类资产来源和风险判断的天然优势,合理提升这类资产在配置中的占比,从而提升产品收益等。

  贝莱德中国区负责人范华则公开表示:“目前全球资产配置仍具有明显优势,全球各国所处的经济发展周期不同,投资者可以选择不同周期的资产,对于经济增长较好的国家可以考虑多选择股票,反之可能债券表现比较好,这些都可以提供一定的风险分散化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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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曹睿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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